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团体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团体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
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22年1月26日以视频会议组织召开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团体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会议审查组由9位权威专家组成,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谢玉红参加会议并主持。
柴发合副主席担任组长并主持
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关于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情况的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深入讨论阐述了见解,就标准整体情况提出了专业意见,并就标准内容编写的科学合理性进行了逐字逐句地审查。经质询和讨论,形成意见如下:1.标准编制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标准送审稿审查要求;2.标准编制单位对治理设施现状及运行情况、评价指标、应用效果等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形成了标准文本;3.标准定位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内容完整,验证结果可行;4.标准编制组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回复意见的处理合理。
会议的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要求标准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的相关内容。
01编制背景:
随着我国“十三五”VOCs总量减排目标的制定与实施,VOCs治理技术发展迅速。但是工业源VOCs来源复杂,涉及行业众多、量大面广,包括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且物质品种多样,常见組分包括烃类、酯类、醇类、酮类、胺等。同时不同行业生产工艺差别较大,废气排放风量及浓度存在连续性、间歇性等不同排放工况,排放特征复杂多变。因此,传统针对SO2和NOx治理的方式和理念在解决当前VOCs污染管控问题时已经很难奏效,必须通过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技术途径来解决VOCs治理问题。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是指根据VOCs治理设备的适用范围、废气收集系统效率、治理系统的处理效率、运行效率、副产物;初始投资和运维费用等经济指标,以及环境安全等多因素建立的一套综合评价方法体系,为引导VOCs治理市场良性发展、指导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最佳适用的VOCs治理技术提供技术方法和指导。2020年生态环境部颁布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中明确提出在全国VOCs治理工作中要提高三率,即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治理设施去除率。因此如何综合、客观评价VOCs治理装备不仅直接关系到VOCs的减排效果,更关系到千千万万个企业的治污水平和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国家尚未配套出台VOCs治理装备综合评估技术的指导文件,各地在推进VOCs治理时缺乏技术指导和依据,导致一方面不能很好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初衷和要求,另外一方面,无论是减排技术的选择、减排工作的开展、减排方案的编制都缺乏案例参考和技术指引,极大影响了工业企业排放VOCs实际的治理效果。因此,制定出台团体标准,加强对该工作的技术指导已经迫在眉睫。
在上述大背景下,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并成立了指南编写组,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本标准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京组织召开了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专家工作会议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京组织召开了标准初稿讨论会暨第二次专家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