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诈 | 养老诈骗又有新“套路”!桂城职工转发提醒,避免中招
“养老服务”类养老诈骗
今年5月,深圳市公安机关在处理警情中发现,“某某健康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疑似向老年人销售养老基地项目实施集资诈骗的嫌疑。公安机关经侦查后,打掉一个通过销售“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钱财的犯罪团伙,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犯罪团伙开设的“某某健康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安排人员到深圳市部分住宅小区附近派发宣传单,用虚假广告吸引老年人注意,并统一包车到公司、工业园参观。
许诺老年人入住养老院后,享受养老入住、慢性病调理、疗养、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要求前往参观的老年人办理医疗养生服务预付式消费会员卡。大部分老年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款后,发现养老院迟迟未建成后醒悟报警。
公安机关回访被害人群体了解到,有的老年人是参观后购买服务的,有的老年人是经已购买服务的亲戚朋友介绍去的,大部分老年人因轻信公司虚假宣传,且有熟人介绍,故放松警惕上当受骗。
02诈骗手法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渴望拥有舒适晚年的心理,谎称养老院、养老基地等具有合法资质和优质配套设施服务,并带领老年人参观基地部分设施或假的基地选址,从而获得老年人的信任。
随后,以预售养老床位、享受优先居住权、入住打折等为幌子,诱骗老年人办理会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等,诈骗老年人钱财。
03防骗提醒老年人选择养老院入住要谨慎,并在家人陪同下实地参观了解养老院的运营状况,看清查清是否具备正规合法资质。切勿轻信所谓的预购预售养老服务项目,与家人商量清楚再投资,理性选择资质合法、设施服务齐全规范的养老院。
投资“养老项目”类养老诈骗
惠州市惠东县长者屋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者屋公司”)于2015年9月起经营长者屋养老院项目,设有护理院、养老公寓等。
2016年底开始,在未取得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委托销售团队以在公园、超市等地派发宣传单、电话推广、设立宣传办公点等方式向社会宣传销售会员卡,以房屋折扣、消费补贴、返本付息等为诱饵招揽客户购买会员卡,共吸收993名被害人8022万余元,其中大部分为老年人,至案发尚有5845万余元未归还。
被告人唐某某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担任公司代理总经理、总经理,参与非法吸收资金1409万余元;被告人许某某于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代理总经理,参与非法吸收资金207万余元。
案发后,唐某某和许某某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长者屋公司退清全部赃款。惠东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单位惠东县长者屋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唐某某、许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唐某某、许某某均具有自首情节,长者屋公司退清全部赃款,据此,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长者屋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分别判处唐某某、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单位长者屋公司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2诈骗手法不法分子以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以售后定期返点、高额分红、房屋折扣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到期无法偿付利息甚至亏损本金,导致老年人的“养老钱”遭受损失,扰乱金融秩序,影响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03防骗提醒老年人要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多与子女沟通商量,投资“养老项目”时要“三看一抵制”:一看“养老项目”是否登记、备案;二看“养老项目”是否真实、合法;三看“养老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抵制高利诱惑,拒绝非法集资,捂紧“钱袋子”。
推 荐 阅 读
来源:广东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