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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李有星教授主持的“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立法研究”课题结题成果正式出版

浙大AIF 2022-05-10



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大AIF)副院长李有星教授所著的《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立法研究》一书于2019年5月由浙江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

该书是贵阳大数据国家战略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研究基地首个科研项目的结题成果之一。


2016年,时任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的陈刚同志带领贵阳市领导和专家到访浙江大学。贵州市政府与浙江大学共同成立了“贵阳大数据国家战略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研究基地”。贵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连玉明教授与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教授设立了“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立法研究”课题,并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李有星教授主持。该课题得到了贵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院的经费支持。


李有星教授带领研究团队探讨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的立法逻辑,重点研究数据权的基本理念、该法的总则、数据权属、数据主体权利、公共机构数据的处理、数据资源的交易、数据资源的监管和法律责任。研究团队兼顾法学理论与实践,对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的主要条款作出理论上的论证,并剖析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该课题形成了适应全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贵阳市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及其立法说明。研究团队于2018年为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数据产品不正当竞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案确认了原告数据产品相关的民事权益,影响深远。


《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立法研究》

简要目录

第一章 数据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 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总则

第三章 数据权利的归属

第四章 数据主体权利

第五章 公共机构数据的收集、处理及使用

第六章 数据资源的交易

第七章 数据资源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附件一 《贵阳市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条例》(草案)

附件二 《贵阳市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说明

附件三  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立法探讨

附件四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法律意见书


《数据资源权益保护法立法研究》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

李有星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课题组成员(不分先后):

朱  悦、金幼芳、侯讷敏、 周文辉、郑莹洁、卢  意、游  通、周  瑞、梁  偲、李杭敏、詹  刚 、陈  飞、马  明、吕秋逸、王  琳、应梦琦、柯  达、张伟恒、侯凌霄、胡晓治、祁琦琦、要瑞琪


往期回顾

李有星教授受邀参加2019数博会并发表主旨演讲


浙大AIF副院长李有星教授受聘浙江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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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丨李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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