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检察官办案|难道就这样将孩子送去法院判刑吗?异地帮教,让孩子重生!

2018-04-18 莆田检察 福建检察



福建正能量  检察好声音欢迎订阅福建检察微信号!


      “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的关心帮助!感谢你们给了孩子新生的机会!”近日,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场宣布不起诉案件教育仪式上,被不起诉人袁某的父亲对检察官再三表示感谢。



      2017年4月,尚未成年的袁某入户盗窃,盗走人民币1595元,但随后即被失主发现并当场抓获。案件移送至荔城区检察院后,未检科认为袁某系未成年人且盗窃未遂,属于情节轻微,拟对袁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然而,袁某因为不想让父母知道其犯罪,拒不提供父母联系方式,因而办案人员一时无法联系到袁某的家长或法定代理人。经过多方沟通协调后,未检科将袁某安置在荔城区检察院设立的未成年人企业观护基地,并安排了司法社工担任合适保证人,在创设了取保候审条件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看望在帮教基地中务工的袁某)


      然而,没过多久,袁某在观护基地务工期间,竟因自己的被子清洗后未晒干而撬锁进入隔壁宿舍盗走两床被子。这相当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实施盗窃行为,因此他又被公安机关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再次提请批准逮捕。2017年5月,未检科对袁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7年6月,该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未检科经过多方联系后,终于联系上了袁某的父母,并安排了袁某父子在看守所进行了亲情会见,并委托当地公安机关对袁某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犯罪原因等方面开展了社会调查,出具了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


    职业经验告诉未检科办案干警,根据袁某的情况,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考察期才能真正挽救袁某。然而,因为袁某的父母在泉州石狮市务工,而且其家中还有年幼的其他子女需要照顾,根本无法来莆田看管袁某。


(检察官在看守所提审袁某)


     “难道就这么把一个孩子送去法院判刑吗?监护人不能来本地,为何不能考虑将袁某送往异地帮教呢?”未检科经过集体讨论,创造性地提出了异地帮教的办法。


      为了挽救袁某,莆田荔城区检察院未检科主动联系泉州石狮市检察院未检科,就袁某的帮教问题建立异地协作帮教达成共识。2017年9月26日,两地未检部门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监督考察协议》,根据袁某的特点制定了详尽的帮教方案,有针对性得对其开展心理测评、行为矫正、亲职教育、法制教育等,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同时为了加强对袁某的监管,防止其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征得袁某父母及其本人同意后,为袁某佩戴电子监控手表,依托刑事智能监督平台,确保监管到位。


(两地检察院未检科举行异地帮教签约仪式)


      袁某顺利地回归了家庭,与父亲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在家人的陪伴和监管下,生活和工作慢慢步入正轨。2018年3月,六个月考验期届满,荔城区检察院最终对袁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宣布教育仪式现场)


      “我现在的心情很激动!我一定会改掉坏习惯,好好工作、生活,让你们和父母都刮目相看,不辜负检察官们的期望!”袁某在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也表达了自己对未来的信心。



文 | 佘少颖

编辑 | 黄静

转自莆田检察微信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