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23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炉!

山水均安 2023-10-10


2023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炉啦!

家长快来划重点!

↓↓↓


招生对象




招收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包括:

(一)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1.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按《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 号)执行。

2.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以下简称“优教服务对象子女”):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 号)、《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佛教基〔2020〕5 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2021]11 号)等文件执行。

3.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区高企人员子女”):按《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 2023 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3〕23 号)执行。

以上三类统称“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二)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借读条件详见《2023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 1)。




招生名额




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 号)文件规定,小学班额为45人/班,全镇招42个班,招生1890人。为统筹好招生工作,各公办小学(中心小学除外)招生计划的30%用于全镇统筹招收均安镇户籍生、各类教育优待服务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以下统称“全镇统筹生”)。

目前,全镇已完成均安镇户籍生批次报名,剩余学位数在户籍生批次完成注册后予以公布。




招生区域




详见《2023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区域划分》(附件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均安镇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和政策性借读生,每生可填报五所学校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工作单位地址所属居村对应的招生区域学校;其中,政策性借读生的“缴纳社保类”第一志愿填报目前在均安镇缴纳社保的单位地址或连续工作及居住满五年的均安镇同一区域(居村)地址对应的招生区域学校,第二至五志愿可填报非所在招生区域的镇内其它学校。未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的,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在“全镇统筹生”中统筹安排学位。




招生办法




(一)准备材料

根据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进行准备,其中政策性借读生按《2023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1)相应类别的要求准备,若需要到相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材料的,可于2023年5月12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内)办理。

其中,申报“缴纳社保类”(双五类)的“在顺德区连续缴纳五年或以上的社保证明”,调整为家长填报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由镇教育办受理后,梳理形成需要核验参保情况的名单电子版,以镇为单位对接所属镇社保办事处,批量核验相关人员参保情况。家长对社保部门核验参保情况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i 社保”APP、粤省事、微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等线上途径查询个人参保记录。如线上核对后,仍有问题可由本人向社保部门申请核查;“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中的新市民居住证明可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办法见“新市民自主查询、下载居住证明的方法”(附件3),合法就业(依法纳税证明)或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可根据需要提供。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到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现场提交材料确认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

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顺德区“【均安】公办小一政策性借读生招生网上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bm.zs.sdedu.net/visitsdjagbxyzcsjz,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

系统开放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0时至5月8日(星期一)24时,该时段内系统全天开放。详细操作见《2023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附件4)。

2.现场提交材料确认报名

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时至11:30时,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审(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相关责任由家长承担)。报名材料清单如下(每一张复印件均需由家长签名并确认与原件一致):

(1)《2023 年顺德区均安镇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后,从网上下载并打印);

(2)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在均安镇辖区内,根据类别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和其父母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户口簿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父母页复印件,各复印在一张A4 纸上);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2023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审核表》(附件 5)及《2023 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 1)对应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子女还需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使用粤苗 APP 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顺卫医函〔2021〕34号)要求,学校凡新招生的学生,均需家长提供申请入学的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操作指引见附件 6,本项材料在正式入学时再交给学校)。

(三)材料审核

2023年5月23日前,招生学校联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名材料。




录取办法




(一)录取顺序

按以下批次和志愿顺序录取,额满即止。

1.第一批次:区高层次人才子女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取得顺德区高层次人才资格时间长的靠前(取得资格时间以上级部门发文的评审通过日期为准)。

2.第二批次:各类优教服务对象子女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优教对象服务时间长的靠前(服务时间以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开始日期起计)。

3.第三批次:政策性借读生

对报读本校的政策性借读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2023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 1)”中的分类条件分层次录取,若所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所报的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第五志愿仍未被录取的则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到其他还有学位的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具体录取流程如下:

(1)第一层次录取第 1 类到第 15 类。

(2)第二层次录取父母一方是招生辖区户籍类。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仍无法确定的,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

(3)第三层次录取缴纳社保类。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目前在均安镇同一区域(居村)已连续工作或居住满5年的(提供近5年连续的居住证记录或营业执照或依法纳税证明),可申请入读居住地址所属居村对应的招生区域学校;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目前缴纳社保所在地为均安镇的,可申请入读缴纳社保的单位地址所属居村对应的招生区域学校。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以在顺德区连续缴纳社保时间长的靠前。

在录取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先进行同类比较,若相同,则比较下一类,下一类条件优先的靠前,若比较至最后一类仍相同,通过抽签办法确定学位。

4.第四批次:区高企人员子女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以申请人在顺德区连续缴纳社保时间长的靠前;未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的,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公示时间

1. 公示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名单。2023 年5月25日(晚上),在“山水均安”和均安镇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示。

2. 公示拟录取名单。2023年6月6日(上午 11:00 时),各招生学校张榜公示。

(三)注册时间

2023年6月10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文件查阅




招生文件在“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平台、均安镇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http://www.shunde.gov.cn/jun-an)、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各村(社区)公告栏等均可查阅。




咨询方式




中心小学——电话:25387713,地址:永安路12号。

富教小学——电话:25501007,地址:三华富教一路1号。

顺峰小学——电话:25512009,地址:沙浦环山西路33号。

星槎小学——电话:25383736,地址:星槎东路133号。

仓门小学——电话:25338102,地址:仓门环村路78号。

新华小学——电话:25387601,地址:新华华丰南路1号。

天连小学——电话:25503080,地址:均榄路96号。

南沙小学——电话:25338630,地址:南沙居委会安成路76号。

均安镇教育办公室——电话:25510663,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报名和资料审核)——电话:25388096;(负责审核出生医学证明)——电话:25388230,地址:永安路2号公共服务办公室。

均安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出具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电话:25386961,地址:永安路8号综合治理办公室一楼积分入学受理前台。

均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报名资格和资料审核)——电话:25518319、25386845,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六楼。

区公安局均安镇派出所(负责户籍资料审核)——电话:25518377,地址:永安路1号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

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出具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电话:25575005,地址:畅兴产业基地均益路89号。

顺德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均安办事处(负责社保缴纳审核)——电话:12345,地址:永安路1号镇行政服务中心二厅。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25518056。




附加说明




(一)根据全国学籍管理制度,已取得小学学籍的不得重新报读。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受理入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办法,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四)家长如对入学事宜有疑问,请拨打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联系电话或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咨询。

(五)上述政策如遇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方案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 1.2023 年均安镇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 2.2023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区域划分

  • 3.新市民自主查询、下载居住证明的方法

  • 4.2023 年顺德区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 5.2023 年均安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审核表

  • 6.粤苗 APP 查验预防接种证操作指引

扫描上方二维码可查阅相关附件


来源:均安镇教育办

山水均安微信编辑小组

●  精彩推荐  ●




优游均安 >>>



治水美城 >>>



产业新声 >>>



时政快讯 >>>



民生实事 >>>


扫描下方二维码

即可进入【优游均安H5电子手册】
带你一键玩转均安美景、美食、美好路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