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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强且息怒,当心节外生枝!

杜帅 周公观娱 202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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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王宝强发布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经纪人宋喆,昨天天更是在朝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周公特此提醒宝宝,当初发布的声明有可能“埋雷”,当心马蓉会据此提起隐私权纠纷之诉。到底马蓉会不会走出这一步呢?今天周公就来和大家八一八。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里约游泳池的水刚发绿,wuli少林宝强就发声明要离婚了。




宝宝这个事儿一出,各路吃瓜群众瞬间高潮,加粉儿的、点赞的、恨铁不成钢的、出主意的、花式吐槽的、居然还有假冒经纪人宋先生抖M求骂的,真是辣眼睛。


宝宝不开心,后果很严重。昨天天上午宝宝当机立断,在朝阳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二人包含九套房产在内的多类财产,价值暂定人民币1亿元。


面对舆论一边倒的反应,马蓉看起来全无招架之力。但周公还是忍不住要提醒宝宝,尽管女主角马蓉千夫所指涉嫌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却仍拥有法律赋予的人格权。人格权不仅包括之前已经被周公八烂了的名誉权,还包括隐私权,而宝宝发布的声明很可能已构成了对马蓉隐私权的侵犯。


什么是“隐私权”?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私人秘密和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其性质是绝对权,权利人以外的他人都是义务人,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与大家的印象相反,一直被吐槽的我国民法并不缺乏对保护公民隐私权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更明确将“隐私权”纳入其保护的民事权益范围内。


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目前法律规制的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主要为两类,一类是侵害他人私生活安宁的行为,比如“擅闯民宅”(港剧即视感)、“偷窥”、“偷拍、偷录”等;另一类是未经许可公布别人的信息,此处的个人信息范围广泛,性取向、日记、犯罪记录、个人嗜好以及其他本人不愿意公开的信息均包含在内。


根据上面的规定,本文的女主角马姑娘,显然属于我国法律保护的自然人,当然享有隐私权。马姑娘与宝宝经纪人宋喆的二三事,理论上也应当属于她不愿披露的信息(周公不保证马姑娘思路清奇,就是希望别人知道,那周公真是斯巴达了),宝宝在微博将其公布的那些事情,显然是对该隐私信息的披露;那么,宝宝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马姑娘的隐私权呢,且看周公道来。


宝强是否侵犯了马蓉的隐私权?


隐私权虽然是人格权,具有很强的效力,但也不是完全不能被“封印”的。


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互联网环境下网络用户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其中第12条载明“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的公开”是不被认定为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例如,热血网友微博实名举报某官员接受性贿赂(周公:你脑子里不许yy!!不许!),虽然这种行为披露该官员的隐私,但是属于对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护,能够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并不违法法律精神。


但是,考虑到本案的情形,仅仅是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马姑娘“杀伤力”应该还上升不到影响公共利益的程度(小编告诉周公,社会价值观因马姑娘被改变,大家再也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钱了……这……),因此也无法套用这一条来免除宝宝的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要受到相应的限制。公众人物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公众人物的兴趣是大众精神生活的健康需求(来!和周公一起呐喊,八卦是合理哒!必须哒!正义哒!)。作为一名爱豆,从人民群众这里得到了那么多的钱和爱,牺牲部分隐私权来交换也很公平。从主观上说,许多爱豆根本就是自愿被关注,也就默认了对自己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部分隐私权的放弃,自愿受到社会和舆论的披露与评论。


在张艺谋诉华夏出版社、黄晓阳名誉侵权案中,法院指出“公众人物应当负有一定程度的容忍义务”,但同时也强调虽然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有所限制,但仍然应当对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信息给予必要的保护”。此外,周公注意到,法官在该案中考虑到的是公众人隐私权与媒体言论自由的平衡,与本案的情况并不相同。


此次事件中,马蓉虽然勉强算得上是个公众人物(以明星的妻子身份),但如果法院认为宝宝对马姑娘隐私的揭露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极有可能被认为构成对马姑娘隐私权的侵犯(周公温馨提示:侵犯隐私权与名誉权有竞合的部分,也可以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哦)。

 

马蓉真的会反戈一击吗?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宝宝被绿,明明是受害者,但是声明发布的不够谨慎,很可能被马姑娘“反咬一口”。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2款的规定,马姑娘还可以在隐私权纠纷之诉中向法院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但是,一旦马蓉提起隐私权纠纷之诉,也相当于承认了王宝强声明中公布的确系事实,等于为离婚之诉向对方提供了自己存在过错的证据。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如果宝宝是无过错方(没有家暴、虐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并且能够证明了马姑娘与宋喆是同居关系,是可以对马姑娘主张损害赔偿。这样一来一去,马姑娘似乎讨不到任何便宜。如此看来,在离婚之诉没有重大进展之前,即便被侵犯了隐私权,马姑娘也一定不会有什么大的动作,宝宝可以暂时安心了!

 


周公有话




每个人都被赋予了决定自己的事情不被公之于众的权利,你不例外,我不例外,马蓉也不例外。马蓉涉嫌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不影响她主张自己的人格权利。但是,法律的公平之处就在于,人人都可以主张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人人也要为自己违背法律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法谚云:“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既然宝宝已经选择了起诉,那就把剩下的事情交由法院处理吧!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周公还是建议宝强消消火、息息怒,以免节外生枝,给某些不怀好意的人抓住新的把柄!



“周公观娱”,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俊武率领的律师团队倾力出品。“周公团队”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业务,在文化娱乐影视领域有着丰富经验,是中国最专业的娱乐法团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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