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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另起炉灶” 一大波官司跟着来?

米新磊 周公观娱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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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好声音》最近有点烦。先是和荷兰Talpa公司新一季的授权没谈拢,结果花落他家,于是就任性的换了新装准备另起炉灶,结果近日被荷兰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诉到了法院。这一波三折的剧情和它的冠名商加多宝之遭遇可谓是如出一辙。本文就从这对难兄难弟所陷共同的困境出发,来龙去脉解码前因后果。




好声音的难题:超级IP 源自他人


2012年7月,由浙江卫视和上海灿星公司联合出品的一档名为“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类真人秀节目横空出世,导师转椅选择学员的新颖模式,陌生面孔一鸣惊人的出众表现,使得该节目迅速红遍大江南北。迄今已成功举办了四季,网罗了无数优秀歌手,堪称目前最具人气的超级IP项目。


而《中国好声音》的节目模式源自荷兰Talpa公司的《The Voice of Holland》(荷兰之声)。该节目现已授权全球30多个国家,其中以《美国之声》(The Voice of Amarica)最为出名,目前已播出了九季。



《中国好声音》第一季时名不见经传,因此向荷兰公司支付的授权费用只是区区200万元。但取得成功之后每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据报道,荷兰公司最新一季的报价已超亿元。虽然灿星公司与荷兰公司之前的合同里有优先续约条款,但面对飙升的价格和未来继续看涨的预期,也只能是汪洋兴叹。


面对踟蹰的灿星,荷兰公司的选择是另结连理。2016年1月28日,荷兰公司和上市公司唐德影视正式签订协议,宣布将《The Voice Of…》接下来五年共四季的节目版权,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授予了唐德。同时还表示,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中国开发和运营荷兰公司拥有的其他近200个电视综艺节目版权。


荷兰公司和灿星短短的四年姻缘就此终结。




加多宝式困境:做大了市场 却丢了商标


让人无限感慨的是,“好声音”如今面临的难题和它的冠名商“加多宝”当年面临的困境如出一辙!


早年间,加多宝所在的香港鸿道集团从王老吉所在的广药集团处获得了“王老吉”商标授权后,随着一系列成功的广告策划和商业运作,把一个地方品牌成功做成了全国知名,同时将销售额从2000年的1亿元提升到了2008年的150亿。一时间,“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响彻神州,红罐凉茶几乎成了全民餐桌上的标配。然而,红火背后隐藏的风险却开始慢慢显现。


2003年前后,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在之前的授权协议基础上了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将商标授权使用期延长到了2020年,而授权费相较于先前的500万元却相差无几。于是,一方面是节节攀升的销量,一方面是停滞不前的授权费。巨大的反差最终促使两方决裂。




2011年4月,广药集团一纸诉状把加多宝告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最终,仲裁委认定加多宝和广药之所以能低价签订两份补充协议,是加多宝一方对广药领导行贿后的结果,裁决两份协议无效。自此,加多宝公司与自己精心培育多年“王老吉”商标缘尽。


随后,双方又展开了争夺“红罐包装”、“怕上火”广告语在内的多场官司,但大多以加多宝落败而告终。虽然加多宝在商业营销层面总是棋高一着,但品牌权利基础上的先天缺失和广药集团全方位立体式的诉讼打击,显然让被动防守的它元气大伤。如今看来,行业地位早已不复昨日辉煌。


但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必然会同时打开一扇窗。


在官司上节节败退的加多宝,在广告宣传上却一路高歌。独具慧眼的以6000万价格独家冠名第一季《中国好声音》。取得双赢后双方便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而第二、三季的冠名价格也是随着火爆收视率猛涨到2亿、2.5亿。没有对外界公布的第四季价格更是惹人想象。


眼看第五季的价格又要再创新高。但孰能料到,声名鹊起的《中国好声音》也开始面临加多宝式的困境,这对难兄难弟竟不约而同的陷入了相同的漩涡:品牌权利的基础源于他人,授权费用的话语权归属于他人。因此,面对巨额利益“他人”想要分更多的羹,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



殊途同归的选择:面对风险 另起炉灶


可上天注定灿星不会放任自己一直限于被动的境地。


国内引进国外的节目多如牛毛,但真正如《中国好声音》这般成功本土化后大放异彩的真是凤毛麟角。灿星作为制作公司在此过程中必然也付出了巨大的心力,怎舍得如此便将一手培育的“超级IP”拱手让人?更何况第五季的前期海选宣传工作都已开始进行。


既然以合适价格拿不到授权,大不了另起炉灶!


果不其然,在荷兰公司宣布牵手唐德后没几天,2月18日,中国好声音官方微博就公布了“好声音”换新装的消息,原本标志性的手拿话筒的“V”造型,改成了具有金属质感的“V”造型。同时,“The Voice Of China”的英文名称也消失不见,只留下了 “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大字。




灿星的这一招显然是经过精心考虑的。它对外宣称“2016中国好声音”是一档原创节目,显然已经做好了从商标、著作权等各个层面对抗荷兰公司的准备。


首先是商标。


荷兰公司虽然拥有“the voice of”的英文和“V”手势的图文商标,但“好声音”三个字的中文商标却被浙江卫视所在的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纳入麾下。如此一来,至少从表面来说,灿星使用中文字“中国好声音”并没有侵犯荷兰公司的英文名称商标,同时中文商标又是在他的好伙伴浙江卫视手里而不是自己名下,这样他也避免了抢注曾经合作方的中文商标可能带来的违约风险。


而后是著作权。


众所周知,双方合作期间荷兰公司授权灿星的是一种电视节目模式。具体而言,这种模式包括节目规则、舞台设计、镜头拍摄、机位摆放等多种元素。这些内容通过会落实到一本叫做“节目宝典”(Bible)的册子之中。


但是,上述模式是否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世界范围内至今仍未有定论。因为著作权法只保护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而上述元素以及组合能否具有构成作品,现实中争议非常大。


因此,即便新一季好声音按之前的模式原封不动播出了,荷兰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灿星公司告上法庭,上述模式是否有著作权尚且存疑。更何况灿星肯定会对一些原模式下核心环节做相应的变更,就像《中国好歌曲》把“转椅”改成“推杆”一样。在熟练掌握电视节目制作规律后,这些改动不会太过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荷兰公司胜诉的可能性得打个深深的问号!




这么说来,难道灿星公司改头换面之后的《中国好声音》就可以全身而退,避免重蹈加多宝的覆辙了吗?


情况可能也不会那么乐观。


头顶悬剑  好声音能否全身而退?


即便灿星能够逃脱荷兰公司的侵权狙击,恐怕也可能会面对唐德的反不正当竞争之箭。唐德公司花大价钱从荷兰公司买来了正版节目授权,现在却要眼睁睁看着一个改头换面的“搅局者”瓜分市场,它怎么可能安之若素。因此,这出大戏可能的华彩段落,其实是这个潜在的不正当竞争之诉。对于荷兰公司和唐德影视这对利益共同体来说,这恐怕是不得不出的一招。


此外,虽然说荷兰公司没有中文“好声音”的商标权,但这不代表他诉商标侵权就完全没有机会。毕竟灿星同时使用中英文名称已有四年,是否已将中英文名称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了必然的联系,即便分开使用也会造成混淆。这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从这个角度来说,近日荷兰公司向朝阳法院提起的侵犯“the voice of”英文名及“V”手势图案的商标权之诉只能说是大战前夕的小试牛刀。因为和荷兰公司谈崩之后灿星立马撤掉了原有标志并换了新装,所以此案针对的只是他筹备第五季节目海选期间一小段时间的使用行为,即便最后输了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而针对他的核心利益—“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以及节目模式版权的攻坚,尚未来临。


真正的战争,可能要待第五季好声音播出后才会袭来!不知道那时,四位导师在台上是否还能一如既往的帅气转身?好声音的片头是否还会一如既往的看见加多宝不离不弃的身影?




加多宝和好声音殊途同归的遭遇,其实是处于阵痛期的中国原创文化产业的缩影。早年对国外节目疯狂的“买买买”热潮之后,现如今别人家的知识产权始终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每一个引进节目的头顶,等待你瓜熟蒂落时可能就会伺机落下。


好声音式的困境,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何处何从,惹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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