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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如何?且看新闻发布会

包蕾 鄂尔多斯日报 2022-05-06

1月8日,鄂尔多斯市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康巴什举行。发布会上,介绍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据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河流湖泊管理保护、改善河流湖泊生态环境、维护河流湖泊健康生命、实现河流湖泊功能永续利用的有力抓手。保护好全市河湖生态环境不仅是发展问题、生态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生存问题。2018年5月份,市委书记牛俊雁和代市长斯琴毕力格签发了总河长1号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流湖泊巡查清理和治理保护行动,吹响了全市河湖生态系统治理的冲锋号。

主动作为,全面落实河湖治理“第一责任”。2017年以来,我市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方案,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完成了“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启动了“一河(湖)一档”和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为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高效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坚持自然水系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村嘎查四级河湖长管理体系,全市860个河段、88个湖泊共设立四级河湖长1402人,其中市级7人,旗区级63人,苏木乡镇(街道)级459人,村嘎查级873人,逐级落实了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累计巡河巡湖6000多人(次)。此外,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23个责任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格局。

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第一力量”。启动实施河湖长制电视云平台,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日、生态文明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报刊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制作公益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河湖长制、水生态文明等新时期管水治水新思想、相关法规政策及全市河湖生态治理动态,扩大宣传和公众参与度。同时,通过日常执法检查,对涉及的用水企业和河道水事活动主体对象,进行依法取水、护水公益宣传和政策解读,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严守底线,全力推进系统治理“第一要务”。在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治理和开展水生态修复四个方面全方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2018年,全市年度用水总量15.74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31.4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7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国家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69.2%;封闭工业、城镇自备井123眼,建设水资源监测站点61处,均达到目标要求。我市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按照“一源一策”,完成14处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调整及4个跨界水源地调整工作,全市水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河湖保护管理,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转变,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落实,着力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重点在完善河湖档案、开展专项整治、推进系统治理等方面,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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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宝上越 师珊珊 校对: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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