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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杰华 冯慧迪 | 中国独生子女群体对父母养老偏好特征及其政策性探究

陆杰华 冯慧迪 青年探索杂志 2024-02-05

陆杰华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人口社会学、老龄健康

冯慧迪北京大学燕京学堂2021级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方向人口经济学

[摘要]人口老龄化正在成为我国新的基本国情以及未来很长时间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客观了解国人的养老需求、积极应对老龄化是当下学界和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独生子女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逐步迈入养老阶段,独生子女在传统家庭养老中正面临持续压力。本文使用2017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通过对独生子女的分布特征进行整体性描述,进而深入分析独生子女群体对其父母养老偏好的差异性特征。研究发现,独生子女相比非独生子女更倾向于社会养老模式;在独生子女内部,非农业户口、东部地区、女性、更高学历和更高收入的群体更倾向于社会养老模式。进一步了解独生子女的养老责任观念,有利于客观认识传统孝道文化中家庭养老的影响,为独生子女群体父母的养老谋划更为友好的养老政策和保障措施,以更好地迎接中国的人口结构转型和老龄化社会。

[关键词]独生子女;养老偏好;人口老龄化;政策建议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将是我国今后较长时期新的基本国情。根据联合国发布的《世界人口展望2019》(United Nations 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2019),在最接近未来人口走向的中方案水平下,预计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将在2030年达到2.47亿,占总人口数的16.9%;到本世纪中叶(2050)和本世纪末(210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预计将分别达到3.66亿和3.39亿,占总人口比例上升至26.1%和31.9%。人口抚养比预计在本世纪下半叶也将迅速攀升。2020年时总抚养比为70.8,其中潜在的支助比率(Potential support ratio)为4.9;到2050年,预计总抚养比将上升至100.4,潜在的支助比率为1.9,意味着每2名适龄劳动人口就要至少支持一位老年人,而这一数据在2010年仅为7;至本世纪末(2100),总抚养比将攀升至124.7,潜在的支助比率进一步下降至1.42。在老龄化进程加快的宏观背景下,老年人口数量的迅速增长、寿命的不断延长等人口因素,以及养老金、照料护理需求加剧等社会因素都将导致养老负担日益加重。

在人口老龄化快速推进的关键节点,深入研究当今独生子女群体对其父母的养老观念意义重大。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来,传统的大家庭结构迅速发生变化。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户均人口从1982年的4.41人减少到2020年的2.62人,平均每户减少1.79人,据估算,在2015年,我国独生子女数量已经达到2.25亿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目前已经步入退休年龄和养老阶段,未来独生子女群体的父母养老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随着独生子女父母年龄的不断增长,我国即将迎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高峰期。尽管从2016年起已经实施了“全面二孩”政策,并于2021年开放了“全面三孩”政策鼓励育龄妇女生育,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属于极低水平,且未来有停留在超低生育率水平的风险;平均家庭户规模在2.5人/户左右的水平波动并维持下降趋势,庞大数量的独生子女家庭现状仍将持续一定时期。

以往有关老年照料模式的文化理论表明了中国传统家庭照料的强大根基,而现代化理论认为老年人会最终从家庭照料转向社会照料。在当今中国家庭和社会经济环境发生变革的新时代背景下,实证研究发现以家庭为主的传统照料模式仍被国人广泛接受,但是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转型期照料模式和社会化照料模式也有了一定的接受和认可度。独生子女的父母只有一个孩子,其养老问题的本质就是独生子女家庭不具有传统中国家庭养老模式的客观基础,无论是经济来源、生活照料,还是亲子交往、精神慰藉,他们能够从这个唯一的孩子身上得到的都将非常的有限。既往严格的计划生育制度实施下宣传的“只生一个好,政府来养老”的政策口号,进一步传播了政府和社会承担养老责任的观念,也使得独生子女父母具有一定的社会养老期待。因此,全面认识和把握当今独生子女群体对其父母养老偏好的主要特征,有助于超前制定养老服务相关的规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减轻独生子女的养老负担,进一步提高新一代养老群体的生活水平。为此,本研究以当代独生子女群体对其父母的养老偏好为切入点,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7)数据,客观描述独生子女群体的分布特征,探究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对其父母的养老偏好差异性,并从社会经济背景出发,客观分析独生子女对其父辈养老偏好的主要特征,为更深入地探讨当下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提供参考。


二、相关文献回顾与评述

(一)家庭与社会养老相关理论

关于老年人照料相关理论,文化理论、现代化与老化理论从养老的不同责任主体对养老模式的差异进行了学理性的阐释,而家庭与社会养老的关系相关理论为养老偏好差异的解释提供张力。

文化理论在中国的代表是费孝通在1983年提出的中国家庭的“反馈模式”。不同于西方国家代际关系中的“接力模式”,在中国的代际关系中,后代对上一代要给予反馈,这种“反馈模式”通俗来说就是“养儿防老”,也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受东亚文化圈和儒家文化的影响,家庭照料的文化传统深刻影响中国家庭的老年照料模式。但是,随着现代化、城镇化的发展,家户规模的缩小和预期寿命的延长,传统家庭中子女代际照料的功能有逐渐减弱的趋势。

现代化与老化理论认为,随着现代化和人口老龄化,国家和社会将成为养老责任主体。博格斯最先提出现代化与老化理论,考吉尔在20世纪对该理论进行完善。该理论认为,随着社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西方国家老年人逐渐丧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以及交换支持的资源,传统的责任孝道被弱化,子女以自身的核心家庭为主,对父母的支持仅靠感情或同情,老年人从家庭支持转向依赖社会支持。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这些国家的老年人也会有和西方国家老年人同样的命运。

关于家庭和国家养老责任的关系,主要存在“挤出论”“促进论”和“责任混合论”三种理论观点。主流学者提倡的“挤出论”认为,家庭与国家在福利提供方面是相互排斥的,在养老公共投入较薄弱的地方,个体可能会更倾向于家庭照料。“促进论”则认为家庭与国家在福利提供上是相互补充的,而“混合论”观点认为在老年人保障上,国家对家庭的正式帮助不仅增强了家庭的联系纽带,还使得子女更能向父母提供更多非正式支持。事实上,家庭和社会养老关系相关理论为本研究中“养老偏好”概念的设定提供了理论背景。

(二)养老观念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关于群体间养老偏好差异的研究,已有文献大多从人口特征、社会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和家庭特征等背景出发,关注不同的养老观念背后的各类影响因素。

首先,基本人口特征与不同的养老观念密切相关,比如不同代际队列的养老责任观念变化,以及城乡、性别、教育程度等对养老观念的影响。

其次,是否拥有养老金等经济状况对农村和城市老年人的养老偏好都有着显著的影响作用,针对第一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是否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是影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意愿的重要因素;经济状况越好,选择机构照料的可能性越高。

此外,老年人主观健康状况对照料需求模式的选择有着显著影响。主观认为自己不健康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社会化照料,健康状况比较好的独生子女父母更喜欢选择家庭养老。

最后,子女数量、居住安排等家庭特征影响群体的养老观念。子女数量越多,越倾向于与子女同住,进而采取家庭照料模式;相比于非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父母对生病照料的担心比例明显更高,大部分独生子女父母都具有一定的面对“空巢”生活的思想准备。

(三)文献评述

目前学界关于养老的讨论越来越多,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成为学界关注的议题。迄今,基于老年人自身养老观念的转变和客观照料资源的限制,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社会养老和养老主体多元化发展成为新的养老趋势;许多研究都关注影响不同养老观念背后的社会影响因素,已有研究从老人自身健康状况、家庭居住安排、社会经济差异等方面出发,对老年照料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研究的视角多样、学科领域多元,不仅从家庭变迁、代际关系、性别平等、理性经济人等多种视角切入,还涉及到人口学、社会学、公共卫生等多学科领域交叉研究。上述这些研究进展为本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指引。

但是以往文献中也存在一些仍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地方,尤其是针对独生子女父母这一群体的养老问题。一是已有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研究较早,近年来尤其是生育政策调整后的相关研究文献较少;二是缺乏关于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对其父母养老偏好特点差异性的分析和讨论,对于从相关影响因素视角进行比较分析的相关文献少;三是已有研究更多从学理上讨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或是关注独生子女父母这一中老年群体的养老偏好和实践,关于独生子女群体对其父母的养老偏好的实证研究少。理想情况下独生子女的养老偏好应与实际照料安排一致,但是受制于现实情况,两者间会存在差异。在社会政策等条件的制约下,独生子女不一定能按照其养老偏好对父母进行照料,这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势必产生消极的影响。通过探讨独生子女的养老偏好,有助于更加合理地设计养老政策,提升老年人晚年的养老生活水平。


三、现阶段独生子女群体分布的主要特征

独生子女作为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在城乡和地区分布、教育程度和收入等方面与非独生子女相比有明显的差异性。通过对独生子女样本进行初步的分析,得出以下主要分布特征。

(一)独生子女群体非农业户口比例高,且东部地区比例更高

分户籍属性上看,在独生子女群体中,非农业户口比例占到59%,而非独生子女群体的非农业户口比例仅为44%。这与独生子女政策实施过程中针对许多农村地区采取了一定的放宽政策有关。如在部分农村地区,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则允许夫妇再生育一个孩子;在部分少数民族聚居区或者一些农村地区,独生子女政策并非是严格的一孩政策。

按照东部、中部和西部区域上看,独生子女群体中,有52%来自东部地区,而非独生子女群体中仅有44%来自东部地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西部地区比例没有明显差异。独生子女政策在东北地区和一些东部沿海地区执行更为严格,而在西部和少数民族聚集区更为缓和。

(二)农村独生子女群体的男性比例偏高,且“90后”占比高

性别比例上看,相比非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群体中男性比例更高,尤其是农村独生子女群体中男女性别比偏高。调查数据显示,农村独生子女群体的性别比明显高于农村非独生子女群体、城镇独生子女群体和城镇非独生子女群体。这通常与传统的性别观念有关。在农村地区,强烈的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家族势力、家庭劳动力、婚嫁方式等因素促使父母对于要儿子有更强烈的意愿。而城市和农村对于子女性别问题上的差异较大,对于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而言,因为只能生一个孩子,相对来说并不会过分在意孩子的性别,对独生子女的教育、个人成就等都有着较高的期望。

年龄分布上看,非独生子女群体中“80后”的占比要高于独生子女,而“90后”在独生子女群体中比例更高。这与独生子女政策实施的时间密切相关。1980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提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随后该倡议不同程度地具体体现在城乡各地的生育政策中。20世纪90年代后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产生了一大批独生子女。

(三)独生子女群体大学及以上学历比例高,且收入更高

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有更高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独生子女的教育程度为大学及以上比例为39%,而非独生子女大学及以上比例仅有16%,二者相差23个百分点。这与独生子女父母尤其是位于城市的独生子女家庭的高教育期望有关。独生子女政策的积极影响之一就是潜移默化地提升了女性的地位,促使更多独生女儿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在只能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独生子女父母更渴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无论其性别,通常赋予高教育期待。

独生子女中个人年收入五万元及以上的比例为29%,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的20%;年收入一万元及以下的群体,非独生子女有39%,而独生子女中有31%。一方面,这与前面提到的独生子女更高的教育水平有关;另一方面,也可以从独生子女在东部经济沿海发达地区比例更高、非农业户口比例较高角度理解。


四、当下独生子女群体对其父母养老偏好的主要特征

相比非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在对于父母的养老问题上存在明显的偏好差异。总体上看,独生子女对于其父母的养老偏好具有如下特征。

(一)独生子女对其父母养老责任更倾向于主要由社会承担

图1显示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对其父母养老责任承担主体的偏好特点。在所有独生子女样本中,认为父母的养老主要应该由子女负责的比例为43.7%,而在所有非独生子女样本中,该比例为49.7%。独生子女样本中认为养老责任应该由政府、子女和老人责任均摊的比例为36.7%,而非独生子女仅为31.5%。

将上述四个回答合并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后,与非独生子女相比,独生子女认同家庭养老的比例更低,为50.4%;非独生子女认同家庭养老的比例为56.1%。相比非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更倾向于将父母的养老责任交由社会来承担。这一基本特征与以往文献中指出的独生子女养老压力较大、家庭养老更加脆弱相一致。在传统社会中,子女越多,家庭养老越有保障,家庭结构越完整,人们在养老方式偏好上越倾向于家庭养老。独生子女相比有兄弟姐妹的非独生子女,更不倾向于家庭养老这一老年照料模式。

(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养老偏好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且农村比城市更倾向家庭养老

从性别差异上看,在独生子女群体中,男性相比女性明显更倾向于家庭养老。有54.3%的独生男性认为应该主要由家庭承担父母的养老责任,但只有45.6%的独生女性认同这一观点。非独生子女群体中,认为家庭应该承担主要养老责任的比例,男女性别之间并无明显差异。独生男性与非独生男性相比,认为家庭承担父母养老责任的比例仅有微小差距(2.3%);但与非独生女性相比,独生女性对家庭承担父母养老责任的认同度明显更低,从55.7%下降至45.6%。这表明,是否为独生子女使女性在父母养老观念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城乡差异上看,乡村相比城镇更倾向于家庭养老,而城镇相比农村更倾向于社会养老。农业户口中,60.8%的认为应主要由子女负责养老,支持政府养老和责任均摊的分别为8.7%和26.3%;非农业户口中,认为子女负责养老的仅占35.5%,支持政府养老和责任均摊的占16.9%和38.8%。

将性别和城乡差异结合起来看,将养老观念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认同度进行排序,最不支持社会养老的群体为农村非独生男性(37.4%)和女性(38.5%),其次为农村独生男性(40.4%)和女性(40.2%),然后是城市独生男性(59.2%),城市非独生男性(65.3%)和城市非独生女性(66.4%),最支持社会养老的是城市独生女性(75.4%)。总体来看,这与前述女性和城镇群体更倾向于社会养老的结论相符,并且城乡之间的差距比性别差距、是否独生的差距都更为明显。

(三)独生子女对父母家庭养老的认同度低于非独生子女,且东中西地区差异性相同

图3描述了不同年龄段对父母家庭养老的认同度差异。考虑到独生子女政策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而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7)仅面向成年受访者进行,故采用1980~1999年出生的样本数据,通过对“80后”“85后”“90后”和“95后”群体分别进行养老偏好分析,我们发现如下两个鲜明特点:一方面,在各个年龄段,独生子女对于父母家庭养老的认同度都要低于非独生子女。另一方面,在四个年龄段中,“95后”对于父母家庭养老的认同度最高,独生子女为52.1%,非独生子女为69.0%。这可能是因为“95后”年龄较小,其绝大多数的生活经验是家庭和学校生活,尚未或刚刚步入社会,并没有真正承担起父母养老的责任;这一部分群体受传统家庭观念影响更大,从家庭传统孝道角度出发,认为自己应当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图4显示,从东部、中部到西部地区,无论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倾向于家庭养老的比例都依次递增。同时,独生子女群体在东中西三个地区对家庭养老的认同度都稍低于非独生子女群体。对家庭养老的认同度最高的是西部地区的非独生子女,为69.8%,认同度最低的是东部地区的独生子女,为41.5%。这与区域现代化发展水平以及人口结构差异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之间、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同时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人口结构也不尽相同,这些都可能导致地区间养老观念的差异。

(四)独生子女的教育和收入水平对其父母社会养老认同度有正向作用,且婚姻状况对此有明显的影响

图5揭示了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群体不同教育程度对社会养老认同度的差异。在非独生子女群体中,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社会养老,而非家庭养老。在独生子女群体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群明显更倾向于社会养老。无论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其教育水平的提高一般伴随着社会养老认同度的提高。

在不同收入间养老观念的差异上,独生子女群体的收入越高,越倾向于其父母社会养老(见图6);在非独生子女群体中,个人年收入是否达到一万元显著影响其养老偏好:年收入超过一万元后,支持家庭养老的比率降低,从64.0%降低至51.2%,而是否超过五万元不会使其养老偏好发生明显变化。对于独生子女来说,随着个人年收入的上升,认同家庭养老的比例则持续降低,年收入五万元以上独生子女群体中,60.7%的人支持社会养老。这与子女收入越高越否认“养儿防老”相吻合。一般来说,个人收入状况与教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独生子女在不同收入程度间的养老认同差异与前述的教育程度导致的差异相吻合。

对于年收入在一万元到五万元间的群体,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对其父母的养老偏好相似,对于社会养老都有约49%的认同度。而对于年收入超过五万元的群体,非独生子女对于其父母社会养老仍有49.2%的认同度,但独生子女的认同度则高达60.7%。

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配偶状况差异也会造成其养老偏好的不同。将“主要由政府负责”“主要由老人自己负责”和“政府/子女/老人责任均摊”合并为“主要由非子女养老主体负责”,养老偏好按照“主要由子女负责”和“主要由非子女养老主体负责”来划分,可以发现在有固定配偶的群体中,独生子女相比非独生子女明显更倾向于认为养老责任不应该由子女承担。在没有固定配偶的群体中,独生子女群体认为养老责任应该主要由子女承担的比例也低于非独生子女。

我们认为,提问方式或许可以解释这种现象:“您认为有子女的老人其养老主要应该由谁负责”,有研究发现老人相比年轻人有更倾向于非子女养老的趋势,而有固定配偶的群体接受调查时更可能考虑到自己年老后的养老问题。独生子女群体本身更倾向于社会养老方式,当他们考虑到自己将来的养老问题时,也不会倾向于把养老责任推给自己的子女。


五、主要结论和政策性讨论

(一)主要结论

本研究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率持续走低的社会转型背景下,基于全国性调查数据分析和探究当今时代独生子女这一数量庞大的特殊群体分布特点及其对父母养老偏好的主要特征。基于前面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得到如下几个结论:

在分布特点上,独生子女群体的非农业户口比例、东部地区比例、性别比和“90后”比例与非独生子女相比更高;在后天获得方面,独生子女的教育水平和收入也相应更高。这与既往文献发现的独生子女家长有着明显更高的子女教育期望相吻合。

在父母养老偏好的主要特征上,与非独生子女相比,独生子女更倾向于社会养老,对家庭养老的认同度相对较低。伴随着现代化的迅速推进,独生子女对其养老偏好也跟随社会经济因素的差异发生变化。首先,在性别和地区差异方面,女性和城镇地区更倾向于社会养老模式。最倾向于家庭养老的群体为农村非独生子女,最支持社会养老的群体是城市独生女性。其次,在代际差异方面,在“80后”“85后”“90后”和“95后”四个年龄段的独生子女群体中,“95后”这一最年轻的出生队列最倾向于家庭养老,呈现出“Z世代”不一样的特征,也与年轻一代大多数依旧把赡养父母作为自己应尽的孝义这一研究发现相吻合。此外,在地区差异方面,从西部到中部再到东部地区,对社会养老的认可度逐渐升高,且在各地区内部独生子女对父母社会养老的认可度高于非独生子女。最后,在个体后天的教育、收入和配偶状况方面,独生子女的教育水平越高,越明显倾向于社会养老;个体收入越高,则越认同社会养老。这与经济状况越差的老年人越倾向于依靠政府养老、经济条件好的老年人倾向于传统家庭照料模式的研究发现并不一致,可能与理想养老模式的代际差异,以及回答问卷问题时考虑的养老主体不同有关。相比没有固定配偶的独生子女,有固定配偶的独生子女对子女负责父母养老的认同度更低。

现代化与老化理论认为西方国家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老年人的地位和资源逐渐丧失,老年照料的责任主体将从家庭转向国家和社会,发展中国家也会有和西方发达国家相近的结果。本研究发现,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对其父母的养老偏好呈现出从传统的家庭照料模式向现代化的社会照料模式转变的趋势,从城乡、地区、教育、收入等导致的养老偏好差异中都有所反映。

文化理论中强调的传统家文化影响下的家庭养老模式,对当今的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群体,特别是农村群体仍有较大影响力。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等持有更传统文化观念的群体对于家庭养老有着更高的支持度。但是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新的孝道文化逐渐生成,社会养老模式正在被更多群体所接纳。

(二)政策性讨论

基于以上研究发现,针对独生子女对其父母养老偏好特点以及养老现状,我们做了如下政策性的讨论:

第一,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体系,完善社会养老机制。当前无论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都已经呈现出了对社会养老的期待和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家庭照料功能的弱化,未来对社会养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进行全局性、综合性、持久性和前瞻性的战略考虑,政府应该完善与老年照料相关的体制机制,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养老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照料需求。

第二,基于独生子女的客观需要,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养老规划。针对独生子女养老面临的压力,应采取针对性措施,从社会政策层面减轻独生子女特别是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独生子女群体的养老压力。加大对农村等相对落后地区的公共财政投入,缩小养老水平的城乡差距。加强法制建设,从法律角度为保护特困老年群体提供制度保障。针对传统养老观念较重的老人,可以采用家庭照料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循序渐进做好养老的社会支持工作。

第三,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的养老社会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强调了终身发展理念,支持老年人老有所为。在政策制定方面,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融入到各类社会政策中去,在基础建设方面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积极发展银色产业,推出针对老年人的金融、教育、文娱等系列产品。在文化引导方面,做好人口老龄化的国情教育与宣传,构建全年龄友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略

本文来自《青年探索》

2022年06期

P5-16

END

图文 / 李 洋    

编辑 / 廖君颖、郑 航

初审 / 吴 瑾    

终审 / 谢素军、罗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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