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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建立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
记者日前获悉,为切实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执纪执法,有效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布指导性案例的工作办法(试行)》。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的重要举措,首次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层面建立了系统科学的案例指导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办法》共9条,主要包括指导性案例的编写主体、制定标准、主要内容、体例规范和相关报批、发布程序等,旨在进一步提高案例指导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工作办法》指出,指导性案例要在性质认定、证据采信、纪法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体现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发挥指导作用。同时,《工作办法》还从标题、关键词、执纪执法要点、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指导意义、相关条款等6个部分入手,对指导性案例的体例样式作出了规范细化,并明确了指导性案例的编号规则。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根据《工作办法》规定,紧密结合在委机关“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效保障”重点课题调研中发现的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理处分不精准不恰当等问题,发布了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重点阐释执纪执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定性量纪理由、纪法条规适用等内容,持续释放出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认为,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体现,折射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科学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的提升。指导性案例深刻阐述了执纪执法要点,详细披露了案情及处理结果,深入剖析了指导意义和制度依据,形成了处理同类问题的样板标尺,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精准执纪执法,也有助于防止执纪执法权力滥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关注、主动研究实践中反映突出、存在不同认识、亟待统一执纪执法标准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指导性案例的编写发布工作,努力提升业务指导的系统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周根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第一批)》单行本出版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第一批)》单行本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精准有效开展对下业务指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建立了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
此次发布的案例,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理处分不精准不恰当等问题,阐释执纪执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定性量纪理由、纪法条规适用等内容,持续释放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此后,中国方正出版社将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陆续出版单行本。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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