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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最新划定!
工业大县(市、区)划定标准
本次工业大县(市、区)划定标准为:
2023年规上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或规上工业增加值200亿元以上,或规上工业企业数1000家以上。
工作措施和激励
01
省级每三年划定一次工业大县(市、区)名单,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以工业规模为考量,根据全省工业增长情况,动态提高工业规模标准。
02
加强对工业大县(市、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重点聚焦规上工业总产值、规上工业增加值率、制造业投资、规上工业企业净增数、大型工业企业数占比、规上工业研发费用占比、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主要指标开展分析研判,强化指导督导,扬长补短,做大做强。
03支持工业大县(市、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先进制造业集群、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金融扶持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
鼓励在所属设区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承担更多任务。
04
支持工业大县(市、区)推进项目招大引强、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对工业大县(市、区)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加大土地、能源、融资、人才等要素保障力度。
05每年以适当方式公布工业大县(市、区)经济运行情况,推动各地找短板、补弱项、争上游。
06
鼓励非工业大县(市、区)加快发展、勇挑重担,积极晋级工业大县(市、区)。
来源:浙江发布
封面:宁波发布特约摄影师 陈乾斌
编辑:朱立奇
审校:张依依、任晓云、赵鹏、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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