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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余万元,希望收到公开道歉

新浪新闻 2020-11-18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后无罪获释的张玉环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该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此外,张玉环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即江西高院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江西日报》、新华网、新浪网等媒体上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玉环儿子张保仁也表示,希望能收到在媒体上的公开道歉,更好洗刷其父身上的污点。



申请以日均工资的三倍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


此前报道称,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


律师程广鑫告诉记者,自1993年10月27日被收押,至2020年8月4日改判无罪,张玉环共失去自由9778天,在被关押期间,他每时每刻都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倍于社会普通成员每日8小时的法定劳动时间,若以日均工资的一倍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明显不合理。程广鑫认为,国家赔偿应与自由的价值属性相匹配,赔偿标准上应遵循“就高”原则。


张玉环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道:“无人愿意用27年的自由换取五百万或一千万的赔偿,太低的赔偿金不能提现正义的价值,无法抚慰冤狱所造成的创伤,不利于防范冤案的再次发生,因此请求按照国家日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进行赔偿。”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18日,最高法曾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最新的日赔偿标准346.75元。依照此标准和张玉环请求的三倍赔偿,张玉环主张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171564.5元。


要求100%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比例


除失去人身自由外,近27年的牢狱生涯也吞噬了张玉环的健康。被带走前,他正值壮年,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无罪之后,张玉环称在刑警队遭受严酷的刑讯逼供,至今双手、大腿上还有当初被吊打、狼狗撕咬留下的伤疤,审讯的场景也时常像噩梦般出现在眼前。因长时间羁押佩戴戒具,他的右脚已严重变形,后续仍需要矫正治疗。因此,他向江西高院请求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


此外,赔偿申请中另有100万元的伸冤费用支出,涵盖了多年来张玉环近亲属为他数次前往北京、南昌等地反映情况、申诉控告而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和误工费。


在赔偿申请中,另一笔高额的赔偿项目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程广鑫认为,张玉环作为目前已知的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冤案当事人,错案对他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害:近27年无法侍奉母亲,妻子病重改嫁,无奈错过孩子们的成长,无法弥补人父之责。在被宣告无罪前,张玉环先后经历四次审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人生最美好的27年却因一场冤狱在高墙中度过,此种人生的灾难,尽人皆知。”


张玉环也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写道,拿到无罪判决后,自己仍然生活在无边的恐惧、遗憾之中,每日噩梦交替。平反至今,当年的办案人员未被追责,精神损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弥补。因此,要求江西高院支付以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一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即10171564.5元。


在近年多个同类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比例都突破了最高法此前规定的35%上限,如: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9217天的刘忠林,2018年4月改判无罪后获得国家赔偿460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比例为75%。无独有偶,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8452天后无罪获释的金哲红,2019年获得了468万元国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比例也为75%。


程广鑫表示,迟到27年的无罪判决,对张玉环来说,只是回归本正常生活的起点。身陷囹圄多年,一朝自由,亟待修复的不仅是废弃的旧屋、缺失的亲情以及对全新世界的认知,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大量的精力和充足的物质基础来恢复萎缩的社会劳动能力、抚平内心所遭受的创伤,“希望在无辜蒙冤27年无罪重生后,张玉环的生活过得不再坎坷。”


张玉环:适应社会估计要五六年时间

 

9月1日,张玉环和儿子张保刚提前一天从进贤老家来到南昌,等待第二天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他说,自己是向医院“请假”过来的。


 

张玉环无罪释放已近一个月,大儿子张保仁和前妻宋小女已相继返回福建,继续各自的生活,从8月13日起,他和二儿子张保刚一家在进贤县城租房生活。

 

“我和大哥商量后决定,他继续挣钱养家,我暂时留在老家照顾父亲。”张保刚告诉记者。

 

在几位亲戚家住了几天后,张玉环回到了县城的出租屋里。用他的话说,这是一栋老旧的小区楼房,房屋面积约140平方米,两室一厅一卫,月租1000元,住着他和张保刚一家四口,“感觉还可以。”

 

晚上,他喜欢和孙子睡一张床,只是,监狱里留下的失眠毛病仍困扰着他。12点钟入睡,凌晨3点多就醒了。

 

睡不着觉,他会拿出手机摆弄,这是前妻宋小女在他出狱后送的礼物。不过,除了接打电话,他什么功能都还没有掌握,“就是乱点,点出什么看什么。”躺到6点多,他会起床,洗漱完之后,打扫屋子成了他为数不多能帮家人干的事情。因为不会用煤气灶,他没办法做饭。

 

他也不敢独自出门,除非有儿子领着,不然就会迷路。张玉环说,小区附近的路,儿子已经带他走了几遍,但只要儿子放开他的手,让他单独走上一段,自己还是会迷失方向。

 

“他对社会还是比较恐惧。”张保刚觉得,这段时间来,父亲适应社会的进度很慢。走在马路上,父亲还没能学会交通规则,“看不懂红绿灯,搞不懂单行道”,碰到大车从身旁经过,他会吓得掐紧自己的手,把他掐疼都不知道。

 

昨天,他陪父亲坐高铁来南昌,看到高铁从面前呼啸而过,他发现,父亲“受惊的像兔子一样”。

 

但他知道,父亲也在努力适应这个社会,“比如买东西,人家会送他一点东西,他就觉得社会里还是好人多,非常感激。”


张玉环还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做些什么工作。“不动脑筋的工作还勉勉强强。”他说,“要适应这个社会,我估计要五六年的时间。”


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梨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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