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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奖励与注册商标补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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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工商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鄂尔多斯市对新获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奖励与注册商标补贴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制定,奖励对象为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等商标注册人。
《实施细则》规定,新注册商标注册费由各旗区人民政府进行补贴;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新获得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补贴商标注册费用(官费);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由自治区财政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内蒙古著名商标,由市人民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鄂尔多斯市知名商标,由旗区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市人民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到期续展的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提出续展申请并被认定后,按照新认定著名、知名商标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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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为期40天的2017春运正式拉开帷幕。市公安、交通和交管、运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在鄂尔多斯客运总站举行了春运启动和安全检查活动。
1月12日,鄂旗司法局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近日,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非煤产业“两化融合”贯标试点项目经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财政厅专家评审,公示后已通过认定,并获得2016年自治区两化融合贯标试点项目专项资金120万元。该项目涉及8家企业。
2016年,达旗全面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免通行费451.216万元,减免车辆22.219万辆。
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李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