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申请|关于诚邀优秀企业加入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的函(中环联函〔2018〕33号)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简称"VOCs防治专委会")是中华环保联合会批准在VOCs污染防治领域成立的专业分支机构。
(此通知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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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条件及申请程序
1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中华环保联合会单位会员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会员单位
1.拥护《中华环保联合会章程》,自愿加入中华环保联合会单位会员委员会;
2.在工商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经营,无市场不良影响;
4.生态环境形象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知名度;
5.自愿参与或从事中华环保联合会业务范围内的有关活动。
(二)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
1.具备会员单位条件;
2.在大气污染防治(VOCs等)领域有较大影响;
3.在生态环境领域有突出贡献,无环境违法;
4.以实际行动参与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的社会活动;
5.大力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的业务活动。
注:按《章程》及会员资格双跨机制,由VOCs防治专委会推荐加入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会员单位(同时审核为专委会委员单位);理事单位(同时具备VOCs防治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的会员资格和服务);常务理事单位(行业一定规模的优秀企业优先审核,同时具备VOCs防治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的会员资格和服务),以上单位均可享受由总会和专委会提供的双重会员服务。
2入会程序:
申请单位会员请联系专委会秘书处并填写《单位会员》申请相关材料,经中华环保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成为单位会员,发给单位会员证书。
1.提交入会申请书、单位简介及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资质资料复印件。
2.经中华环保联合会审核批准。
3.颁发标牌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VOCs专委会综合部:曹福13611336710
专委会会员活动(部分)回顾
(点击标题即可浏览详情▽▽▽)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在杭召开;
©《环保装备产品工程应用后评估(VOCs)研究课题》第一次讨论会在清华召开;
©《环保装备产品工程应用后评估(VOCs)课题研究》征求意见座谈会在京举行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防治专委会"专家团"为徐州市VOCs污染防治出谋划策;
©会员服务|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汽修VOCs专项小组正式揭牌
©汽修|2018"新钣喷"高峰论坛暨汽修VOCs污染技术供需会在广州圆满举办;
©轻工|轻工涉VOCs行业环境保护形势及污染防治技术需求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
©涂料|VOCs专委会与中国建筑涂料协会等签署"环保管家服务"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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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防治专委会总顾问王德辉调研傅立叶红外光谱边界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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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VOCs高级培训班于2015年9月24-25日在北京成功举办>>>
第二期VOCs高级培训班已于2015年12月17-19日在上海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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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集锦(点击浏览▽▽▽)
新华网: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治理(系列)实操培训班正式启动>>>
中国环境报专题报道第三期培训成果:治理VOCs需夯实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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