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党校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长也要到党校讲课,促进形成更多共识”的要求,日前,平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盛应邀来到县委党校,给该县2022年第1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干部上专题法治课。
黄国盛检察长以“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为主题,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三个规定》开展宣讲,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办理的典型案例就如何高质量履行检察职责回应人民期待进行展开阐述,生动地为学员们讲解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格局。
一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
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
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
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
黄国盛检察长表示:
落实落细《意见》不只是检察机关的必答题,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社会各界要以高度政治自觉参与其中。
二
高质量履行检察职责回应人民期待
“办案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在办案中应当体现情、理、法的统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国盛检察长以“非法交易费氏牡丹鹦鹉案”“江苏昆山反杀案”“在校生胡某某帮助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为例,对刑事司法实践与犯罪现状之间的冲突进行分析阐述,其中包括三方面:
一是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回应人民期待。
二是发挥侦查监督职责,依法追诉漏犯。
三是准确适用正当防卫,法不应向不法让步。
三
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
体案件的三个规定
“不用打招呼,检察机关会依法办案。”黄国盛检察长以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不诉权的适用,对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讲解,引导学员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同时要求学员通过自己的亲属、朋友、同学等关系,把“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通过检察长法治授课,学员们纷纷表示将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法律监督工作,为平和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来源:平和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