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周蓬安:无犬链狗被车撞死撞伤,车主不该担责

周蓬安 周蓬安的公众号 2018-10-17

5月24日晚8时,京汉大道与解放公园路的十字路口,一辆奥迪Q5越野车行驶到人行横道上时,一只白色宠物狗也恰巧在人行横道上行走,越野车撞上了白色宠物狗。(5月28日《武汉晚报》)


不用想,也可以轻易判断出这个狗主人在大街上遛狗,没有为宠物狗佩戴束犬链,而是放任宠物狗乱跑。仅从这一点看,狗主人应付绝对大比例的责任。因为在稍有规模的城市,这种行为都属于违规“遛狗”,应由公安或城管对其实施惩处,甚至收缴犬只。武汉作为特大型城市,当然有规范犬只管理方面的规定。该文就介绍,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携犬出户,带养犬登记证,为犬束犬链,挂犬只标识,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

为什么特别强调要“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一方面,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宠物犬伤及他人;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护宠物犬不受机动车伤害。这名狗主人没有尽到法定义务,是导致宠物狗被撞伤的最根本原因,因此应负绝对主要责任。(点击广告、打赏、点赞、转发,都是支持)

此外,根据宠物狗主人对记者称“已经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了养犬登记手续”,而不是直接回应“有狗证”,即可判断这条狗被越野车撞上时,属于无证狗。也就是说,狗主人带着没有束犬链的无证狗过人行横道(人狗距离未知)时,宠物狗被正常行驶的越野车撞伤。


宠物狗主人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来证明车主应负责,完全是强词夺理。要知道,这里的“行人”指的是自然人。只有“人狗不分”的极端狗粉,才会将这个“行人”用于宠物狗身上。

该文还披露了一个具体操作做法,即“在交通事故中,宠物狗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被认为是无主物”。我以为这个判定如果能成为公安机关处理“涉犬”纠纷的一个准则,并且让警察与宠物狗主人都能知晓、明白,中国的“狗患”即可大幅度下降,“涉犬”纠纷就会大大减少。

我一直在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虽是法治国家,但“狗患成灾”却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在处理“涉犬”纠纷方面却没有一套“一是一、二是二”,且具有权威性的简便处理程序,导致基层司法机关处理起来标准不一,因而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某市曾发生过一起令人扼腕叹息的“涉犬”恶性案件。一女士开车在小区撞死一条狗,狗主人要求车主赔偿,但因赔偿金额谈不妥,狗主人带着长矛进入车主家中,刺死车主夫妇,车主10岁的女儿因害怕而从12楼坠楼,经抢救不治身亡,狗主人随后也被执行死刑。“一犬害四命”所带来的教训,不能说不深刻。

我就在想,如果有一套规范的“涉犬”纠纷处理机制,遇纠纷报警,狗主人也不至于“狮子大张口”,不达目的就长矛相见,最终酿成两个家庭的惨剧。此外,因为轧死、压伤宠物后,没有快捷的处理手段,有些车主为了息事宁人,而稀里糊涂承担了不应该的赔偿。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他朋友在马路上撞伤一条草狗,狗主人要求其医治好这条草狗,结果后去宠物医院打个夹板,花去6000元,宠物医院存在“抬高价”的嫌疑。

如该案这条宠物狗被撞致右腿骨折,检查费用就花去2000元,据说后期治疗费用预计在万元以内,也是难以说清楚的事,因为物价局不可能给宠物医院核定服务价格。

笔者赞成机动车在马路上撞死撞伤猪、牛、羊需要赔偿,但撞死撞伤宠物狗绝不该担责。理由很简单,猪、牛、羊行动缓慢,司机具备有效避让的可能;而狗跑的速度非常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根本没有办法躲闪。此外,一些微型宠物狗躲在车轮下,车主也不易发现,若车主启动车辆或倒车时将其轧死压伤,车主本身就感到晦气,凭什么还要赔偿疏于管理的宠物狗主人?

一个无证驾驶者,驾驶着一辆无照车,若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难道还不应该负全责?就该案而言,一条无证、无束犬链的狗,过人行横道(请注意:是人行横道,非狗行横道)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伤,狗主人还有什么脸面要车主赔偿?按理说,狗主人应该赔偿车主受惊吓的“精神损失费”和车辆“晦气费”才对。

希望看到“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划定责任”的武汉市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能看到我的这篇文章。我还要对全国警察说一声,只要机动车正常行驶,宠物狗被车撞死撞伤,车主均不该承担任何责任。(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往期回顾:

周蓬安:公安局半年喝掉600瓶白酒,安化不贫困才怪

周蓬安:济南辅警“逼跪踹人”,暴露其人性丑陋

周蓬安:叫嚣“砸死1个赔30万”,该送精神病院

周蓬安:谁是击落马航客机的真凶?

周蓬安:范冰冰获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这是嘛奖?

周蓬安:偷拍上司通奸案,当事警察0比4输

周蓬安:北京宠物墓地,透出“人不如狗”的腐臭

周蓬安:伊利对舆情的无知程度,令人咋舌

苹果手机长按下面二维码(识别)可打赏

点击广告、打赏、点赞、转发,都是支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