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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31名建造师涉嫌“挂证”!多人都为同一家建企!

点击蓝字关注→ 建筑管理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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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

此前不久,黑龙江省发布过一则关于撤消91名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的公告,3年内不得重新注册!

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又发布了一则31名二级注册建造师涉嫌挂证行为的公示。涉及10家建企,其中1家建企6名人员涉嫌“挂证”,目前名单公示中。

按照《关于省级权限内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公告》规定,近期我厅对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进行核查,通过社保数据对比,发现韩某玉等31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在企业申请资质期间存在社保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无社保情形,涉嫌“挂证”。现将上述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11月4日-11月14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至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申诉,申诉材料不充分的或逾期未申诉的,公示期后,我厅将对上述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承诺制审批核查企业注册建造师涉嫌“挂证”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5日

一建企查出多名人员“挂证”!都是建造师

前段时间 ,山东省住建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嫌“挂证”的人员进行处罚:

  • 潘某:2020年10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到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博兴县供电公司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 张某莉:2020年12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山东华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 孙某猛:2020年10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青岛融创慧丰园林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 王某:2020年9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菏泽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 王某:2021年3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青岛亚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 苗某燕:2020年10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聊城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 于某平:2020年12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莒县沭东实验学校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 信某扬:2020年12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济宁恒建富地置业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 王某杰:2020年9月,在申请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沂水恒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隐瞒实际在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处罚决定

  • 撤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注册。

“挂证”是如何被查出来的?

方法1、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

该方法通过“四库一平台”,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市建设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内部信息数据比对,主要查处的是“一人多单位注册的‘挂证’”。

一人多单位注册,无论是一人多证多单位注册,还是一人一证多单位注册,都将被发现查处。有人说,我在两个省不同单位注册,这种情况省监管平台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平台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2、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该方法将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方法2主要查处的是“人证分离的‘挂证’”。

方法3、对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方法3是在“人证合一”的情况,通过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查处,查处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1)通过检查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门了解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2)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达项目现场,了解执业人员是否在岗,向相关人员询问项目信息,若不知晓,可判定为“挂证”。

如何证明不是“挂证”?

如果你的名字出现在的“挂证存疑名单”中,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挂证”?

广东省住建厅在《关于全面排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挂证”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挂证”整改佐证材料,供大家参考。

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①正常退休:提供退休证或单位退休证明。

②依法提前退休: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③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反聘:提供单位退休后反聘证明。

④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退休人员:身份证年龄未退休,档案年龄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①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

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

③社保缴纳证明。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①大专院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为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并在该企业工作,社会保险由大专院校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 

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

③社保缴纳证明。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①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转业证书》。

②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注册人员在现人事档案接收部门参保缴费记录。

③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挂证行为证明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①买断社会保险协议书。

②社保缴纳证明。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社保不一致

1、注册单位与社保不一致,已整改完成

①注册单位注销的,提供解聘资料和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       

②停止社保的,注册单位提供购买社保证明、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停止社保的证明(说明)材料。

2、单位名称变更

①社保缴纳证明。

②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3、单位下属无独立法人分公司

①社保缴纳证明。

②成立分公司文件或批文。 

③营业执照扫描件。

4、信息有误

提供社保证明(注:社保打印数据有误)。

无社保

1、15位身份证号码,无匹配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社保身份证号码变更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

3、退休

①正常退休:提供退休证或单位退休证明。

②依法提前退休: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③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反聘:提供单位退休后反聘证明。

④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退休人员:身份证年龄未退休,档案年龄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4、死亡

①在职死亡提供医院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扫描件,或社保系统死亡待遇核定表扫描件。

②退休后死亡按退休人员办理。

③确找不到家属提供资料的,由企业书面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承诺情况真实。

5、信息有误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

多家社保 (多重注册)

1、多家单位同时购买多重社保(一本注册证书同时多家单位购买社保)

①提供与注册证书相符单位社保证明和其他家单位的社保系统停保截图。如其他单位不配合,由个人提交书面保证材料扫描件。

②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

2、多家单位同时购买多重社保 (多本证书同时分给多家单位使用并购买多家社保)

①提供与注册证书相符单位社保证明和其他家单位的社保系统停保截图。必须全部注册证书注册在统一单位并在同一家单位购买社保。如其他单位不配合,由个人提交书面保证材料、承诺书扫描件。

②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

电子证书启用,“挂证”真要凉凉!

9月26日,住建部发布通知称,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目前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早已超过60万人,并且近2年一建报考热度不减、人数水涨船高。自2018年开始,查处“挂证”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至今已有数万人被公开通报、处理。

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建电子注册证书,代表着注册信息全国联网完全落地,“挂证”真要凉凉!

1、一建本来不就是全国联网么?

确切地说,之前一建证书是全国通用、可注册,但注册信息联网没有全部实现,一直到“四库一平台”上线后才逐步完善。这个时期,纸质注册证书一直使用,存在部分注册信息没能汇总到平台的情况。

明年1月1日起,一建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化、纸质证书作废。这就意味着,全部一建注册信息入库、全国联网,同时社保、职称全国联网平台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以后查挂证就再没有漏网之鱼了。

2、能彻底杜绝“挂证”吗?

“挂证”无非2种情况:

➤一人多证,分别挂靠在不同单位

只要通过后台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现一个身份证号码登记注册在两个不同的单位,则判定为“挂证”。

➤证书挂在同一单位,但与持证人工作单位不一致

这种情况下,需要证书注册系统与社保系统打通,若存在证书登记注册单位与交纳社保的单位不一致,则判定为“挂证”。

此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根据计划:

  • 2020年底前,各地区平台与国家社保平台应接尽接。

  • 2022年底前,全国统一的社保平台全面建成,实现全程网上运行和监督。


不光是建造师,新“八大员”也实行电子证书、全国联网。很明显,未来2年将借助平台打通、智能大数据,对执业人员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挂证”正在走向末路。

打击“挂证”是场持久战

6月份,有人在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版块留言称:

希望加大对建筑行业持证上岗检查的力度,要求人证合一。现在建筑行业乱象触目惊心,越来越多不是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考取建造师资格证,拿去挂靠,行业人证分离现象严重。行业劣币驱逐良币实在是一个很大的隐患,希望有关部门重视,给建筑行业一个良好的环境。

网站截图

留言板选登的内容是经过遴选的。我们能看到这条诉求,正说明了官方的一种态度。

网站截图

5月25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指出,重点查处“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等行为”,也就是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行为。

2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关于请协助核查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请协助核查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

建司局函市〔2021〕36号

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期,我司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存在未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多个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为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专业技术人员挂靠行为,请通过现场核查、约谈相关企业等方式核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为申报企业在职员工,并将核查情况(附现场核查记录、约谈笔录、照片等材料及相关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报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1年2月8日

这一系列动作都表明,国家打击“挂证”是在打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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