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生钢结构失稳坍塌事故,1人被压死亡!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被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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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10时45分许,位于金磐开发区文溪街418号的脉链数智产业园 3 号厂房二楼南侧在浇筑夹层楼面混凝土时发生钢结构倒塌,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39.31万元。
8月12日,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金磐开发区脉链数智产业园“6•27”一般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其中,刑事追责情况:1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黄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一起来看看事故的发生经过↓
01事故概况2023年6月27日7时许,泥工班组长高某带领泥工班组工人开始在脉链数智产业园3号厂房2楼西侧已搭建好的钢结构夹层楼面上浇筑混凝土,浇筑的顺序是先西侧后南侧。9 时许,木工班组工人郑东和吴疆在钢结构夹层楼面下进行隔墙基础混凝土翻边支模。10 时许,西侧钢结构上的混凝土浇筑完成,开始浇筑南侧的混凝土,方向为从东往西浇筑。10时 45 分许,⑩~ 轴交○A ~轴钢结构夹层楼面发生坍塌,造成在⑩~⑪轴夹层楼面下进行隔墙基础混凝土翻边支模作业的吴某被压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经调查分析认定,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
夹层钢结构不满足承载力要求,导致夹层楼面混凝土浇筑时,槽钢梁与原混凝土梁连接处膨胀锚栓剪切破坏,钢柱变形失稳,主钢梁与原混凝土柱连接处化学锚栓剪拉破坏,造成钢结构夹层楼面坍塌。
03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人员
黄某,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月12日最新消息:黄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问责处理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金华市纪委市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三)对有关单位及人员处罚建议
1.由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巴巴零巴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由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巴巴零巴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行政处罚;
3.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脉链管理公司、巴巴零巴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情况抄报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四)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问责建议责成浙江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磐安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抄报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五)需要另外调查处理的有关问题事故调查中发现该项目建设方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问题,按照部门管辖原则,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后依法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市安委办。
附事故调查报告原文:
度川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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