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个岗位、部分有编制!惠阳招聘镇村干部“大储备”人选!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实施《惠阳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镇村干部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吸引优秀人才返乡任职,决定进行公开招聘一批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一)党建指导员: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9名,其中1名面向2019年以来经我区公开招录的在职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含已进入“两委”的储备干部)且符合党建指导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党建联络员:6名。
(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18名。
各类别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根据岗位确定薪酬待遇。
(一)党建指导员,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照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选拔管理、落实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二)党建联络员,按照镇(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由各镇(街道)党(工)委负担,按各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按照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区财政落实不低于3300元/月待遇(不包含镇村两级工作补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党建指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党建工作经历;
2.党建联络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必须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储备人选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5周岁及以下。村储备人选必须具有本村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但在本村居住满1年以上,社区储备人选必须具有本镇(街道)户籍,符合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须为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近2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参加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下午5:30,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用微信小程序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扫二维码(在附件7查找)进入“惠阳区镇村干部大储备人选招聘报名”小程序,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3.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大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电子照(户口本仅限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提供);
(2)报考党建指导员的,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具有三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填报《惠阳区公开招聘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储备人选报名表》,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的一并提供相应户籍材料或居住证明等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暂缓就业),可凭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报名;
(5)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申请相关项目加分考生需提供);
以上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提供,需拍成(扫描)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组)。
(2)年龄、服务期的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之日止;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暂缓就业)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龄和党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录用后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按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资格初审
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及相关部门频道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
(三)笔试确认
笔试确认初定为6月21-22日,具体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后续有关公告。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三类岗位在同一时间笔试,所有岗位按照1:2设置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初定在2022年6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基本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知识、党的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层干部日常工作等内容设计题目。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岗位特点、“大储备”人选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4)加分规定。报考党建指导员岗位,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在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成绩发布前,区人社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5)成绩发布: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党建指导员类别,报考定向岗位未入围面试的考生,参与其他报考非定向招聘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并依据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名材料中发送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①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②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划定,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党建指导员类别,定向岗位与非定向岗位,形成岗位组,所有进入面试考生,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中至少有1名为定向招聘对象。如前九名考生均为非定向考生,则取前八名入围,报考定向岗位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作为第九名入围。
(六)体检。按招聘岗位数,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择岗。拟招聘的9名党建指导员、6名党建联络员采取“公开职位、依序择岗”的原则,依据总成绩高低现场进行择岗。择岗时考生须亲自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择岗结束后,参加择岗的考生都必须填写《择岗确认表》,并签上本人姓名,之后无故不得要求变更择岗单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按照报考时的岗位进行录用,不进行择岗。
(八)考察
1.党建指导员考察,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2.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镇(街道)党(工)委配合,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九)拟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党建指导员须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部门频道公示;党建联络员须在区、镇(街道)进行公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在区、镇(街道)和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区委组织部统筹,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十)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
2.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
3.考生放弃择岗或被取消择岗资格的;
4.考生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
(十一)管理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落实管理要求。党建指导员聘用2年内不得参加惠州市其他县(区)党建指导员选拔。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聘用人选与镇(街道)党(工)委签订聘用协议,并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对储备人选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取消“大储备”人选身份。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至少在考前14天(6月12日前)申领“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务咨询
区委组织部组织股咨询电话:0752-3370406;
区人社局事业股咨询电话:0752-376831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材料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2-3768936
(七)本招聘公告由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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