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海口家长,7月16日起可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今天,海口市教育局发布《海口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要求进行明确,并划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片区。相比往年,海口市教育局今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流程、优化教育服务,为家长提供方便。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公、民学校招生流程不同,海口市教育局提醒,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施公、民同招政策,但公、民办招生流程有所不同。
根据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7月16日9时至23日24时,通过码上办事app,进入中小学学位申请专题页,点击“学区查询”,可以查看2021年海口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通过海口教育发布和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可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申请学位。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采用大数据核验功能,致力于让数据多跑路,市民少跑腿。报名结束后,教育部门和城区公办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对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不通过的,将转入线下审核。线下审核不通过,学校将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8月5日至12日,城区公办学校分批次公示新生名单。8月13日至15日,学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民办学校设有政策性直招环节,7月13日至16日,需对口直升初中的学生,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递交书面入学申请。7月18日前,教育优待对象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按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民办学校就读,需在7月16日9时至23日24时网上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海口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少于该校随机派位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8月13日至31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自主招生。
海口市教育局提醒,家长要留意公、民办学校招生的时间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相应类别学校报名。
为方便群众咨询招生政策,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窗口,受理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咨询工作。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平台技术支持电话为0898-60827008。
此外,海口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也分别设置了招生政策咨询窗口和咨询电话:
海口市教育局咨询窗口设在海甸三西路15号考试中心的服务窗口,联系电话为0898-68724610;
秀英区教育局咨询窗口设在秀华路2号秀英区政府对面水云天办公区2楼219室,联系电话为0898-68661219;
龙华区教育局咨询窗口设在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4楼407室,联系电话为0898-66568640;
琼山区教育局咨询窗口为中山南路80号琼山区教育局办公楼3楼305室,联系电话为0898-65826216;
美兰区教育局咨询窗口设在海口市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2楼212室,联系电话为0898-65314979。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期间,教育部门咨询窗口和联系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优待秩序今年,充分保障教育优待对象的权益,《细则》还进一步完善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优待办理程序。
《细则》中,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类别,和享受教育优待的政策依据、受理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分别进行明确。
根据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优待办理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和统筹入学。7月18日前,教育优待对象需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并按受理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受理单位将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名单制成名册并在7月19日前送至海口市教育局。市、区教育部门按照政策于7月31日前将优待对象名单发至相关学校,学校保障其入学。
编辑 :肖卫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