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毒品离我们并不遥远——写在国际禁毒日

2017-06-26 魏巍 厚启刑辩

点击公众号“厚启刑辩”了解更多详情

进入律师行业近7年了,参与办理了不少毒品犯罪案件。特别是最近几年对毒品犯罪案件作了深入的研究,接触到了越来越多的毒品犯罪案件。有两个感受特别的明显:一是毒品犯罪案件很多,但委托律师的很少,大部分走的是法律援助程序,以至于很多律师都觉得毒品犯罪案件不多。二是毒品犯罪很多,但老百姓感受到的不多,总觉得毒品离自己很远。事实上,在我国政府年复一年部署禁毒任务,司法机关始终保持严打态势的情况下,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增长的态势。毒品的防治工作已经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


毒品犯罪持续蔓延,原因很多。


一是毒品能满足人性的需要。可以使人兴奋、使人麻木,使人暂时忘记痛苦和烦恼,这些都是人性所需。二是毒品的价格已经低廉到人人可买的地步。就拿冰毒来说,一般的价格在100元/克左右,便宜的冰毒在50元/克左右甚至更低。毒品已不像以前只有富人玩的起,普通老百姓一样有能力购买。三是毒品的成瘾性。毒品容易让人上瘾。一旦吸食就很难戒除,直至将身体摧毁,将财富用完。四是高利润性。虽然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态势,毒品犯罪的死刑适用数量已经上升到全部死刑适用数量的第二位。但仍然有许多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从事毒品犯罪活动,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高利润的驱使。五是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到位。很多人认为吸毒很时髦,且吸一口不会成瘾,于是去尝试,继而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事实上,毒品的成瘾性很强,有了第一次,就有了后面的很多次。六是购买毒品的渠道越来越便捷。随着交通、快递、网络通信的发展,购买、运输毒品的渠道越来越多样,足不出户就可以联系购买到毒品。


毒品已然泛滥成灾,但我们对它的认识却远远不够。毒品是魔鬼,这话一点都不假。有人将毒品的危害归纳成十二个字:“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吸食毒品后,身体机能和精神将受到全面的影响。毒品对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会造成一系列的损害,滥用毒品还会导致多种并发症的发生,如急慢性肝炎、肺炎、败血症、心内膜炎、肾功能衰竭、心律失常、血栓性静脉炎、动脉炎、支气管炎、肺气肿、各种皮肤病、慢性器质性脑损害、中毒性精神病、性病及爱滋病等。


此外,吸毒对精神的影响也很大,会出现精神不定的情况,导致意志消沉、颓废、烦躁、易怒和极度偏激等等,甚至可能导致精神的崩溃。


吸食毒品,对家庭来说也是毁灭性的。一旦吸毒成瘾,吸毒者轻则远离家庭和亲人,割裂亲情,重则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四处举债,倾家荡产。有吸毒者甚至为了购买毒品,将自己的亲生儿女贩卖以换取毒资,可悲可叹。


对于社会来说,毒品的蔓延意味着重大危机的出现。吸毒者不仅自身意志消沉,无法为社会做贡献,还会诱发一些严重的次生犯罪。有些吸毒者为了获取毒资,从事盗窃、抢劫等侵财类犯罪。有些吸毒者吸毒后失去理智,发生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有些吸毒者吸食了具有兴奋、致幻作用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产生的社会危险不亚于酒驾。


毒品的危害如此之大,但大部分人都没有危机感,觉得毒品还离我们很远。答案实际上是:NO! NO! NO!

根据《2017中国禁毒报告》,2016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万名,缴获各类毒品82.1吨。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吸毒人员250.5万名。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44.5万名,吸毒人员低龄化特征明显。


按照惯例“每发现1例显性吸毒者,实际上就有10例隐形吸毒者”来计算,我国吸毒人员的数量可能有2500万人之多。以我国14亿人口为例,相当每100个人中就有近2个人吸毒者。吸毒人员很有可能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而根据前几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报告来看,毒品犯罪已经不止在沿海的温州、宁波、台州等地盛行。而今,衢州、金华等非沿海城市毒品犯罪案件也呈几何倍增长。防止毒品入侵迫在眉睫。


毒品离我们如此之近,我们除了不主动接触毒品之外,应该怎么样远离毒品,避免误入歧途?还得从生活的点滴注意起:


1

不要因为遇到不顺心的事而以吸毒消愁解闷,要勇敢面对失学、失恋等人生挫折。吸毒不仅不会解决问题,反而使你陷入更深的泥潭


2

不要对毒品存好奇心或侥幸心理。如果因好奇心而以身试毒,极易成瘾,一试必付出惨痛代价


3

不要在KTV、迪吧等歌舞娱乐场所吃陌生人或“朋友”递过来已开启的饮料、小药丸、晶体及粉状物,因为他们可能会诱骗你吸毒。也不要吸别人手卷的“烟”,特别是大家轮流抽几口的烟,往往有问题


4

不要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一旦进入毒品犯罪的圈子,接触的都是“瘾君子”,很难顶得住诱惑,很难再洁身自好


5

不要听信毒品能治病的谎言,毒品只能缓解你暂时的疼痛,根本不能治病。也不要相信毒品能减肥等传言。吸毒的人确实很瘦,但不是你追求的那种“瘦”


6

不要爱慕虚荣,以为吸毒是有钱人的象征。事实证明,涉毒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吸毒一点也体现不出尊贵


7

不要在吸毒场所停留。身处毒雾缭绕的地方实际是不自觉吸毒,就像不吸烟的人身处“二手烟”的环境中,对身体一样有害,万万不可停留


8

不要盲目仿效吸毒者,也不要崇拜吸毒的“偶像”,特别是年轻人,这种赶时髦的心理既幼稚又糊涂


9

不要相信K粉、摇头丸、大麻等毒品不会成瘾的谎言。只要是毒品,就会成瘾


10

不要相信毒品吸一次不会成瘾或吸食之后“其乐无穷”的说法。吸毒只会让你一发不可收拾,被毒魔死死缠住不能自拨。“其乐无穷”的代价有可能是你的性命

1

END

1

原创文章 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欢迎业界人士赐稿

邮箱:houqilawyer@163.com

作者介绍



魏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刑法学方向),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合伙人、毒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2010年7月开始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先后担任律所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系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责任风险防范委员会副秘书长、《都市快报》“律师来了”栏目签约律师。2015年入选成为杭州市首届“青年律师领航工程”研修班学员。

主要著述包括:《论量刑交易—量刑规范化改革中“诉辩交易”理论的新运用》;《虚假诉讼中诈骗故意的认定》;《新刑诉法下律师会见刍议》;《简易程序律师辩护范式研究》;《新刑诉法下律师会见难成因及对策》;《律师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审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重点与方法》;《毒品犯罪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等,发表评论性文章等数十篇。

先后荣获华东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首届杭州律师论坛刑事分论坛论文三等奖;第二届杭州律师论坛刑事分论坛论文三等奖;杭州市2014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优秀奖;“优秀通讯员”、“优秀记者”、 “青年岗位能手”、 “业务新秀”等奖项和荣誉称号。

从业以来,参与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

毒品犯罪案件法庭辩论要做到“三有”

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VS有贩毒情节的吸毒人员 ——蒋某贩卖毒品二审成功改判案纪实

司法实践中毒品案件处理的三个不良倾向

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为何越来越“任性”

在登记入住的酒店房间现场查获毒品如何进行无罪辩护 ——姜某被控贩卖毒品案成功辩护经验分享


只做刑事”

是我们的标签

专业服务”

我们的承诺

有效辩护”

是我们的追求








厚启律师


公众号:houqilawyer

官网:http://www.houqilawyer.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515号莱茵

矩阵国际3号楼7层



厚积薄发 启行千里

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9月1日,系一家专门从事刑事法律服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只做刑事”是我们的标签,“专业服务”是我们的承诺,“有效辩护”是我们的追求。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以商事犯罪辩护与预防为特色,是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商事犯罪研究中心浙江分中心"所在单位,并与浙江工业大学开展深度合作,与省内外多家刑事法律服务研究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聘请著名刑法学家担任业务顾问,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刑事法律服务。我们不能保证所代理的案件全部会取得委托人所希望的结果,但可以保证我们的服务是尽我们所能提供的最好的服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