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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举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熊选国在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要求,指导广大刑事辩护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刑事辩护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律师协会行业自律和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市律协定于3月17日举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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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