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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3 鄂尔多斯日报

鄂尔多斯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隆重召开


7月1日,鄂尔多斯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在康巴什隆重召开。大会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坚定信心、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投身我市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新实践。


市委书记白玉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牛俊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毅、市政协主席王建国等市四大班子在家领导,市法、检两院主要负责同志,鄂尔多斯军分区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上午9时,庆祝大会开始。全场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大会首先隆重表彰奖励了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欢快的乐曲声中,市领导为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受表彰代表作了发言。

白玉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抓好会议和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

白玉刚在讲话中回顾了中国共产党走过的95年光辉历程。他说,95年来,我们的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繁荣和中国人民自由、民主、幸福而矢志奋斗,开辟了中国历史的崭新纪元,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发展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明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

白玉刚强调,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鄂尔多斯才从贫穷落后走向富裕文明。当前,我市正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引下,围绕“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主要任务,着力厚植发展优势,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新的时代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把我市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白玉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凝心聚力中推动鄂尔多斯转型发展。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理想信念落实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落实在旗帜鲜明地热爱、维护、发展鄂尔多斯上,落实在矢志不移推进鄂尔多斯转型发展上,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维护团结、建设家乡、推动发展。要大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进程,在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竞争力中构筑发展新动能。切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带头思发展、谋发展、抓发展,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双轮驱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不竭动力和法治保障。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造福人民。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真正牢记民生责任,扎实解决民生问题,努力使民生改善得到制度化安排、系统化解决、项目化落实。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各个地区、各条战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不断锤炼化解发展难题的能力,不断强化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攻坚突破,奋力谱写“中国梦”的鄂尔多斯华丽篇章;各个领域、各行业系统的各级各类党组织要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表率,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的表率,做第三次创业的表率,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表率,着力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鄂尔多斯具体化,推动“五大发展理念”在鄂尔多斯变成实实际际的五大发展。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来认识、谋划和推进,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夯实执政基础。

白玉刚强调,要凝聚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共同力量,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为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秀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市委党校参观了鄂尔多斯党史党建展。

各旗区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康巴什新区党工委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及各有关经济开发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内大鄂尔多斯学院、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自治区各垂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驻市各大企业党委和市直有关企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部分受表彰单位的党员方阵参加了会议。

(周斌 冉娃迪)

鄂尔多斯市委对100名拟任职干部进行公示

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以下100名拟任职干部进行公示。


名单

于新芳,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书记候选人;

  王美斌,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王美林,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华  诚,男,蒙古族,1969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张鹏程,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贺海云,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教育硕士,中共党员,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边光霞,女,蒙古族,1971年10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郑永光,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内蒙古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高屹东,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李  芸,女,汉族,1978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杨光耀,男,蒙古族,1976年10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秦  超,男,汉族,1981年6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提名为东胜区党委常委候选人;

  白永平,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书记候选人;

  奇达楞太,男,蒙古族,1970年12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EMBA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陈德华,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柳文生,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刘有在,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苏智雄,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杜晓彦,女,蒙古族,197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任万昌,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刘永福,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苏  忠,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马  林,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白文科,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达拉特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麻永飞,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EMBA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书记候选人;

  额登毕力格,男,蒙古族,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哲学学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万世斌,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白  雁,男,蒙古族,1968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查干东,男,蒙古族,196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赵晨霞,女,汉族,1968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宋  彦,男,蒙古族,1978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王志敏,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鲁占清,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孙志刚,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屈树清,男,汉族,198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李富生,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准格尔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尚志强,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EMBA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书记候选人;

  华瑞锋,男,蒙古族,1969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杨雁华,女,汉族,1971年3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王齐兵,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王雁军,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何向国,男,蒙古族,1972年6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林永刚,男,蒙古族,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高  峰,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刘槐予,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边子珍,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白剑刚,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王  华,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伊金霍洛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吉日嘎拉图,男,蒙古族,1964年10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书记候选人;

  乔允利,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苏日嘎拉图,男,蒙古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兰  天,男,蒙古族,1976年5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医学学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王力平,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郝  伟,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阿拉腾图雅,女,蒙古族,1973年11月出生,内蒙古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马  超,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乔爱平,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张志雄,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赵咏峰,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王  刚,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乌审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金广军,男,蒙古族,1965年11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书记候选人;

  王羽强,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李新树,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温  浩,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乔小军,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闫宗瑞,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内蒙古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孟克图娅,女,蒙古族,1969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胡建军,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马二喜,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EMBA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贾占荣,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内蒙古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王文生,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万巴特尔,男,蒙古族,1967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杭锦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金  武,男,蒙古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书记候选人;

  曹文清,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赵晓虎,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武占宽,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杨雨龙,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尚二平,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乌仁其木格,女,蒙古族,1965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张志明,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山  丹,女,蒙古族,1968年12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田生华,男,汉族,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李瑞敏,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王瑞雪,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张占霖,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书记候选人;

  布仁其木格,女,蒙古族,1971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黄伯韡,男,蒙古族,198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副书记候选人;

  李文明,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崔景翔,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高  鹏,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陶  迪,女,蒙古族,196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袁学科,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高荣堂,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张建军,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继续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何万智,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孙有君,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提名为鄂托克前旗党委常委候选人;

  薛长发,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伊金霍洛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拟提任市直部门副处级领导职务;

  达  赖,男,蒙古族,1966年4月出生,内蒙古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拟提任市直部门副处级领导职务;

  刘燕飞,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编委办人秘科科长,拟提任市直部门副处级领导职务;

  马  勇,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水保局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市直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党政楼A座1019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0477)12380

  受理信箱:ordosgbjd@sina.com


国务院批准设立康巴什区: 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 不增加“三公”经费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在《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文件中,国务院要求: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要求,鄂尔多斯市要按照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尽快对康巴什区与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之间的行政区划界线进行勘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勘界成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
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

内政发〔2016〕7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鄂尔多斯市要按照调整后的行政区划,尽快对康巴什区与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之间的行政区划界线进行勘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勘界成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 鄂尔多斯市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加强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连续性。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协助解决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2016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调整

鄂尔多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16〕10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的请示》(内政发〔2016〕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划归康巴什区管辖,以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康巴什区的行政区域,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驻滨河街道鄂尔多斯东街10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6年6月8日

买房不愁了!我市这两个地区的公租房要出售 购买方式是这样的......

        买房不愁了!有个消息你一定要知道!

       近日,康巴什新区住建局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办法称,康巴什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先租后售”方式进行出售。出售的房源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伊旗地区红海子公租房、西山五期公租房、西山六期经济适用房、柳沟B区经济适用房,房屋建筑面积50-56平米、60-64平米、123-125平米、98-104平米四类房屋出售,只要是阿镇原公租房住户,全旗“十个全覆盖”危房改造户和“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户购买上述地段和类型的政府房源,均可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购买。

       具体购买方式往下看↓↓↓


康巴什

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4〕85号)要求,结合康巴什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出售方式第一条  康巴什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先租后售”方式进行出售。符合条件的已承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购买公共租赁住房。第二章  出售房源第二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回购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在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作为出售的房源。一个项目出售量不得超过总量的50%。第三章  出售对象

第三条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购买其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条  对于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有恶意拖欠房租、私自转租、转借等违反《康巴什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不予受理购买申请。

第五条 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公共租赁住房购房政策。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环卫等一线艰苦岗位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住房救助对象、转移进城农牧民、孤老病残人员及因撤乡并镇需要陪子女进城读中小学的农牧民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第四章 销售价格

第六条  按照增租控售、利润不超过3%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土地出让价款减让、税费优惠及被保障家庭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原则上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70%确定,具体价格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发改、统计、财政等部门测算确定。

第七条  社会投资建设并以出让方式取得用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赁使用3年后可以出售,由有关部门提出指导价,在利润不超过3%的前提下,可按限价商品住房的相关政策出售。

第五章  已出售公租房产权管理

第八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被保障家庭按政府批准实施的价格购买后取得房屋70%的产权,其余30%的产权归政府持有。承租人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须一次性购买全部面积。

第九条  个人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相关建设单位付清房款5年后,方可转让或者出租。权属变更交易时,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向政府上交实际成交价款的30%,可取得全部产权。已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不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第十条  申购人应与康巴什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签订《康巴什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购买合同》,按购房合同交清房款后,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应当注明“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

第六章  出售程序

第十一条  发布销售公告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将可出售房源的销售公告在康巴什新区门户网上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  申请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康巴什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审批表》。申请购买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由房屋权属部门出具);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康巴什新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第十三条  审核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第十四条  公示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将在康巴什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康巴什新区住建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交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申请人需一次性付款,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第十六条  签订合同申请家庭持交款证明到公共租赁住房主管产权单位签订《康巴什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购买合同》,并缴纳住宅维修基金及其他费用。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出售收入或合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入部分的出售收入,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售房款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回购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章  住户管理

第十八条  对已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全部面积的住户,在取得完全产权前,须进行年度复审。房屋买受人应每年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一次家庭住房情况,未按规定申报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有权收回该公共租赁住房,且该家庭所有成员不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康巴什新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伊旗
  6月25日,由伊金霍洛旗汇众聚业房屋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举办的首批库存房源出售现场会在阿镇举行,这也标志着伊金霍洛旗房屋去库存工作全面推开。  本次销售房屋主体为旗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汇众聚业房屋运营服务公司代售房屋。房源主要为红海子公租房、西山五期公租房、西山六期经济适用房、柳沟B区经济适用房,房屋建筑面积50-56平米、60-64平米、123-125平米、98-104平米四类。为了深入推进政府房源去库存工作,有效解决部分人群住房困难需求,旗委、政府通过汇众聚业房屋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运营手段,首先解决阿镇原公租房住户,全旗“十个全覆盖”危房改造户和“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户的住房需求。只要是阿镇原公租房住户,全旗“十个全覆盖”危房改造户和“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户购买上述地段和类型的政府房源,均可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购买。具体价格为西山五期简装修房屋拟实际售价为每平米2200元,其他地段房屋拟实际售价为:简装修每平米2000元,毛坯房每平米1800元。

  为了让住房困难人群购得起,住得起,在购房款缴纳方面,可有多种缴纳房款的方式供购房户选择。主要有一次性支付房款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和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购房三种方式,且每种方式都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和具体方案。首次销售房源为38套,共计3911.18平方米。在当天的销售活动中,许多住房困难户现场进行咨询政府房源销售相关政策,符合申购条件的户子现场通过抓阄的方式确定购房户选房顺序。

(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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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李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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