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 | 公园游玩需警惕,莫让盗贼来败兴
朝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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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1日8点多,被害人刘女士带着孩子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内游玩、健身,行至向日葵园处,看到园内花开的正盛,甚是漂亮,便带着孩子到向日葵园内拍照留念。刘女士用随身携带的尼康D750相机拍照后,将相机放到身旁的长椅上准备休息一下。刘女士刚把相机放下就感觉有一男子从椅背后伸手抓相机,刘女士下意识的一回头,看到有一年轻男子已经拿着相机跑了。刘女士边追边呼救,但还是让嫌疑人跑进向日葵丛中溜走了。此时,刘女士拿着好心路人拍下的嫌疑人拿着相机逃跑的照片到公安机关报了警。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于2017年9月10日在朝阳区小郊亭村一快递站点外将嫌疑人覃某某抓获。被抓获前,覃某某刚刚陪同其一名韦姓同县老乡在该快递站点内寄出一部佳能5D相机。覃某某对7月11日的犯罪行为拒不供认,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可以肯定覃某某曾在该快递站点内多次寄出高档相机、手机等电子产品,且覃某某、韦某某将相机寄往的上海某地点在三年前已经拆迁,无人居住,上海的收件人均是主动跟投递员联系领取快递,以致收件人无法核实、赃物无法追回。
检察官释法
本案中嫌疑人作案的手法看似明抢,但其实际目的还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相机拿走,故本质上还是盗窃。涉案尼康D750相机经专门机构评估,价值人民币9600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北京市的适用标准,人民币2000元是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故覃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
检察官提示
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很有可能嫌疑人覃某某及其老乡韦某某均是一盗窃团伙的成员,该团伙成员专门在公园等游人密集处下手盗窃高档相机、手机等电子产品,后通过快递进行销赃,已形成具有高度反侦查意识犯罪链条,导致公安机关追赃挽损工作难度极大。检察官提醒广大游客,在公园等公共场合一定要注意自身财物安全,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文 | 席瑞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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