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销售发泡餐盒,首获阿里平台积极回复!
发泡餐具行动进展 01
回顾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下称“新限塑令”)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餐具的背景下,无毒先锋对淘宝、1688、京东、拼多多4家电商平台调查发现,4个平台都仍有大量发泡餐盒在售,且在6个抽查样品中发现其中3个发泡餐盒存在使用荧光增白剂的情况。
各电商平台搜索结果(上下滑动查看)
根据上述情况,无毒先锋分别向4家电商平台发出建议函并收到了平台反馈,而在12315平台提交的举报信息也得到了相应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应。
同是阿里系电商平台的淘宝和1688,举报获得的反馈竟有差异?
偌大阿里,会否“店大欺客”?
情况如何,锋主播长话短说——
Market Regulation
余杭区市监局:
请给出法律依据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受辖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余杭区市监局)。9月13日,余杭区市监局工作人员来电,向我们询问了本次举报的有关问题,双方就此展开多轮讨论。
回合1 不清楚发泡餐盒再被禁?
对方表示从百度查到发泡餐盒已经解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5条的“明令淘汰”的监管范畴。无毒先锋反馈,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一次性发泡餐具已再次被列入淘汰类产品目录。
图 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规定截图
(图源:中国政府网)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5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制图:朱婕)
回合2 塑料禁限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对方提出,产品专项禁限文件《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发布征求意见稿后没有出台正式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毒先锋反馈,2020年7月10日,该目录已经作为《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的附件正式发布,即《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发泡餐具的要求及其与《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的关系(上下滑动查看,图源:中国政府网、阆中市人民政府网)
回合3 销售发泡餐盒违法,执法却无法可依?
多个与塑料制品有关法规政策的提问我们都能准确回应,但面对执法者提问该如何执法,接线小编顿时词穷,求帮忙!
该余杭区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前述文件仅是部门法规对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要求,尤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管控范围仅止于不能新增。如何处置现有一次性发泡餐具生产厂家及产品,对方表示,希望我方能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Market Regulation
滨江区市监局:
不予立案,但回复相对完善合理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受辖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滨江区市监局)。9月23日,无毒先锋收到了来自滨江区市监局的举报处理结果,滨江区市监局对本次投诉不予立案,但核查后仍对举报内容进行了处理,且处理情况答复条理清晰:
🟠平台已下架有关链接。商家涉嫌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线索已抄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转告了平台的处理结果:平台统一修订有关规则,新增对“新限塑令”中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的管控规则。
🟠已对平台开具行政建议书,要求平台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
无毒先锋收到来自滨江区市监局的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书
随后在9月24日,阿里工作人员也向我们通知了阿里巴巴对一次性发泡餐盒禁售工作推进的进展。
Alibaba
阿里巴巴:
违法销售?把禁售写入规则!
在发起举报前一周,无毒先锋曾向阿里递交一份关于下架发泡餐盒的《建议函》,结合12315平台举报的作用,无毒先锋在9月初就收到了阿里“正在整体盘点商品并修订平台规则”的消息。
9月24日,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来电及电邮反馈,阿里旗下的淘宝网及1688网站分别在9月23日及9月24日公示了新增一次性发泡餐具作为未经允许违反国家行政法规或不适合交易的商品的通知。
淘宝和1688网站关于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餐具的公示通知(上下滑动查看)
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平台规则将在公示后于10月11日起正式实施,预计在10月中旬开始第一批清理,后续阿里巴巴会根据规则来对商家和商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相关法规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二十九条、八十条及《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销售者及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商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Conclusion
反馈总结:
各方应明确自身责任,做到有法必依
淘宝和1688同属阿里系电商平台,分管的区级市监局同属杭州市,但面对同样的举报,两家反应却各不相同。
我们相信余杭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的提问并非有意为难,并且能感受到作为执法部门对法理严谨的追求。
同时我们也认为,作为政府监督管理市场的职权部门,即便是“谁主张谁举证”,如何执法及串联法律逻辑链条、正确解读相关市场法律法规同样属于市监部门责任和义务,如果需要举报人来提供执法依据,是否会提高消费者监督和举报的门槛?
对比之下,滨江区市监局的处理则较完善,不仅明确告知了举报和处理结果,同时也解释了不立案原因并提供了复议的渠道。
阿里方面的行动也较迅速,及时下架了违规商品并公示规则修订。这既是及时作为、履行平台责任的体现,也是对消费者“事事有回应”的负责。
电商平台、市监部门、消费者多方参与,做到有法必依,是整治电商平台一次性塑料污染的要义之一。京东、拼多多是否也有所动作?其它地方市监部门如何回应?发泡餐盒在电商平台是否还能容身?敬请期待锋主播下回播报!
电商去毒 Detoxify E-Commerce
2019年无毒先锋发起电商去毒行动,通过独立检测和企业倡导,为公众日常消费品去毒。行动目标是推动主要的电商平台建立化学品管理制度,开始预防有毒产品进入其销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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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排版 | 杨宏 校改 | 宝盖丁
审核 | 毛达、风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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