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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发展的测度体系与影响因素研究——以广东省为例

金融监管研究 金融监管研究 2021-09-10

作者:杨明婉,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乐柱,华南农业大学农村金融研究中心;颜梁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2019年第1期。

 

2005年联合国提出的普惠金融,是指以可承受的费用向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扭转金融排斥格局,实现金融公平,强调全面平等地享受现代金融服务。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引入了普惠金融的理念。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首次正式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强化农村普惠金融”;201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并首次将普惠金融落实为国家战略。虽然根据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我国普惠金融水平已经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有些领域甚至超过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但在现实中,由于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是建立在高昂的财政投入基础上的,推行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农户仍得不到有效的金融供给,我国的普惠金融发展仍有待提升。因此,对普惠金融改革发展而言,全面系统地评价体系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影响因素分析,是一个基础性的重要问题。在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构建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体系,包括金融服务可得性、金融服务使用度、金融服务质量三个方面的10项具体指标,并以广东省为样本,衡量了2015—2017年该省21个地市普惠金融的发展状况及影响其变化的因素,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本文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阐述了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第二部分介绍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测度体系构建及应用。首先,确定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原则;其次,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与前人的研究,划分了三个维度,并且结合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选择了10个指标,为本文的普惠金融指标选取提供了现实依据;再次,构建普惠金融指数测度公式,以广东省为例,对其2015-2017年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进行测算。测算结果表明:一方面,普惠金融的发展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另一方面也受到政策推行的影响;从区域角度来看,普惠金融程度高的城市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区域,地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地理位置的分布也对普惠金融的影响十分显著。

第三部分运用该体系实证检验了广东省的社会、制度、经济等环境因素,对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具体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信息化水平、人均GDP、政府支持水平对提高金融发展水平有正向影响;而城乡收入差距的负向影响显著。

第四部分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以下优化我国普惠金融服务的路径和政策建议。

一是,以信息化的普及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显著提高了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率,有利于减少交易成本、提高金融密度。因此,应普及手机银行的使用,扩大宽带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完善相应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网上信贷环境,建立相应的监督与审查机制,鼓励以互联网为媒介,创新各种金融产品与服务。

二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变二元经济格局,是深化普惠金融的基础。金融本性具有嫌贫爱富的特征,导致资源配置具有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因此,应重视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权利,关注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应通过财政、金融等定向政策优惠,纠正市场失灵,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将更多的金融机构引入农村金融市场,丰富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同时,银行应严格监督贷款的用途,控制非生产性、消费性贷款额度,使得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三是,财政支持与制度环境优化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首先,从财政方面,要加大对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给予农民贷款一定的贴息。其次,在税收方面,对于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实行免征营业税、返还所得税等税收优惠,以鼓励闲置资本,尤其是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发展,开发农业资源。最后,降低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允许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支持金融市场上的多元化竞争。

四是,平衡区域发展,使普惠金融均等化服务于各个地区。实行差异化的普惠金融政策:对于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应鼓励金融创新,培育活跃的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协同带动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同时,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加大对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较低的中西部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以缩小金融普惠差异,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本文为精编版,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思考,全文详见《金融监管研究》2019年第1期。

 

《金融监管研究》于2012年创刊,旨在传播金融监管思想,提升金融监管理论与政策研究水平,服务金融监管理论创新与工作实践,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金融监管研究领域的话语权与影响力。近年来,《金融监管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坚持办刊宗旨,严把文章“质量关”,在学术界、政策层、金融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2018年,《金融监管研究》已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评为核心期刊,持续被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评为重要转载来源期刊,且复合影响因子和综合影响因子一直位居金融类专业期刊前列。期刊编辑部衷心感谢各位作者、审稿专家与广大读者对期刊的厚爱与支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当前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金融监管研究》2019年将重点刊发以下方面的文章:

1. 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与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 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与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3. 创新监管方式与提升金融监管效能

4.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与金融系统性风险防控

5. 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与金融机构体系优化

6. 金融机构股权管理与公司治理

7. 保险业投资营运风险与有效监管

8. 注册制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9. 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衍生品市场创新发展与监管

10. 金融风险处置与问题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11. 金融业深化对外开放与金融机构海外风险防控

12. 普惠金融发展与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13. 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债务、资本市场与债券市场违约等专项风险化解与防控

14. 金融机构合规监管、非法金融活动整治

15. 金融科技(Fintech)、监管科技(Regtech)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以上选题仅供参考,也欢迎其他相关领域的高质量稿件。期刊投稿邮箱:cbrcfr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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