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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悦读丨《中国与中国人影像》之洋镜头塑造的中国形象

Doraemon 覓道齋 2022-03-20


《中国与中国人影像》(Illustrations of China and Its People)是秦风老照相馆近年耗费巨资购藏的,共一套四册,品相极佳。里面收录的是英国摄影家约翰·汤姆逊[1](John Thomson)于1867-1872年间来到中国游遍中国南北各地,用照相机记录下形形色色的中国人及诸多地方景观,可谓是对晚清中国社会百态的汇集,满足了当时西方人对遥远中国的好奇,其以强烈的纪实风格,记录下衰落的晚清帝国形象。



《中国与中国人影像》的价值,在于它是有关中国最早的全景式影像记录,是第一部通过直观的照片而不是抽象的叙述,透过西方人探寻的目光,从时间隧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呈现晚清及中国人形象的皇皇巨著,为西方提供了有关中国形象的百科全书式的影像资料,对于研究19世纪中叶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视角下中国形象的固化与加深问题,具有很高的价值。



约翰·汤姆逊是19世纪中叶(确切地说是1967-1872年)用照相机记录中国社会的外国摄影师之一,其足迹遍布中国南北各地,他不仅仅是一名摄影大师,更是一位带着自己的思考行走的观察者,它对中国社会的解析涉及方方面面,不论镜头或是文字,视角都颇为科学、严瑾,至今仍觉新鲜、生动。通过西方人探寻的眼光,我们能够看到西方视角下中国人的形象从何而来。


贴着旧时代标签的中国妇女形象

毋庸置疑,中国妇女形象是中国人形象的典型代表。在西方人看来,中国妇女有贵妇、女佣、新娘、女水果贩子等,她们贴着旧时代的标签,如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闲言碎语,裹着小脚等,或没有自由,或地位低贱,或没有人权,或保守,英国的约•罗伯茨[2](J.A.G.Roberts)对其进行了简单的概括:“中国妇女的状况是最惨的,受苦、受难、受歧视,各种苦难和贬抑无情地陪伴她从摇篮一直走向坟墓。她一降生就被公认为是家庭的耻辱”[3],总之中国妇女最能反映出晚清中国人的形象。



中国妇女是没有自由的,结婚前后其人身、出行等都受到诸多限制,有教养的女性基本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们被囿于所出生的房子里,操持着家务,既不读书也不写字,对外界的事物一无所知,也无权选择结婚的对象。尤其是婚礼仪式举行后,女子的身份及生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新娘子便失去了与她自己的家、家人以及自己生身父母的直接联系,成为其丈夫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员。在新家庭中新娘子看去似乎基本上不是丈夫的妻子,倒更像是婆婆的仆人,一名苦力”[4],如老话所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晚清时期的女子在家庭一直处于不重要的位置,甚至不被认可,因为这类群体在达到适婚年龄时大都会嫁到别人家,而不会为本家带来更大的贡献,以致约翰·汤姆逊所言“中国女性的人生绝对称不上是令人羡慕的。她们的世界无聊又乏味,生活中没有任何娱乐活动,而对于地球另一边我们的女士们来说,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没有各种球类活动,没有音乐会、座谈会或者野餐会,没有私人小剧场,甚至没有地方去听一场演讲——所有这些可以将她们从那些深怀嫉妒和怀疑之心而将她们锁在家里的丈夫们的身边拯救出来的活动”[5]。不过女子的地位终究还是有翻身的一天,一是等做了母亲,她便成了自己孩子们的独裁者,可以要求子女无条件地服从自己,甚至自己的孩子已年逾花甲、满头白发,早已成了另外数个家庭的父亲或者祖父;二是等到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时,她也会担当“恶婆婆”的角色,向她的儿媳妇们作威作福,把她当年做小媳妇面对婆婆刁难时所忍气吞声遭受的一切苦难和折磨,都重新嫁接到自己的儿媳妇身上,但是在她丈夫面前仍旧扮演着一个仆人的角色。



中国女性从小开始缠足,用布帛经过长年累月的绑扎,使足骨变形,脚掌与后跟贴到一起,直至除大脚趾以外的脚趾几乎消失,使脚形尖小成弓状,在当时“小脚”被视为一种女性美。不仅如此,缠足这一恶习也是男子为了限制妇女自由而形成一种奇异而独特的习俗并一直延续下来的,作为一种风尚传遍全中国,甚至已经逐渐成为有教养的女性的一个标志。关于中国女子缠足还有一种说法:“一般都认为缠足这种风俗,这种在中国被看做是女性之美的一个必要元素的行为,便是出自男人的自私和嫉妒。因为女性单独外出是让人很不放心的,所以有必要让让她们变得行动不便,这样她们就无法侍从陪同的情况下在外面出现了”[6],对这一原因还有待于商榷,但不管怎样对女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限制了出行自由。


这是已婚女性,她们的生活受到种种限制,而未婚女子虽然有一点自由,但是“对于未来丈夫的选择是一种奇怪而野蛮的风俗,她们自己的想法从来不被列入考虑,纵观她们的整个婚姻,与其说是为人妻,还不如说是人奴。”[7]可见晚清中国妇女人身自由权普及程度与西方相比相差甚远。针对晚清女性的奴隶般的生活和地位,约翰·汤姆逊发出了内心的呼喊:“让我们期待妇女们被允许放开她们自然的天足、自由选择夫婿的那一天即将到来。”[8]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是没有自由的,女佣、女水果贩子等一类群体相对是有一定自由的。



相比之下女佣享有更多的自由,然而她们的地位却是低贱的,该群体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他们的父母以低贱的价钱卖给当地的大户做丫鬟。在古代,中国的很多地方,女童都是充当着一件不值钱的货物,杀害女婴的事件层出不穷、频繁上演。那些被卖到大户人家做丫鬟的女孩基本都在主人家长大,她们的工作或是服侍家里的女眷,或是照看孩童,或是其它各种能用得上她的家务活儿,如流动于主人家的各个房间,或穿梭于菜市场之中,或帮助主人跑腿传递消息等,俨然生来就是干活的命,但也正因为如此该类群体的自由与其女主人相比多得多。


事实上,中国妇女却有着一种绝对的自由——“言语权”(这里指的是“闲言碎语”),“在所有这些老妇人中我还没有发现一个例外,她们全都有一种可爱的小毛病——或者也可以称作一种嗜好,那就是坐在一起说街坊邻里的闲话,对七乡八里的闲事说长道短。”[9]在约翰·汤姆逊或是西方人眼里看来,扎墩儿闲言碎语是中国妇女所特有的“气质”,在闲聊中消磨无聊而又乏味的时间,在空虚的生活中寻找一丝乐趣。


颓废、无战斗力的中国军队形象

在西方人眼里,中国人就是一种颓废的形象,老百姓没有活力,这在《中国与中国人影像》这本书中有关中国人照片中可以看出,目光呆滞,身材臃肿,没有灵动感,军队没有战斗力,这在他们看来或许就是中国在中西战争中往往战败的原因。


画报中有一则关于广州守街卫兵的速写与报道,从图像中看来,守街卫兵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身材魁梧、机智灵活、充满战斗力、昂首挺胸地站在道旁,或站岗或放哨,而是斜靠在墙边的椅子上,兵器并没有随身携带,而是倚在旁边,抽着烟斗,嘴里吐着烟气,目光呆滞,甚至翘着二郎腿,丝毫看不出一位“守街卫兵”的形象,俨然不会令人望而生畏,给人一种颓废、挫败感,以一种病态的形象展现给整个西方世界。


这似乎跟中国人从小养成的习惯有关,“我们的孩子们差不多一生下来就开始运动了,可中国的婴儿却躺在母亲的怀里,像泥人儿一样,不哭不闹也不动弹。稍稍长大一些之后,西方的孩子顽皮得像猴子,会做各种最滑稽的举动,而中国的孩子们或站或坐或蹲着,往往能长时间地保持同一种姿势。对于中国人来说,身体锻炼是多余的,这似乎成了一个生理学上的事实。他们无法理解各个阶层的外国人似乎全都具有的一个爱好,即那种没有既定目的的散步。”[10]整体中国人呈现出的是一种弱不禁风的形象,落实到中国守街卫兵、水兵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酷爱刑罚而又无视刑罚的晚清形象

自古以来中国的刑罚花样颇多,如枷刑、站笼、砍头、凌迟等,这些刑罚往往都是将犯人公之于众,引来老百姓纷纷前来“观看”,一是对犯罪人的严厉惩罚,二是树立晚清刑罚的威信,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以致中国老百姓和西方人十分惧怕中国的法庭即牢狱。但是西方对中国的刑罚又是十分感兴趣的,1858年画报中一则报道“一队英军士兵立即被派往监狱,但是成功的找到两人,他们的腿脚都收了重伤以至于无法走路,其中一人还有可能会因此失去他的脚。中方似乎在拷打他们时使用了烧红的铁丝。其余的人怎么也找不着。对于这种严刑拷打的原因,人们心照不宣。”[11]这种残忍的惩罚在西方人看来,晚清中国就是一个酷爱刑罚的国度。



又如“枷刑是一种较轻的惩罚方式,用于小偷小摸这类不严重的罪行。罪犯的罪名,连同他的姓名和籍贯都用大写书写,贴在枷上。戴枷的人通常被带到他犯下罪行的房子或者店铺前面示众,他只能依靠路人发善心投给他的食物充饥,因为那副巨大的木枷让他无法给自己喂食。”[12]从照片中可以看出,被施以枷刑的犯人,脖子上还套着一条长长的铁链,跪在地上,双手拄地,上身前倾,眼睛瞪圆,嘴巴张大,一脸惊愕的表情。


而站笼则是针对一些较重的罪行进行设定的,惩罚方式是“将罪犯关在笼子里饿死,这种笼子是特制的,罪犯要么选择用脖子将自己挂起来,减缓刚刚能触到地板的脚趾的负担,要么就一直踮着脚尖,轻松一下脖子。”[13]那究竟什么样的罪行才能“有资格享受”这种“待遇”呢?照片中一名男子被困在一个木制的笼子里,他的表情看似坚毅,一脸傲气,实则罪恶滔天。这是约翰·汤姆逊在短暂访问福州期间所拍摄的,得知犯人的笼子被放在横跨闽江的大桥上,他的罪行是杀害并肢解了一个小女孩,目的只是得到她的手镯和脚镯,毫无疑问他的罪行是最令人发指的,当然任何人都不可以也不愿意去帮助他,就算是掉进桥下冰冷的河水里也不能伸出援手,于是他就在这种极大的痛苦中癫狂了,最后在胡言乱语中自缢而死。


然而“另外还有一些人也算是诉讼中的相关人员,他们收受礼物,然后他们的上级再接下这桩官司。在中国的法庭里,证人是无誓可宣的,至于真相,或者某种用来代替真相的适宜的说法,只是在对惩罚的恐惧或者实实在在的刑讯逼供面前才吐出来。如果最烦的朋友舍得大方地挥洒钱财,那么真相和正义,就随它去吧,反正罪孽是购销了。那些没有富朋友的穷困的罪犯,通常就只能听天由命。”[14]这是西方视野下的中国法庭和惩处方式,与普遍盛行于西方世界的惩处方式有着根本上的差异。


关于晚清中国处理罪犯的方式,具体而言又有区别。“在处理这些罪犯的时候,道义、公正、法律的纯净就开始显现出来了。一文不名的小偷被掌棍,入站笼,吊大拇指,打到嘴唇淤青,以此给这些刁滑的穷人一个适当的教训。”[15]这是对待名气小、钱财少的罪犯所施行的刑罚,就像一个笨贼,没有经济实力,被逮之后没有多余的钱财为自己的自由作交易,那与有丰厚战利品的贼相比待遇自然就不能同日而语了。可见,如若罪犯有钱可施以贿赂的话,那对他刑罚程度就会减轻,态度也会发生改变。


然而在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麦高温看来,对于一些犯罪行为在处理时会出现一种私刑,例如偷窃行为,小偷会被捆吊起来,双臂与后背呈90度角,使其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都压在肩胛上,当然“如何惩罚小偷,主要取决于那些实施私刑刑规的人们的情绪和权势,而完全不是由被窃物品的实际价值决定的。例如,有钱有势的人家被触犯了,肇事者会遭到最残酷的惩罚,其严重程度,大大超出这家人所受的财产损失”[16],在麦高温眼[17](John Macgowam)中,中国酷爱刑罚却又无视刑罚,十分矛盾,在行使法律手段时会受到情绪、权势、人情、金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显得非常地随意。



因此,在西方人看来中国的法庭是不正规的,中国的法官是不正派的,当法官及其下属行使其职责来确保地方安宁的方式往往让人大跌眼镜。约翰·汤姆逊得知,他们会借办案收受贿赂从中打捞一笔,如若邻里两家发生冲突引来争端,衙门小卒觉得有利可图,便撺掇某家前来告状,这样两家都会为了自己打官司能赢而纷纷前来送礼贿赂法官,法官会根据两家送礼的轻重来判决哪家的胜利,因此两家往往都会不甘示弱,行贿的力度会不断增加,法官会在推辞中心安理得的收下。


然而等到开审的时候,法官并没有宣布哪家的最后胜利,反而痛心疾首地劝诫他们,或是本着不愿看到邻里结仇的仁慈,或是以两家的名声为由,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两家的矛盾与分歧,很显然两家所送的礼物哪有收回的道理,自然而然全由法官收入囊中。这是晚清中国的法庭和处罚方式,这给西方的感觉就是中国酷爱刑罚,但是刑罚又会因为特权或是金钱等被逃脱,似乎又认为中国无视刑罚,看似矛盾,实则更能体现晚清中国形象。


《中国与中国人影像》塑造的中国形象主要是洋镜头前的中国形象,通过照片的形式而不是抽象的描述呈现出来,这与画报中的图画有所不同,照片比图画更加形象,完成速度更快,效率更高,在这方面英国约翰·汤姆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将洋镜头前的晚清及中国人以照片的形式,为西方提供了有关中国的百科全书式的影像资料,透过西方人探寻的目光,将晚清及中国人形象加以呈现与保留,展现了一个近150年前真实存在的中国。

 

(注:文章写于2016年,内容有删减)


参考文献


[1]约翰•汤姆逊(JohnThomson,1837—1921),苏格兰摄影家、地理学家、旅行家,纪实摄影领域的先驱,是最早来远东旅行、并用照片记录各地人文风俗和自然景观的摄影师之一,也是19世纪后期(确切地说是1967-1872年)用照相机记录中国社会的外国摄影师之一。其足迹遍布中国南北各地,不仅仅是一名摄影大师,更是一位带着自己的思考行走的观察者,用照相机拍摄下形形色色的中国人及诸多地方景观,以强烈的纪实风格,记录下衰落的晚清帝国形象,可谓是对晚清中国社会百态的汇集,满足了当时西方人对遥远中国的好奇,通过西方人探寻的眼光,我们能够看到中国人的形象以及晚清中国从何而来。1867年10月移居香港,开始了他摄影生涯中至关重要的几年,“中国的汤姆逊”得以成名,1881年他被维多利亚女王指定为御用摄影师,1921年10月7日,因心脏病突发去世。

[2]约•罗伯茨(J.A.G.Roberts),英国汉学家。1935年出生于南安普顿,先服兵役,后进入牛津大学,1959年获历史学学士学位,此后四年在马亚西亚任职。1964年赴美国加州大学学习中文,之后回牛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长期任教于哈德菲尔德大学(University of Huddersfield)。

[3]约·罗伯茨(英)著;蒋重跃、刘林海译:《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中华书局,2006年,第70页。

[4]何天爵(美)著;鞠万安译:《真正的中国佬》,中华书局,2006年7月,第57页

[5] [6] [7]约翰·汤姆逊(英)著;徐家宁译:《中国与中国人影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06页。

[8]约翰·汤姆逊(英)著;徐家宁译:《中国与中国人影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08页。

[9]约翰·汤姆逊(英)著;徐家宁译:《中国与中国人影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30页。

[10]明恩溥(美)著;刘文飞、刘晓旸译:《中国人的气质》,译林出版社,2014年,第80页。

[11]沈弘:《遗失在西方的中国史<伦敦新闻画报>记录的晚清1842-1873》,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4,第338页。

[12]约翰·汤姆逊(英)著;徐家宁译:《中国与中国人影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34页。

[13]约翰·汤姆逊(英)著;徐家宁译:《中国与中国人影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36页。

[14]约翰·汤姆逊(英)著;徐家宁译:《中国与中国人影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31页。

[15]约翰·汤姆逊(英)著;徐家宁译:《中国与中国人影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31-332页。

[16]麦高温(英)著;朱涛、倪静译:《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中华书局,2006年,第153页。

[17]麦高温(JohnMacgowam,?-1922),英国伦敦会传教士。在中国生活了50年,几乎与每个阶层的人都有过很深的交往,1860年来华,先后在上海、厦门传教。他精通汉学,著有《中华帝国史》、《厦门方言英汉字典》、《华南写实》等书。《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1909年首版于上海,是作者关于中国文化的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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