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 社会救助!事关民生的大事鄂尔多斯今后要这样办!
全面开展综合认定工作,从5月份开始,各旗区将全面开展城乡低保综合认定工作。
强化精准救助,全面开展低保差额救助,根据家庭实际收入调整补助金额。康巴什新区全面开展试点,东胜区、伊旗可选择有条件的苏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逐步开展本旗区的试点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按户施保水平,城市要达到户均保障1.78人,农村牧区要达到户均保障1.72人。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重点救助对象和边缘家庭重病患者全部纳入救助范畴。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要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以外的边缘家庭重病患者可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付费用要按比例予以救助。要制定出台医疗救助细化方案,此项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
制定出台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各旗区要在10月底前制定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补齐社会救助“短板”。
加强资金保障。各旗区要按要求足额匹配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狠抓资金发放,确保城乡低保资金按月、五保供养资金按季度发放。
强化农村牧区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要抓紧制定衔接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两项政策的工作方案。对需要纳入救助范围的扶贫对象进行核查,将符合农村牧区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有序纳入保障范围,将扶贫对象中的重病患者逐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围绕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局,开展推进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延伸、养老产业园区向区外延伸“两个延伸”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养老工作。各旗区利用原有的校舍、乡镇办公用房及闲置楼宇,科学规划和建设互助养老幸福院,形成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服务格局。
强化儿童福利工作。各旗区要在准格尔旗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成功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及困境儿童数量,确定普惠范围和补贴标准,逐步开展此项工作。
切实兑现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要落实好《鄂尔多斯市社会养老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鄂尔多斯市社会养老机构资金资助实施细则》,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市级层面力争出台《鄂尔多斯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及 “三民”对象的服务内容。各旗区要积极推进社会资本介入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积极协调财政、残联部门,制定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并做好发放工作。
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
二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三是深入推进足球事业,确保在6月份成功举办新一轮市级足球联赛。
继续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灾害应急救助。
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未建成的旗区年内要完善建设并完善功能。
坚持推进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组织建设
继续加强优抚信息系统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入户率要达到100%。
切实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发放工作。
全力推进康巴什设区工作。
全力推进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继续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工作,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加强社工督导人才培训,提高本土社工督导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搭建社工机构参与社会服务平台,积极组织社工机构承接各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社工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工融入社区岗位发挥专业化优势的“三社联动”新途径、新方式,形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救助管理工作。
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
继续推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创新。
本期编辑:李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