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带两大包货物搭公交,却被同车乘客踹下车!警方通报:踹人者涉嫌寻衅滋事……
2022年9月6日下午
湖南益阳市的一辆公交车上
一位乘客将老人踹下车
并将其两大包货物扔向车外
引发广泛关注
监控视频显示
9月6日13时许
公交车在桥北广场进站停车
一名大妈从公交车后门上车
将其携带的两大包泡泡杆
(一种塑料袋装的膨化零食)
一起搬上车
此后公交车继续行驶
大妈将物品摆放好后
走到公交车前方刷卡
刷卡机响起“免费卡”的声音
随即司机大声叫住大妈:
“货票呢?我等着你!”
大妈犹豫片刻
没有说话坐回座位上
司机驾驶过程中
一路大声表达不满
大妈也与司机争吵起来
4分多钟后
公交车行驶至桥南站停车
司机仍与大妈大声争吵
此时一名光头男乘客起身
将大妈的两大包物品扔下车
大妈上前去捡
该乘客却将大妈推下车
大妈一直抓着把手不肯下车
该乘客则用脚将大妈踹下车
司机迅速将后车门关上
并启动了车辆
光头男乘客还与车里的
其他乘客争吵了起来
一位女乘客上前表达不满
该男乘客还动手推搡女乘客
视频的发布者龚先生此前介绍
被赶下车的大妈是他母亲
卖泡泡杆讨生活
对此
网友们纷纷表示愤怒
而对于公交“买货票”的说法
有网友提出了疑问
据益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的
工作人员表示
对携带大件货物的公交乘客
有收取货票的规定
需要注意
部分网络视频截图的新闻报道称
依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市民如果携带重量超25千克
体积达0.1立方米的货物上公交车
就应该交带货费
但经查证
该规定中并没有这一条
有相关规定的
《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
均处于废止状态
大件行李上公交车
是否收费,如何收费
目前没有统一标准
但男乘客的推搡、脚踹等行为
已触及法律底线
警方通报
9月7日
赫山公安分局
针对此事发出了警情通报:
经鉴定
老人郭某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乘客李某波则因涉嫌寻衅滋事
已被抓获归案
律师说法
涉事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公交司机又是否该担责?
涉事人可能面临什么法律处罚?
一起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红星新闻对此事发表评论:
大妈带泡泡杆乘车被踹下车
挑战法律冒犯公众必须零容忍!
面对素不相识的老人,即便不示以尊重,也不该抱以拳脚。这个男乘客之所以野蛮动手,只因老人与司机争执导致停车耽误了他时间,便怒从心头起。这一踹,踹出了什么?踹出了个人素质低下,踹出了法治意识淡薄,也踹出了缺乏边界感。
报道称,公交车司机听到大妈刷的是“免费卡”后便表示不满,一边开车一边让大妈回来想让大妈支付货物费。按老人年龄,刷免费的老年卡很正常,这是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司机为何对此表示不满?如果认为老人携带物品应该付费,平和提出要求即可,何至发生争执?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受访时表示:“如果公交司机有什么没做好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一定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置。”诚然,如果该司机违规了,必须承担责任。身为公交车司机,理当遵守相关规定,也有责任保障乘客生命安全。尤其面对老年乘客,更应体现出基本的职业素养。
很多时候,看似不起眼的恶,却对受害者造成了不可低估的危害,这种恶劣还挑战了法律,冒犯了公众情感,对此必须零容忍。
无论时代怎么发展,无论人们的价值观有多么不同,都应有基本认知和价值共识,比如尊敬老人,善待靠双手讨生活的人,并维护正常的道德秩序。如果缺乏应有的伦理底线,人人都将可能是受害者。
法条速递:《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公交是城市文明的窗口
对恃强凌弱、撕裂文明的野蛮行径
要坚决说“不”
来源:广州普法综合自央视网、法治网、潇湘晨报、广州政法等
审核:陆建武 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