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祈祷 ——金融科技时代的监管与消费者保护
2019年6月14日,第十一届陆家嘴论坛(2019)专场活动: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在上海举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先生,均瑶集团副董事长、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理事长凌涛先生,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党委委员、副总裁张凤明先生,平安普惠普惠金融研究院主任宁杰先生,英国Z/Yen集团负责人Mark YEANDLE先生等嘉宾参与论坛。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浙大ZIBS)院长、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大AIF)院长贲圣林教授出席本次论坛并以“为你祈祷——金融科技时代的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为题作主旨演讲。
以下根据贲圣林教授演讲实录整理而成:
感谢邀请!今天我的演讲主题是“为你祈祷——金融科技时代的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为什么是“为你祈祷”?我们应该为谁而“祈祷”?又应该如何“祈祷”呢?今天,我将从金融科技化趋势、金融科技时代消费者面临的特别挑战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这三大方面展开这一话题。
一、金融科技化趋势
金融科技过去几年的快速发展与金融数字化趋势颇像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回顾全球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从金融科技1.0:以传统IT软硬件技术为代表的金融IT阶段,到金融科技2.0:以互联网、移动终端技术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阶段,再到现在的金融科技3.0: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为代表的智能金融阶段,金融与科技一直都在不断结合,科技发展持续不断地推动着金融领域的创新。
值得庆幸的是,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中国非常好地抓住了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趋势。从更宏观的时间视角来看,我们梳理对比了中国以及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三个阶段。我们认为,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元年大致是1988年,那一年第一台ATM机引入中国,而世界第一台ATM机于1967年在英国巴克莱银行出现。相比国外,中国在这一阶段的发展差不多晚了20年。2003年,中国进入Fintech 2.0阶段,这个阶段的开始以2003年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宝为标志,而支付宝的“师傅”PayPal是1998年在美国推出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Fintech 2.0阶段,中国就已经开始逐渐实现追赶乃至超越了。到现在,中国的金融科技在用户规模、应用场景丰富度等很多领域都远超全球水平,这非常令人鼓舞。
去年11月,我所在的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团队完成了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指数报告。在报告中,我们对全球70多个主要城市的金融科技产业、体验和生态进行了数据分析,得出了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前30名城市。其中全球性金融科技中心有7个,且中国独占四席,其中两个来自长三角(上海、杭州)。除了7个全球金融科技中心之外,我们还评出了23个区域金融科技中心,其中10个位于亚洲及澳洲,7个位于美洲,6个位于欧洲。像杭州、深圳这样以科技见长的中国城市在排名中反而超越了很多传统金融中心,跃居全球金融科技一线城市之列,同样,美国西雅图(排名第12名)这样一个传统金融实力并不强劲的城市,因为得益于微软、亚马逊等科技企业的总部存在,反而成为了一个很有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
虽然中国在金融科技方面的总体表现非常不错,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其中最严重的短板集中在我们的政策监管领域。就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指数排名来看,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广州几个城市在总的GFHI排名及产业、体验、生态三个子排名上表现都不错,但这几个城市的政策监管指数排名都拖了后腿,集中在二十余名左右。在政策监管上做得相对较好的是香港,排在第8名,这与“一国两制”下香港借鉴国际经验、相对更为开放包容的总体监管理念和体制有关。
二、金融科技时代的金融消费者
在这样一个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时代,每一个金融消费者似乎都不可避免地被时代大潮所簇拥,他们面临着哪些新挑战呢?
一般来说,金融服务或消费本身有三个主要原则:
△第一,风险与收益对称。这话说起来太容易了,但是实际做起来又非常难。因为风险本身就不可制约,甚至不可测量、难以预估。此外,金融收益常常是预期的概念,并非现货交易,特别是投融资相关的金融交易往往是一个期货交易。
△第二,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s)。这不仅仅代表金融服务供应方要学会了解客户、判断产品是否适合客户,金融消费者本身也要对自己的交易对手、消费平台等有至少最基本的了解。
△第三,适当性原则。以网贷行业为例,其起步于英国,再发展到美国、中国等。中国的网贷行业过去几年的发展可以说背离了“适当性”原则:产品、规模、期限等是否适合投资者或借款人?去年位于美国亚特兰大的网贷公司GreenSky上市融资了8亿美元,这件事情让我颇为感慨。在三年前当我们的网贷行业一路高歌时,英美的网贷行业在平稳地发展;而过去这段时间当我们经历悬崖式下跌的时候,英美的网贷行业仍在成长,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反思的。最近正值“双创周”,我们在积极鼓励大家创新创业的同时,也不要忘记思考我们金融科技行业“双创”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相比其他行业,金融行业有什么特殊性吗?我这里总结罗列了8个特性。其中,正面或中性的特性有4个:即金融具有可扩展性、预期性、适当性和社会性。与之相对应的是,金融也有4个似乎负面的特性:金融业的不对称性;资本(金)的投机性、逐利性和金融的风险性,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时代,金融的风险及传染性也会被放大、加快。
金融的这八大特性决定了其公共属性(社会属性)。而在金融全球化、科技化不断加剧的趋势下,金融业产生了过度市场化、自由化、证券化、交易化、短期化、高频化等现象。金融的特殊性使得金融消费者保护与一般的消费者保护有所不同,金融科技大众化、普惠化的趋势更加加大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难点。近几年央行受理的金融消费者投诉总数是迅速增长的,由2016年的18689笔增至2018年的33814笔。考虑到投诉机构不同、投诉无门或是放弃投诉等情况,实际的金融消费投诉量肯定要更多,特别是把我们的网贷行业问题考虑进去的话。
金融科技时代消费者保护的另一大难点在于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者常常无法真正合理地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比如当我看到“e租宝”有一个投资者说300多万全扔在上面,我想一是真有钱,二是真偷懒,自己也没有到网上查一查或是打电话问问这个平台靠不靠谱。可以说所有的投资行为都是在一定的贪婪和恐惧之间找一个所谓的个人平衡点。非理性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损失,也会给社会带来比较多的负面影响。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消费者保护与教育其实是非常相关的。2017年,为准确把握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及金融消费者教育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央行第一次全面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在每个省级行政单位随机抽取600名金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全国范围内共收集18600个样本。调查发现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平均分仅为63.71,其中东部和中部地区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得分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和东北地区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得分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消费者对各类金融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相当一部分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了解还停留在最基本的存取款业务阶段,对于证券、基金、保险等业务了解甚少,遑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及一些隐蔽的潜在对消费者造成极大风险的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在城乡、区域间和年龄层级不同的人群间也呈现出一定的不平衡特征。由此来看,在当今这个金融科技时代,对消费者进行金融素养教育以及自我教育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
概括来讲,在金融普惠化、科技化和国际化的主要趋势影响下,金融消费的场景与市场空前丰富,许多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出现一定程度的不足;消费者,特别是不少第一次接触金融的消费者,可能成为落后于金融发展的、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弱势群体。因此,在金融科技时代,做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应该是政策监管更为重要的关注点。
三、金融科技时代的金融消费者保护
谈到金融消费者保护,我这里想引用歌曲《为你祈祷》中的一句歌词:“你永远是我手心里的‘宝’”。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消费者所面临的金融市场环境也千变万化。但是无论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何变化升级,金融服务提供者、行业机构以及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都应该始终以消费者为中心,将消费者当做手心里的“宝”,不断努力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多样需求、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金融科技带来金融大众化普惠化的时代,什么样的产品和服务最适合广大金融消费者呢?这里我构建了一个象限,横轴是风险程度,纵轴是产品复杂程度。过去我们的传统金融机构往往相对偏向大型、批发型客户,他们对金融认知更好、金融风险容忍度与承受度更高。而在金融科技化趋势下,金融越来越走向普惠、走向大众生活,开始更多地触达中小型客户以及长尾客户。向这类客户去谈衍生品、大宗商品交易、ETF等等可能是不太恰当的,因为他们可能真的不太能理解。相反,一些简单明了、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才是比较适合金融科技时代的大众消费者的。在这方面我觉得蚂蚁金服非常智慧,它推出的一些产品如余额宝是面向全社会的。这是非常简单、风险极低的一款产品,这也是一种负责任的机构行为与态度,也为机构自身的未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初苹果支付(Apple Pay)将要进入中国市场时,有记者来采访我,问比起Apple Pay,我们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行不行。我说首先要看看产品安全度如何,再来看看覆盖面怎么样,是否是安全可靠、简单明了的。基于这些,当时我的回答是:我们的第三方支付相对于Apple Pay,安全性至少是不差于它,同时又有更好的便捷性、可得性,可以说是很好地满足了普惠金融的最基本诉求。
其次,在监管层面,我们常常提到监管沙盒这个概念。监管沙盒从英国起步,它推出的主要考虑就是“消费者是否受益”。对比来看,我们现有的监管体制往往只重在保护(现有)消费者的各种权利(比如获知权,消费自由权、公平交易权、保密权、安全权、求偿求助权等),忽略了整个(潜在)消费者群体是否真正享受到了良好的金融服务。而以监管沙盒为代表的监管创新提出了更重要的标准,即以消费者受益为中心,扩展了“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内涵,包括支持真正改善消费者生活的创新,降低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便利性和可得性,特别是覆盖了许多被传统金融排斥在外的人群。举例来说,5G是最近很热的话题,美国质疑华为5G的安全性特别是隐私问题。但对于一些落后的非洲国家来说,通讯是否会窃听他们的一句话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没有太多意义的,因为他们还处于什么都没有或基本通讯需求没有得到较好满足的状态。同理,在基本的金融服务都缺乏的情况下,消费者会权衡利弊,愿意去尝试新的产品与服务,即便是有点可能的风险。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讲,消费者受益、金融消费覆盖范围的扩大,才是推广普惠金融、鼓励金融科技创新的意义所在,也应该是监管的出发点。
具体来看,英国的监管沙盒在消费者保护上的具体措施包括:1)必须向消费者充分告知产品或服务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补偿措施;2)测试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消费者保护措施,并报FCA审核通过;3)参加监管沙盒的消费者仍和普通金融消费者一样享有法定的权益;4)企业要对沙盒测试有充分准备,并向FCA证明其有足够的财力来应对金融消费者的赔偿要求等。目前,除英国外,监管沙盒已在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香港等全球范围内超过30个国家或地区开展实践和试点。
那么,究竟应该由谁来保护消费者呢?我认为这是一个责任共承、风险共担的“系统工程”。
△第一,消费者自身要拒绝盲目贪心与侥幸心理,勤学金融知识,加强自我保护。就好像行人即使走在斑马线上,也仍然要多留心,不能把自己的安全完全交付给别人。消费者要积极思考自身是否存在金融知识的欠缺,合理评估自己承受损失的能力。非常欢迎消费者们到我们浙大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来听听我们对金融的朴素解读,到中欧国际金融研究院与刘院长那里一起交流怎样做一个有能力、有理性的金融消费者。
△第二,行业企业要尽职,做好产品和服务;要尽力,做到自律与自我监管;要尽心,真正树立以消费者为主的理念。企业要时常反思自己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当行为,是否真正是一个规范、高效、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发展的金融科技企业。
△第三,政府部门要主导打造一个好的金融生态,在规则制定上不断完善法律规则与相关标准,在政策执行上深度落实有效执行,在生态建设上不断完善市场生态环境。看看监管规则是否清晰,监管手段、理念、方法是否能够更新,监管执行是否有力,监管生态是否能够助益行业健康发展等。
总的来看,我认为消费者保护需要从我做起。这个“我”,是一个广义的“我”,不仅涵盖消费者,也涵盖一线企业、政府监管层等等。中国一流的金融科技需要一流的消费者。理性成熟的金融消费者群体,将是政府治理和行业规范的帮手与伙伴,更会是金融行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各位朋友,今天非常高兴能够有机会来与大家分享金融科技时代的监管与消费者保护。金融科技化是大势所趋,在这个大潮中中国已经在金融科技领域呈现了非常喜人的引领趋势,但同时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金融科技监管、消费者保护等诸多领域我们还存在着很多短板。如何延续我们的优势,从而进一步引领全球金融科技的发展潮流,这是摆在我们这一代人面前最大的机遇,也是最大的挑战。
一百年前的今天,人类第一次驾驶飞机全程不停歇地飞跃了大西洋,当时,世界还处于英美科技领先发展的时代。今天,科技与金融正在实现深度的融合,借助金融科技的快速崛起,我们有没有可能在这样一个时代助推中华民族的崛起?我有一个小小的愿望,今天与各位分享。曾经某个P2P网贷企业创始人曾对我说,他们过去几年是被金融耽误的科技公司。那么我希望从今以后,再也没有被金融耽误的科技,只有被科技赋能的金融;没有被金融科技伤害的消费者,只有受益于金融科技的消费者;没有被监管耽误的金融科技发展,只有被规则赋能、成全的普惠金融。
今天,科技赋能金融,普惠金融的梦想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普惠金融的跨越机会正在我们面前,和一百年前美国飞行员第一次跨越大西洋一样,充满着划时代的意义。刚刚谈到金融科技时代的消费者保护的时候我们引用了一首歌曲,叫做《为你祈祷》。其实,为你祈祷,不仅仅是为金融科技时代更加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而祈祷,更是为我们未来更加健康的金融科技发展和更为广阔的普惠金融梦想而祈祷,这份“祈祷”需要我们所有消费者、行业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奋斗和努力。为了这份梦想,也为了我们共同的更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祈祷,一起祝福,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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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丨李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