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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以案讲法短视频:《公司出纳铤而走险挪用公款获刑》
开栏语
为深入推进“两行动、两措施”落地见效,近期,“西安政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讲法”专栏,持续推送一批政法干警剖析涉企典型案例短视频,不断增强企业人员法律意识,防控法律风险,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天推送短视频《公司出纳铤而走险挪用公款获刑》,期待您的观看、点赞和转发。
《公司出纳铤而走险挪用公款获刑》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
段某系西安某物业公司出纳,2022年12月被一账号拉入陌生群内,管理员介绍该群为兼职刷单群,可刷单获利,她便下载APP,按照对方指示操作多笔刷单,期间发现返利无法实现,便按照对方所谓的恢复数据、信誉的方法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期间,段某陆续将积蓄转账后仍无法提现,为挽回损失,便利用职务之便先后8次挪用公款转至骗子账户。段某遭遇网络刷单诈骗过程中为挽回损失铤而走险,虽然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挪用公款金额较大,且三个月未还,侵犯了公司财产权益,构成挪用资金罪。
来源:西安政法
未央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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