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硬核说“不”,这个底气给了
熊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被诱导打赏几十万
二胎孕妈孕期被公司开除
恋爱分手了仍被男方频频骚扰和恐吓
遭同事性骚扰,苦于无直接证据证明
……
对这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
大声说NO!
上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昨日公布,聚焦人身和人格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多方面。
这些案例是上海贯彻实施《妇保条例》的生动写照,各部门坚持依法履职,打出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组合拳”,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01
多部门跨省市联动
救助街头流浪母女
——帮助李某某母女返乡案
【案例简介】2021 年12月,一则关于“一对疑似精神障碍母女在上海街头流浪”的视频在各网络平台流传。经警方了解,李某某是黑龙江人,2020 年 2 月独自前往医院产下一女,女儿生父不详,在上海无固定居住场所。李某某对于提供的救助庇护完全拒绝,面对这样的情况,市妇联先后牵头召开专题会议,与当地市、县妇联、第三方社会组织、爱心人士联动,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其在沪期间生活居住安全。2022年7月7日,李某某母女在工作小组全程护送下,乘坐动车抵达哈尔滨西站,移送户籍地民政部门。
【典型意义】案件初始,市妇联安排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全程参与,为母女提供专业心理疏导和诉求“代言”,沟通母女生活状况、精神状态和需要诉求等。社会组织的柔性服务、行政机关的严肃执法,一刚一柔,刚柔并济,让该案在妥善规范处置中,探索出了更精细化多元治理新经验。更重要的是市委政法委牵头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最终推进流浪母女安全返乡。
02
工会法律援助伸援手
二胎孕妈“旷工”受保护
——黄某某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例简介】小艾于2021年1月生育孩子,后因产后抑郁症、哺乳期等原因请病假;2021年11月,她意外发现自己再次怀孕。2021年12月底至 2022年1月中旬,在家休假保胎。其间,公司多次通知小艾返岗上班,表示不认可她的病假单。小艾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青浦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张律师为小艾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师与公司多次沟通协商,公司同意为小艾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小艾生育后顺利申领了生育津贴。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小艾最终与公司当庭达成和解,获得公司一次性补偿款人民币 11 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女职工二胎妈妈生育权的保护问题。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女职工“三期”有明确的保护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放眼国家发展大局,扛起社会责任,落实国家政策,充分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生育自由的权利。同时,女职工也应以客观的态度和正确的方式看待公司的一些行为,在“三期”内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亦应尝试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共克时艰。
03
抚养费支付遇两难
提存监管制度来护航
——上海首例以一次性提存方式
支付子女抚养费案
【案例简介】冯某某与袁某同居生活期间生育了袁晓某。2018 年,两人结束同居生活并书面约定:袁晓某由袁某抚养,冯某某每年支付抚养费 10 万元。冯某某支付两年抚养费后未按照约定支付,袁某也无法联系上冯某某。故袁某以袁晓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冯某某一次性支付剩余抚养费 170 万元。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双方均希望将协议中100 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一个可靠的第三方。为此,徐汇区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四家单位在本市范围内率先签订《关于设立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四方共同委托公证处将应付的抚养费提存至公证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在检察院监督下,由公证处按照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按期发放抚养费。
【典型意义】在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中,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由公证处按约分期发放、国家公权力机关联合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减少当事人审执诉累。本案系上海市首例在公权力机关监督下以提存方式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四单位联合签署《关于设立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创设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将上述抚养费支付方式形成长效机制,开启了费用类案件提存制度的先河,确保抚养费资金安全及专款专用,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04
恋爱分手仍纠缠
触犯法律遭警示
——上海首例恋爱关系终止后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案例简介】赵某与薛某原为情侣关系。2022年11月,赵某提出分手后,薛某频繁通过打电话、拨打微信语音通话、发送微信等方式骚扰赵某,微信内容带有大量侮辱性字眼,并有“弄死你全家”“杀死你”“炸你家”等暴力威胁言论。薛某还三次前往赵某所 在小区,拍摄小区图片发送给赵某。赵某担惊受怕、精神紧张,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2023 年 2 月 3 日,闵行法院组织案件听证,听证结束后,承办法官于当日签发了对赵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双方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送达了民事裁定书。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薛某停止了对赵某的骚扰。
【典型意义】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施行,其第二十九条扩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不再限于家庭成员,包括了恋爱、交友、终止恋爱关系后及离婚之后,在更广泛的社会关系中为妇女提供事前救济、提升受害人安全感、提供法律保护。第二十九条延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情形,包括纠缠、骚扰等损害安宁生活的不当行为,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及个人信息等侵害人格权的不当行为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
05
打好反家暴组合拳
运用保护令护平安
——上海首例检察院支持起诉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
案件类型:婚姻家庭权益
【案例简介】2022年8月16日,鲁某至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 2015 年结婚以来,丈夫范某多次酒后对其殴打,并曾因家暴行为出具保证书。但保证书形同虚设,丈夫的家暴一直未停止,光申请人的报警记录就有十余次,公安机关也开具了验伤通知书。双方至今尚未分居,丈夫每次回家饮酒后仍旧对其进行打骂。法院审查后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寻求检察院、公安、妇联、居委会等多部门协助,全方面维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在各方的配合下,申请人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后,鼓起勇气提起离婚诉讼并得到了法院支持,彻底摆脱了家暴的阴霾。
【典型意义】受理本案后,法院邀请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助申请人维权,为申请人厘清法律盲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成功后,法院结合协助部门(公安机关、妇联、属地居委)具体的职能不同,以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形式请求协助。同时,法院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前,通过街镇相关部门联席协调,使得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真正落地,为申请人织起了一张全方位、多维度的保护网。本案系上海法院首例检察院支持起诉,公安、妇联、居委会等部门协作参与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裁判折射出公正法治、文明和谐的价值导向;立足于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为反抗家暴者撑起一把司法保护伞。
06
沪鄂检察妇联共携手
救助困难妇女暖人心
——宋某某被害人综合保护救助案
【案例简介】16周岁的宋某某到上海市金山区务工,后与沈某相识。因向宋某某求爱失败,沈某蓄意报复,携带瓶装汽油潜入宋某某暂住地,向其面部及身体多处泼洒汽油,致宋某某全身大面积烧伤。沈某作案后潜逃18 年,2022年4月1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5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金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沈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案发时年仅16周岁的被害人宋某某遭受犯罪侵害后,容貌损毁,落下残疾,至今未获任何赔偿,属需要重点救助的困难妇女。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湖北省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协查;金山区妇联主动对接当地妇联,沪鄂两地检察机关和妇联通力协作,合力开展各项救助。
【典型意义】对妇女儿童等刑事被害人,特别是案发时间较久远的,应注意调查核实被害人的生活状况,及时推动多元化救助,帮助脱困。积极探索多元化、综合性的救助模式,救助视野不能仅仅停留在被害人,还可延伸至其家庭及未成年子女等,及时解决被害人因案生活受困、就业受阻、子女教育经费不足等急难愁盼问题。本案中,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并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多方协作,精准解决被害人家庭困难,真正实现长效救助,传递司法温情和社会关怀,彰显司法为民。
07
违法广告伤尊严
公益诉讼守护她
——上海首例妇女权益公益诉讼案
【案例简介】2023年2月3日,上海一家美容店张贴的两张将未脱毛女性比作猩猩的海报引发舆论关注,相关微博播放量达 178 万余次,众多网友在微博下留言称,该海报存在物化女性、贬低女性、制造身体焦虑的嫌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情况进行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调取了涉案广告制作发布等证据材料。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对涉案企业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人民币 2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确认涉案广告已全面下架。2023年4月19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就涉案美容店广告是否存在贬损妇女人格、构成民事侵权进一步开展听证,并邀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妇联组织、 区市场局、媒体代表等第三方出席。2023年9月12日,该公司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正义网”上对其发布违法广告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典型意义】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以来本市首例相关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妇女人格权益保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的重要亮点,检察机关被赋予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法定职责。企业发布贬损妇女人格的广告,不仅违背良好社会风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也因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本案中,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调查,结合公开听证结论,依法开展 诉前磋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责令企业全方位落实整改,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关切。
08
照亮“隐秘的角落”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 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延伸
案件类型:未成年人保护
【案例简介】2020年8月10日,3岁幼童蕾蕾被患精神疾病的母亲吴某强制喂饭,导致呛饭后胃内容物反流致气管窒息死亡。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追究吴某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吴某提起公诉(吴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同年3月19日,普陀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了强制报告落实情况倒查工作。
【典型意义】该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让失职监护人依法承担应负的刑事责任。为避免同类悲剧再次发生,检察机关通过制定强制报告实施细则、下发医疗机构工作提示、聘任全市首批医生“强制报告联络员”等方式,宣传扩大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是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力手段和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在办理监护侵害案件时,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正反两面排查强制报告义务履行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议、公开送达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追责、弥补漏洞。同时,检察机关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理念,主动将“司法保护”融入“政府保护”,推动会签辖区强制报告实施细则。
09
未成年人非法打赏
支持起诉全额讨还
——张某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件类型:未成年人保护
【案例简介】未满15岁的晶晶在多个游戏软件、聊天 APP、互动聊天平台上消费、充值、高额打赏。其中,涉及金额最大的是两款游戏软件。晶晶在某陪玩游戏 APP 中被诱导打赏了 21 万余元。承办律师通过多层采集证据和公证手段将证据固定,一方面以发律师函的形式先行与运营公司进行多轮谈判,另一方面,依法争取到了检察院对本案的支持起诉。2021 年 5 月,该案经开庭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钱款全额讨还。
【典型意义】案件起诉时,恰逢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夕,考虑到检察院“国家监护人”的特殊职能,承办律师专门找到被告所在区检察院,希望获得支持起诉,最终因检察院的介入,推动了整个案件的进程,本案也成为该领域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典型案例。本案所涉财产损失虽然被挽回,但如何科学开展家庭教育,需要家长智慧应对;监护人如何切实承担监护责任,需要监护人反思。同时,也希望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10
在职期间骚扰女同事
公司开除决定获支持
——张某与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例简介】2017年4月20 日,公司女员工宋某与张某一同前往某地参加会议。20日会议结束后,两人一同返回酒店。由于宋某晕车,张某搀扶其回房间,但根据宋某本人陈述,张某在此过程中偷藏了其房卡,并将其拉至自己房间,意图实施性侵犯。经极力挣扎与反抗,宋某逃出房间。公司在事发后确定张某性骚扰行为成立,遂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称应与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院判决,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女职工利益。
【典型意义】本案虽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但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和员工守则中对存有职场性骚扰行为应承担的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开除张某从侧面维护了女职工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妇女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中的义务和责任。本案系用人单位将在工作场所实施性骚扰行为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以维护被骚扰女职工权益的典型案例。企业坚决拒绝做性骚扰者的庇护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反性骚扰机制起到激励作用,对同类案件具有示范意义。
在《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通过一周年之际,《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释义》首发。《释义》由市妇联和市人大社会委共同编纂,不仅逐条释法,更对创新条款、新增条款和特色条款进行了重点阐述,切实提高了《妇保条例》的普及和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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