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给来宁返宁人员的温馨提示
为慎终如始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面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7号)》和《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00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城北区来宁返宁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来宁返宁前、来宁返宁途中及来宁返宁后各类注意事项
1. 来宁返宁人员要在抵达西宁市前24小时内通过西宁市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同时向所在镇(办)、村(社区)电话或微信报备,并及时记录行程轨迹和健康信息情况。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须在抵达目的地2小时内进行报备。
2. 来宁返宁途中,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旅途中转,避开中高风险地区。旅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要接触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在公共交通工具的密闭环境中,建议尽量不与他人进行交谈交流,不要饮食或减少饮食频次。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状况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及时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
3. 抵青后在“两站一场”、省际交通隘口进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测量体温,来宁返宁人员进入城北区后,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负责指导落实防控措施。
二、密切关注西宁疫情防控动态,严格遵守管理措施
1. 对低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执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落地检”、第3天检测)”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 行程码带“*”号和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来宁返宁人员,执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落地检、第3天、5天检测)”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 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宁返宁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健康检测。
4. 所有来宁返宁人员首次在入青入宁第一落地点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其余核酸检测均需在社区监督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完成核酸检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法律责任
来宁返宁人员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不遵守防疫规定或不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请相关人员来宁返宁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共同构筑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牢固防线!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美满!
城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9日
来源:城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
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