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护理假”,让“百善孝为先”不再难!
三公司四届三次职代会将“带薪护理假”写入集体合同
钉钉,听说没?三公司将“带薪护理假”写入集体合同啦。这可是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首次推行哦!
没听说啊,铛铛姐,快给俺说说呗。
那你可听好喽,在三公司四届三次职代会上,代表们一致表决同意将“带薪护理假”写入集体合同。咱们真的要拍手叫好啊!
“带薪陪护假”是个啥东东?麻烦你再帮我详细解释一下啊。
嗯呐,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为切实缓解职工与日俱增的家庭看护压力,让职工在工作和照顾老人的选择中不再两相为难,三公司工会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首推子女带薪护理假制度,助力职工走出“陪护焦虑”,让“百善孝为先”变得更加可行。
目前,三公司在册职工3000余名,当职工成家立业、步入中年之时,他们的父母大部分都已年过六旬,步入“老年”的阶段,“拿起工作不能陪护你,放下工作无法赡养你”的尴尬在职工中愈发凸显。特别是那些与父母异地而居的独生子女以及“双独”家庭,时空距离和家庭负担更让他们分身乏术。
为积极响应广大职工诉求,三公司工会经过充分调研,积极向党政主管领导沟通汇报,在2019年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上提出将“带薪护理假”写入集体合同。
什么是“带薪护理假”?
“凡三公司在册职工(含内招职工)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罹患《天津市总工会关于设立职工重病关爱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38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年休假标准执行”。
这个制度不错,能够为不少职工解决“燃眉之急”!那38种重大疾病又包括哪些呢?
我给你解释一下啊。
38种重大疾病名录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死
3.脑卒中(包括脑梗塞和脑出血)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和胰脏)
5.冠状动脉搭桥术(即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7.终末期肾病
8.因急性创伤或因病导致截肢(含任一手指或脚趾截肢一节及以上)
9.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0.脑肿瘤(不区分良性或恶性)
11.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2.脑炎或脑膜炎
13.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药物滥用、斗殴所致)
14.双耳失聪
15.双目失明
16.瘫痪—肌力三级及以下
17.心脏瓣膜手术
18.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导致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穿衣、进食、如厕、洗澡等基本日常生活活动难以独立完成,不含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以及经证实的血管性痴呆)
19.重型颅脑损伤
20.严重帕金森病(导致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穿衣、进食、如厕、洗澡等基本日常生活活动难以独立完成)
21.Ⅲ度及以上烧伤
22.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造成不可逆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
23.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导致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穿衣、进食、如厕、洗澡等基本日常生活活动难以独立完成)
24.语言能力丧失
25.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6.主动脉手术
27.多发性硬化症
28.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经输血或因执行公务导致的)
29.植物人状态
30.系统性红斑狼疮
31.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
32.原发性心肌病
33.重症肌无力
34.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35.坏死性筋膜炎
36.终末期肺病
37.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达到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分级III级以上的功能障碍)
38.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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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的推行,不仅是三公司和谐文化内涵的多元表现,更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本期编辑:辛乳山
责任编辑:李 阳
素材来源:三公司工会
主办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