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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房、给安家费、给现金奖励… 鄂尔多斯人才新政放大招!

2017-07-06 鄂尔多斯日报

  近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从人才使用管理、分类评价、引进培养、激励使用及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等方面出台30条87项政策内容,着力促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更加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小编带你瞅瞅都有啥亮点!

亮点1

实施“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程”。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高端人才为引领,应用型人才为主体,统筹抓好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引进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引进人才每人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的薪酬补贴。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亮点2

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升级、带动学科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我市创新创业。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通过“一事一议”给予资金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顶尖人才团队所实施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000万元扶持资金。

亮点3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全区技术能手和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亮点4

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和更加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更加注重依据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人才,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我市急需紧缺的,有真才实学、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特殊人才”,通过评定可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

亮点5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挂职、兼职、参与项目合作和离岗创业等方式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限以3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

亮点6


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对刚性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可分别享受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安家费全额补贴。对刚性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博士毕业生,给予20万元安家费。

亮点7

鼓励人才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并取得突出业绩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亮点8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在新兴产业培育、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破除全时全职工作观念,采取特定研发项目合作、网络远程沟通等方式柔性引才。柔性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评定后可享受薪金补贴。

亮点9

对在我市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内开展科研活动的在站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对出站后留在我市和来我市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给予15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亮点10

加强青年创业人才培养,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在我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评审可给予最高8万元创业资助。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实训基地,吸引各地高校毕业生来我市进行实习训练,并根据实训成效对实训基地给予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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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高正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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