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3月1日起,驾照销分有新规定!
处理交通违法有新规定了!!
为了进一步打击“卖分、买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自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需要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小王开着小李的车违停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3分。以前,小王可带上自己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在自助机上处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李车辆的电子眼违法了,需要先面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如果小王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他也只能处理小李车辆3月5日以后的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哦。
交警
提醒
驾驶非本人车辆产生交通违法的驾驶人
请在3月1日前
尽快通过自助机等渠道
处理交通违法
一
实名绑定的渠道与要求
办理实名绑定有两种途径,
请注意:
不同实名注册途径,
可绑定的车数是不一样的。
所以,请仔细看好以下内容:
1、“交管12123”手机App
1
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
绑定的必须是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3
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的已注册用户
4
绑定后可以办理对应车辆的电子警察违法记录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
1
申请绑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警支队车管所人工窗口进行实名注册
2
可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1—3辆
3
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台车辆(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上绑定的)
4
同一机动车只允许最多被3个用户同时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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