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资讯|快来报考龙岩事业单位!市直招聘148人、永定区招聘10人、长汀县招聘92人
【市直及永定区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1日17: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龙岩市直及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121个,计划招聘人数158人。其中,龙岩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115个,计划招聘人数148人;受龙岩市永定区人社局委托,龙岩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6个,计划招聘人数10人。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7年龙岩市直及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可登录“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lysrs.gov.cn)或“龙岩人事考试网”(www.lykszx.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7月24日至1999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⑤聘用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⑥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被辞退未满 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录(聘)用后未达到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约定工作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9.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2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7月24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17年7月24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17年7月24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应届毕业生;③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全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取得祖国大陆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台湾户籍考生,不受招考范围限制,可以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招聘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历类别为“国民教育序列”的,是指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教育形式;“不限”指没有特定要求,非国民教育序列与国民教育序列的毕业证书通用。
5.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查阅。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职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中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职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辅修专业证书不能用于报考本次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6.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7.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经验)的,均以2017年7月24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8.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龙岩市(含龙岩市生源市外高校毕业生在龙岩以外地区)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
龙岩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龙岩市永定区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或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社区服务者”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9.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9月4日至9月8日)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除招聘职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设置开考比例外,其它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原则上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职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公布。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职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报考者可以在2017年7月21日通过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1日17:30,报考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www.lykszx.com),如实提交个人信息(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简历)和一张规格500K以下、格式为jpg的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成功报名),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每个报考者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报考者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请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报名及缴费系统于2017年7月31日17:30关闭。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反映和申诉,并通过龙岩人事考试网“申诉通道”申请裁定。申诉时间为7月24日9:00至8月1日17:30,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龙岩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9月2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3.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申请减免报名费的报考者,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笔试当天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手续,退还报名费。有关证明材料如下: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统一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9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设于龙岩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龙岩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个别招聘职位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的,详见《职位表》备注栏,其面试的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产生,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复核。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在职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服务期证明,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应核实考生原录(聘)用职位的服务期要求,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核期间,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须提交书面放弃保证)的,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龙岩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日开始前5个工作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个别职位在《职位表》中另有规定的,考试总成绩按《职位表》中的规定为准。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3.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含加分后的笔试成绩相同,以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不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再相同,另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个别职位在《职位表》中规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其面试方案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不符合递补的理由,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
3.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其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
七、咨询服务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龙岩人事考试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咨询,请与龙岩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7 42 36645 42 15535 0 0 1238 0 0:00:29 0:00:12 0:00:17 2936 42 36645 42 15535 0 0 1212 0 0:00:30 0:00:12 0:00:18 3403-3293338。
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请按管理权限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或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
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联系电话:0597-2313850;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7-3293326。
八、注意事项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考试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委托专门机构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见阅读原文)
1.《2017年龙岩市直及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2.《龙岩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
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2017年龙岩市直及永定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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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
为补充长汀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县编委2017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7年秋季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人,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现役军人;(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至2017年7月31日止未满五年的;(6)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7)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7月31日至8月4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7月31日8:00起至8月4日18:00,考生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查询、报名。报考者应慎重选择职位,每个报考者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初审通过后将不能更改报考职位。
2、资格审核。报考者可在报考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内,登录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通过“申诉通道”再次报考,也可更换其他职位报考。进入面试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户籍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提供材料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将取消面试资格。
3、缴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考试考务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报考者报名成功后须在8月6日18:00前完成缴费,8月6日18:00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缴费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打印准考证。报考成功者可在8月21-9月1日18:00自行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采取100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9月2日上午9:00-11:00
3、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地点: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5、笔试合格线:合格线逢五逢十设置。切线规则: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至逢五逢十的分数即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在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个别职位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招聘。
2、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公布。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考核
1、依据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采取定性分析,考核不计分值。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程序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缺额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替补。
2、招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5年内不得流通。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相应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境外院校(含境内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学习的人员,须以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上注明的专业进行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下同)取得。 (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到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2、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 2017年7月31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或201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②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6、2017、2018应届毕业生,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6、2017、2018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全县”的,其确认条件为① 2017年7月31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长汀县辖区内的或2017年7月31日(含)前取得长汀县居住证的; ②长汀县生源毕业生,户籍尚未迁回长汀落户的。
3、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
4、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各职位的最高年龄以《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1年7月31日至199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
5、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本通告由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流程
2、《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 中共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
可点击大图查看
2017年秋季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来源:闽西党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