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建议推行听障人士无障碍法庭、创造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电商新岗位……代表委员们很关注这些问题
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我们正式进入“两会时间”。来自社会各界的委员代表们携带群众心声,积极履行职责,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建诤言、献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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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都有哪些两会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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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张天任:建议创造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电商新岗位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拟提交《关于助推残疾人互联网自主创业就业实现共同富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指出,数字经济时代电商助残为残疾人提供了就业新方向,也成为一部分残疾人职业的新起点。应进一步拓展数字经济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多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电商新岗位、新模式。据2022年阿里巴巴线上抽样统计,22.5%的残疾人首份工作是开网店,此外,39%的残疾人商家雇佣了同是残疾人的员工,目前全国大约有20万残疾人在淘宝网上开店并实现了超百亿元的销售额。由此可见,电商助残已成为残疾人实现较高质量自主就业创业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拓展数字经济的就业机会,创造更多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电商新岗位、新模式,张天任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残疾人居家自主就业相关政策,结合各省、市的相关实践,明确各层级主体的权责,对残疾人互联网就业、创业人员在资金、技术、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由中国残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充实完善残疾人互联网就业创业保障制度,尤其在资金支持、税收减免、项目扶持等方面能够实现真正落地,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此外,张天任建议,应鼓励实体企业力量助力残疾人互联网自主就业创业。建议国家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实体企业将适合通过“互联网+”就业的工作外包给残疾人个人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并逐步将互联网居家自主就业纳入企业按比例就业的范畴,增强实体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动力,扩大残疾人就业项目源。可考虑将安置残疾人互联网自主就业与实体企业的纳税信用水平挂钩,将其作为评定信用等级、修复信用水平的额外参考因素,激励纳税企业重视互联网助残,以实现企业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双赢。同时,对于集中安置残疾人自主就业的实体企业可考虑给予更大的税收优惠或者提高税收返还力度。
02
骞芳莉:建议积极探索设立专项扶持基金,鼓励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上下游产业链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骞芳莉提出进一步完善信息无障碍政策法规、加快推进网络载体视听无障碍改造、支持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生产与推广的建议。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将提交的一份议案是《关于关注视听障碍群体,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不断激发视听障等特殊群体参与数字生活的积极性。我国有超1700万视障人群,超2700万听障人群,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视听障群体老年化和老年性视听缺陷群体还在不断扩大。
骞芳莉同时表示,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规制建设与实施有待完善。《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定主要侧重于建筑、交通、公共场所等线下基础设施,对服务视听障等群体的网络信息服务规定较少。其他一些适用的政策文件规定层级相对较低,或多为原则性、倡导性要求,约束力、推动力有待提升。
二是网络载体视听无障碍建设存在短板。作为承载和推广信息服务的载体,我国网站、APP障碍化建设相对滞后。2022年5月,首批375家(个)网站和APP完成无障碍改造并通过评测,推算仅占我国网站和APP总数的万分之一,大部分网站、APP、小程序等对视听障碍人群的友好程度仍然不够高,有的无障碍版本只具备简单功能,有的操作繁琐不易“上手”,有的缺乏与智能硬件的无障碍功能协同,给视听障碍等人群带来诸多不便。
三是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不足。《著作权法》已对残疾人合理使用作品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减少了无障碍文化产品供给的版权限制。但受市场规模小、专业创作人才缺乏等因素制约,以及制作方对产品质量、传播风险等顾虑,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明显少于文化市场整体水平,特别是短视频、虚拟现实作品、数字文博等新兴数字文化产品尤为滞后。
对此,骞芳莉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无障碍政策法规。加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落实草案中关于丰富信息无障碍交流等要求,加强规制衔接,细化实施细则,推动落地见效。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视听障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增加和明确信息无障碍建设的规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同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完善信息无障碍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加强标准的推广应用及和后续测评评价,推动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生活服务等民生关联度高的领域优先开展信息无障碍改造。
二是加快推进网络载体视听无障碍改造。积极探索通过减少税费、设置奖励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信息无障碍建设。鼓励网络信息服务企业关注并重视视听障等群体需求,将无障碍建设理念融入技术开发、功能设计、优化升级、运行维护等产品和服务全流程。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助力网络载体无障碍改造,丰富盲人导航、无障碍信息查询、公益互助、社交分享等无障碍功能。进一步拓展数字技术培训服务,帮助视听障碍群体提升数字素养。
三是支持无障碍数字文化产品生产与推广。探索公益化与市场化结合的有效路径,鼓励和支持更多版权方、专业机构等制作无障碍数字化视听内容,发展无障碍数字化内容线上专区、网络剧场。推动信息技术、大数据手段等在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创作、改编以及精准推广等方面应用,提高制作效率,降低版权风险。积极探索设立专项扶持基金,鼓励无障碍数字文化作品上下游产业链发展。
03
李庆忠:建议加强特教学校和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建设
教育是立国之本,也是个体发展、实现社会价值的根本途径,残疾人更是如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为此,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理事、中国盲协主席李庆忠提出了关于加强特教学校和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建设的两份提案。
促进高质量学前融合教育发展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要积极促进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据教育部网站公开数据《学前教育分年龄幼儿数(总计)》显示,2020-2021学年初全国在园残疾幼儿共计36832人 ,当年入园残疾儿童13361人,在园及入园残疾幼儿占同口径所有儿童总数量的比例仅为0.07%。实践经验也表明,不少残疾儿童不能入园接受融合教育。其中,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能力不足成为制约幼儿园接受特殊儿童的主要障碍。
2023年,一项针对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师资培养现状调研》结果显示,教师专业能力不足是阻碍幼儿园接收特殊儿童的第一原因(54.3%);幼儿教师职前培训对融合教育重视不足,培训内容与教师未来业务需求衔接不够。调研中只有六成的被访者入职前在其所在的院校学习过学前特殊、融合教育相关课程,其中有关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以及跨专业团队合作的实务课程内容不足;教师入职后有关学前融合教育的在职培训及专业支持也不足。调研对照显示,获得过融合教育培训的教师,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接纳程度显著高于没有接受过培训的教师,只有30%的教师反馈其学习内容是来自国培和省培体系。教师们反映培训实操内容少,对特教技能提升帮助有限。此外,对于激励和支持幼儿园园长及教师重视儿童差异发展措施不够。
基于此,李庆忠建议,切实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的“在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要求,注意课程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幼教师范生前往开展融合教育的幼儿园观摩学习,进行综合式跟岗或顶岗实习,提升幼教师范生的学前融合教育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并推进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设置含有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在幼儿教师职后国培、省培等各级培训计划当中丰富学前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内容。建议建立针对幼儿园及幼儿教师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实践的长效激励机制。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优质而充足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是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确保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建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和特殊教育高质量、普惠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
据调研,全国大多数省级特教学校师资配备相对健全,但市、县级特教学校特别是综合类特校学校教师配备结构明显不平衡。初中九科文化课教师特别是理科教师配备不足,康复专业教师、职业教育教师紧缺,教师特教专业水平不高,国家规定的学科难以开齐,教育教学质量偏低。不少市县没有配备特殊教育教研员,对特教学校教育教学指导不够。同时,特教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尚须进一步完善,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特殊教育教师提出了专业化要求。但是,由于我国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毕业生数量难以满足特教学校的要求,大部分特教学校教师是没有特教专业背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亟需入职后的特教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特殊教育教师职后继续教育培训没有专门的特殊教育学科培训,特校教师只能参加本地区的普通学校学科进修,来完成规定时限内的继续教育达标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特校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
此外,现有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的资源不足,规范化水平不高。目前特校教师继教多以区域特殊教育研究指导中心或者学校校本继续教育为主体;从培训内容上来看,校外培训多是以特殊教育理论或者政策解读为主,而教学实践性、技能性的培训内容很少,校本培训也缺乏明确的规范要求,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在国家层面上,特教培训资源缺乏系统性的设计,资源不够丰富。
就此,李庆忠建议加强教育督导,对照《盲、聋、培智学校课程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标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配齐师资队伍,采取特别措施吸引短缺专业人才到基层特教学校任教。同时,在教师继续教育学科培训中增加特殊教育学科进修,使特殊教育教师职后继续教育培训更有针对性。根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指南,鼓励各地依此设计本地区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充分调动国内骨干特教学校的积极性,共建国家特教师资培训资源,满足全国特教学校教师的培训需求。
04
吕涛:建议推行听障人士无障碍法庭
“残疾人群体是司法办案过程当中的一个特殊人群。”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制片人吕涛在工作和采访过程中,与残联有关部门、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了多次探讨,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办案部门在办理涉听障人士案件时,缺乏既懂法律又会手语的专业人员,同时,各地手语在方言表达上与标准化手语略有差异。
因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吕涛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听障人士诉讼权利的提案。
如何进一步保障以听障人士为代表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法治阳光照亮无声世界?
吕涛在提案中表示,应当培养一批既懂手语又熟悉听障人士心理的司法从业人员。“可以在有条件的高校培养一批既懂手语,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在司法从业人员中开展手语和听障人士心理学等短期培训。”
此外,吕涛建议推行听障人士无障碍法庭,同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定期发布涉听障人士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进而有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为类似案件确立可以参照的标准。
05
李世杰:支持企业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副主席李世杰提交了一件关于支持企业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提案。
李世杰提到,中国残疾人总人数已超过8500万。据统计,目前有1800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截至2021年底,持证残疾人就业规模为881.6万人,就业率50%左右,这一比例远不能满足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和美好生活的愿望。特别是1200万心智障碍者群体,就业率不足5%。
李世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残疾人实现就业,是提高残疾人收入水平,促进其社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在当前总体就业形势愈发复杂、技术发展带来就业结构深刻调整的大背景下,对残疾人就业问题需要格外关注。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作为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形式,在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推动下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年底按比例就业82万人,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李世杰说。
一项对300个企业残疾人用工情况的社会调研显示,影响企业落实残疾人用工的主要原因有企业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认知程度不高(参与调研的一半企业表示不太了解)、选用育留各环节支持不足、担心残疾员工发生意外加大风险等,企业期望在残疾人用工上可获得公益性政策和资源支持、无障碍环境改造补贴、准许多种用工合同形式获得残保金减免、提供绿色窗口完善残疾人意外和工伤理赔等。
为改善残疾人就业现状,李世杰建议修订《残疾人就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他表示,现行《条例》于2007年出台,有必要将近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残疾人就业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适应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配套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一级、二级、精神、智力等就业最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就业机会的企业,适度加大残保金减免力度。合理使用残保金,增加就业辅导员供给,支持企业提供就业场所的资源服务。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李世杰建议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加大督导力度,检查和调度各部门各地区执行情况。出台具体指引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多支持。
例如,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协同残联共同优化人力资源招聘渠道的平台建设,开通专栏和绿色服务通道,促进供需平衡发展;建设残疾员工工伤意外保险服务的绿色窗口、全面精准的风险界定与有效合理的额度及理赔程序,减除企业对残疾人用工风险的顾虑。
可由残联牵头选拔和培育一批能够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规范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面向企业公开信息,协助企业根据需求申请专项支持。
完善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公示制度。工信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可为企业披露残疾人用工的社会责任落实情况提供规范指引,除披露安置残疾人人数指标外,增加更多相关指标,引导企业从更多维度建设包容、平等融合的行动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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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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