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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托关系”? 男子掉入陷阱损失上万元

与你一路同行的 平安江阳 2020-11-17

有些事情,明知不靠谱

却偏偏相信别人的一张嘴

结果事情没办成

还让自己损失了不少钱

这不,江阳一男子就中了招


·  2019年3月28日  ·

村民老邓(化名)到弥陀派出所找到民警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老邓

我今天来投案自首!”


老邓所犯何事?

这还得从2018年8月2日说起……

         2018年8月2日,弥陀镇村民阿金(化名)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阿金很害怕自己被判刑,正当着急之时,经一朋友介绍认识了老邓。



       老邓告诉阿金,自己在交管部门很有关系,只要肯花钱“托关系”,就能让阿金免予处罚。为了让阿金相信,老邓还当着阿金的面给 “交管部门的兄弟”打了电话,这让阿金更加相信其能力好、关系硬。之后,阿金先后分三次给老邓13000元用于“托关系”。


        9月中旬,阿金被依法判处拘役。2018年11月拘役期满后,他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后报警。老邓眼看事情败露,便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经查,2016年7月、2017年12月老邓曾先后两次以帮人“托关系”免除酒驾处罚和考驾驶证为由,骗取范某、赵某现金共计28500元。


受害人赵某转账截图



目前,老邓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托关系”、“走后门”

谨防“捷径”变“劫径”

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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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弥陀派出所

编辑:徐姣姣

审核: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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