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共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7-01-22 鄂尔多斯日报

(2017年1月21日中共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鄂尔多斯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月21日在康巴什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4人,列席203人。市委书记牛俊雁同志出席全会并讲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冯超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专责,真抓实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更加坚定自觉地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全会认真学习牛俊雁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充分肯定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科学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强调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来,统一到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上来,标本兼治,挺纪在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强调要进一步坚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的信心决心,坚定自觉地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抓住工作重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强化政治责任,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讲话充分肯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贡献,勉励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做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纪律的忠诚卫士。牛俊雁同志的讲话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充满自信、催人奋进,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科学、系统、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全会认为,2016年,市委带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纪律检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纪律观念进一步树牢。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党内监督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实现全覆盖,巡视反馈意见有效落实,纪委“三转”不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扎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制度的笼子不断扎紧织密。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保持了反腐高压态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

第一,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统一领导,落实党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职责。突出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探索党内监督方法措施,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和选举工作,严格监督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把好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

第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导推进机制,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清单,落实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履行“两个责任”全程留痕等制度,推动压力传导。强化问责追究,严格落实自治区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 “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

第三,锲而不舍,一抓到底,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大力整治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重要建设、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

第四,完善机制,发挥职能,全面推进市旗区巡察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巡察工作指导意见,深化市级巡察监督,规范旗区巡察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巡察体系。建立“巡察人才库”,强化资源整合,构建“大巡察”工作格局。建立巡察与纪律审查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促进巡察更加精准聚焦问题。聚焦政治定位,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强化成果综合运用。建立巡察对象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全程监督。

第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把落实第一种形态作为分内之责,做到监督提醒常在、严管厚爱常在。把纪律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健全完善乡案县审、两级联审、交叉审理长效机制。加强纪律审查监督,确保纪律审查安全。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发挥治本功能。深挖鄂尔多斯廉洁文化资源,讲好廉政故事,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的良好氛围。

第六,专项治理,精准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整治扶贫、涉农涉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整治结果综合运用。严厉整治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开展专项行动,聚焦嘎查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盯紧嘎查村“两委”成员、苏木乡镇街道干部及基层站所人员身上的问题,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持续开展“拍苍蝇”专项行动,增强群众获得感。

第七,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旗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配套细则、工作流程以及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好“探头”、“前哨”作用,增强派驻监督实效。创新组织制度,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细化纪委委员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做好全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夯实改革基础。

第八,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打造监督执纪铁军。按照“思想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执行过硬、领导过硬”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培养既懂规矩又懂发展的纪检监察干部。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加强信息化数据平台建设,提高监督执纪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监督。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当前鄂尔多斯新形势、新气象的良好大局引领下,聚焦专责,真抓实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努力为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

更多推荐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李丹妮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