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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小火苗”可能引发“大祸患”!森林防灭火,安全靠你我……

达州公安 2023-07-02


近年来,达州公安机关紧扣上级部署要求及森林防灭火形势任务,积极探索建立“林业警长制”,形成“网格化”管理模式,并借助“线上+线下”平台、“传统+新兴”媒体等载体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以案示警、以案示防、以案示宣教育宣传工作,构建起了末端发力和林区“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新体系。



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全面完成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任务15项,建立破案责任制、行刑衔接办法、信息互通、同步上案等制度9项,查处违规野外用火447起,警告310人、罚款137人、行政拘留6人。


强化组织统筹 落实制度保障



全市公安机关切实履行森林防灭火责任,深化“+公安”机制,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制度规定,规范行刑衔接程序,建立火警通报机制,实现第一时间高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达州市公安局与毗邻市公安局分别签订了《森林火灾案件侦查工作警务合作协议》,建立警务合作热线电话联络协调制度、警务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隐患排查 提升整治能力



我市将宣汉县巴山大峡谷旅游景区、万源市花萼山林场等重点林区现有视频监控接入公安“天网”。“林业警长”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充分利用严密的防控网格引导风险处理,开展视频监控巡查、无人机巡逻,累计在重点时段、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等林区路口设置临时防火检查点50余个,消除火灾隐患500余处,整治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游客上山携带火种等1200余人次,有效提升森林防灭火预防处置能力。


强化督导检查 狠抓责任落实


建立了责任任务清单、督查清单、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市级组长与各县(市、区)小组组长和同级成员单位签订《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责任任务承诺书》,建立督查督办及整改工作情况台账,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是全市森林防火期。当前,天气回暖加之“清明”祭祀临近,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风险高、压力大,全市公安机关将结合正在开展的“磐石”系列专项行动,以“火案攻坚2022”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夯实预防宣传基层基础、强化森林分区分级管理,强化巡护巡查严管野外用火,坚持火案必破,全力确保达州林区安全。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绿色达州、平安达州”建设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让我们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手拉手、心连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当好森林防灭火的宣传者、执行者和监督者,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在此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酿成火灾法律必究
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对发现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川公安公布一批“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点击上图)
相关法律知识
FIRE失火罪:








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FIRE放火罪: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依据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审      核:孙   粟

责      编:马宗尧

编      辑:陶   磊 投稿邮箱:dzgaxck@163.com

省厅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孙小川到达州督导检查成都大运会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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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专职党委副书记胡钢调研指导达州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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