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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 | 检察官提示您如何正确识别保健品

朝阳检察 朝阳检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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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日




近期,朝阳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检察官办理了一件保健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针对某公司在销售“三七茎葛根超细粉”、“强生葛胶囊”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公司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予以查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辖区内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示

当前,“保健”市场乱象严重,不法行为者常采取免费赠送鸡蛋、免费旅游、免费体检、义诊等形式销售不合格保健品,还有的采取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销售形式。上述推销活动容易发生在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针对的对象主要为老年人、病弱群体等。在保健品销售过程中经常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或存在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老年人轻信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食用不合格保健品,有的影响身体健康、延误病情治疗,有的花重金购买上当受骗。


那么,如何正确识别保健品呢?请您牢记四点:

一、保健品归根结底是食品,保健品广告宣传需做到“四不能”


保健品是保健类食品的统称,本质上保健品是食品,不是药品。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品广告中不能强调其能治病、防病,不能强调其能够替代药物,也不能对安全性和功效性进行断言或保证,另外也不能说保健品是保持人体生命健康所必需。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二、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按照有关规定,保健品在包装上必须标有保健品的特殊标识:“蓝帽子”,即一个类似蓝帽子的图案,下面有保健食品四个字。没有蓝帽子的就是假的保健品。此外,在包装上一定能够看到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J),字母G指国产J指进口;或卫生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 

相关产品信息仍可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http://qy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

查询。

三、要看销售场所资质

选购保健食品要到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保健品,要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四、及时举报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遇到上述不合法不合规行为,消费者也可以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或者直接向我院反映。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文 | 齐迹、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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