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招才引智“集结号”!广东惠州举行新闻发布会推介3.0版人才政策
9月23日,我市在惠州会展中心举行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惠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作相关情况介绍。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黎明出席发布会并解读《意见》。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就社会关心关注的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相继出台《惠州市人才双高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双高计划”实施“人才双十行动”意见》,推动全市人才工作从碎片化引进人才向系统性集聚人才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与此同时,全市人才政策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显现。为此,从去年11月开始,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开展了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专题调研,经反复征求意见,数十次修订完善,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了《意见》,并于近日出台。
作为惠州人才政策3.0版,《意见》的出台是惠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落实广东省委人才发展“五大工程”的具体行动,是推动人才引领支撑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才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意见》以“提标扩容、品牌塑造”为主要内容,包含总体要求、深化实施“惠”聚优才工程、加快人才引育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产业企业优势集聚人才、大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组织领导等七大部分22条,形成了“两大目标”“六大计划”“八大优势”。
《意见》全面聚焦惠州人才发展所需,除了提标延续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保障外,还首次提出了青年人才落户补贴,以及优秀教育人才和医疗卫生人才奖励补贴等扶持政策,助力各类人才在惠安心创新创业。
对于《意见》实施后还有哪些举措具体跟进,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重点指出,将加快构建“1+2+N”人才政策体系,“1”就是《意见》,“2”就是《惠州市“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惠州工作方案》两个配套政策,“N”就是配套《意见》计划年内研究出台的具体细则办法,包括支持科技人才、青年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乡土人才、教育卫生人才等各类人才发展的15项配套政策。
《办法》明确了高层次人才分类管理、保障服务、实施时限,以及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的范围与条件、程序与方法。同时,围绕惠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坚持分类评价、精准施策、动态调整原则,将高层次人才分为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四大类,为惠州人才享受安居落户、子女入学、健康医疗、交通出行、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优待政策,构建更加精准到位的人才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这次人才新政出台,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抓好人才工作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接下来,惠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启人才工作新征程,大力营造“爱才如命、惜才如金、敬才如宾”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有利于人尽其才、各展其能的制度环境,倾力打造培养人才、成就人才的平台载体,以最大诚意、最高礼遇厚待来惠在惠人才,力争早日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才强市,为广东省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作出惠州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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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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