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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 | 发泄情绪要选择正确途径

王淼 朝阳检察 2018-11-05

“现代社会套路深,未成年人要留神。”朝检君教未成年人防犯罪、防侵害系列— “未”雨绸缪第十二辑我们来聊一聊未成年人发泄情绪要选择正确途径,避免以危险方法酿成大祸。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生活压力增大,尤其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完全,受教育程度不高,更加容易选择错误的方式发泄不满情绪,有些人甚至选择了放火的方式,不料酿成大祸,危害了公共安全,也使自己身陷囹圄。


案例一


16岁的薛某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来北京打工,每天清晨4点起床,6点前就要完成小区内所有住户的送奶任务,工作十分辛苦。又赶上最近北京因严查消防设施,禁止其在房间内给电动车充电,这给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某日早晨,薛某在给小区住户送奶时看到电梯内张贴的消防宣传海报,这便激起了其多日以来蓄积的不满情绪。于是,他撕下海报用打火机将其点燃并将正在燃烧的海报扔在了电梯里,愤然离去。火势逐渐蔓延将电梯内的广告牌等可燃物点着,并造成电梯的侧墙因烟熏变形变色。因保安发现及时,本次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由于电梯间属于公共场所,且可燃物较多,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因此公安机关以放火罪将其抓获。


案例二


17岁的张某来北京打工,与菜市场卖菜的菜农小杨私交甚好,一日小杨与相邻摊位的菜农老王发生口角,遂找来张某帮忙教训一下老王。11月的一天凌晨,张某趁天黑菜市场还未开门,将废旧报纸点燃扔入老王的摊位便径直离开,后火势逐渐增大,造成相邻的四家摊位以及菜市场内的多辆货车被烧毁。后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特点


1

因琐事而产生不良情绪,选择放火的方式发泄不满情绪。

2

没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一时冲动。

3

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会使自己面临法律的制裁。


朝检君提示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朝检君提醒大家,应当多注意以下几点:

未成年人虽然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特殊时期,情绪不稳定、易冲动,但也应该学会合理管控自己的情绪,不能任由不良情绪发展最终做出危害社会的举动。

即使有了不良情绪也应该选择正确的发泄途径,如运动健身、读书看报或者找朋友倾诉等,而不应该选择放火的方式。

未成年人在做事之前要考虑好这样做的后果及影响,包括对社会、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会不会有损害,以及会不会触及到法律的边线使自己身陷囹圄。

未成年人应多读法律读物,学习法律常识,增长法律知识,从小树立规范意识,避免因不知法而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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