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今起
一批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的
新规施行
涉及食品、药品、医保等方面
一起了解
↓↓↓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
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
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规定,于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简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11月1日起施行:
新版通则规定,在许可审查时限方面,现场核查完成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明确要求审批部门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及时向申请人和日常监管部门告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各主要环节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需配备食品安全员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
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按新版办法:
明确持有人是控制风险和消除隐患的责任主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
持有人应当依法主动公布药品召回信息,对实施一级、二级召回的,还应当申请在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依法发布召回信息,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召回信息应当与国家药监局网站链接。
成都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http://www.cdjubao.gov.cn/
往期回顾
青羊区残联开展残疾人插花艺术职业技能培训
四川这项待遇标准上调!
来源:新闻联播
分 享
点 赞
在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