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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检察院检察长党校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检察长进党校
宣讲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
“2021年6月15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近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健斌应邀到清流县委党校,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题为清流县2022年第一期科级干部进修班全体学员授课。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善柱主持。
本次授课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引,围绕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责使命、协同共进的“四大检察”新格局、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新发展、汇聚检察监督合力共同促进法治清流建设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阐明党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等,引导学员更直观、更深入地了解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形成重视支持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授课让大家对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能和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立体、更清晰的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共同为平安清流、法治清流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清流县检察院将持续以学习贯彻宣传《意见》为抓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落实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实力一流的工业县、美丽宜居的生态县、繁荣富足的苏区县、平安幸福的文明县不断展现检察新担当。
来源:清流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