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代言奶茶?还成了“老烟腔”?网红品牌致歉!
近日
奶茶品牌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
在联名活动中推出新品“烟腔乌龙”
因采用文学家鲁迅形象进行宣传
引发争议
4月29日
乐乐茶发布声明
就“侵害鲁迅先生肖像权”一事
对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
鲁迅文化基金会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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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近日
“乐乐茶使用鲁迅
形象宣传新品”一事
引发争议
乐乐茶联名出版社
鲁迅成了“老烟腔”?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乐乐茶联合译林出版社,推出了“烟腔乌龙”联名奶茶,致敬文学家鲁迅。除了杯身印有鲁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烟腔乌龙”还配套推出印有鲁迅肖像的小册子、亚克力立牌、纸袋等,产品的宣传标语是“老烟腔,新青年”。
据悉,在小程序点单时,页面先跳出的是鲁迅先生的头像等。在产品方面,相关杯子的包装也印有鲁迅先生的形象。
据报道,通过两天对上海多家乐乐茶门店的走访,记者发现,鲁迅先生的形象在奶茶店的线下消费场景当中,被高频率和密集使用。
鲁迅家属已发律师函
不过,“烟腔乌龙”的上线引发了不少争议,有网友指出“烟腔”一词是对鲁迅的不尊重。
对此,鲁迅长孙、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周令飞先生称,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已向乐乐茶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译林)发出律师函。
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要求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刻停止侵害鲁迅肖像权的行为;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律师函之日起5日内,连续10日在相应国家级媒体及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最后,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律师函后即与律师联系相应赔偿事宜。
4月29日,乐乐茶官方小程序显示,目前“烟腔乌龙”仍能正常购买,但使用的杯子是乐乐茶普通款的杯子,而非印有鲁迅形象的杯子。
乐乐茶多家门店的店员表示,多家门店的“烟腔乌龙”杯子和相关周边在27日已经售罄,所有门店现在都不再售卖印有鲁迅形象的杯子和周边,至于是否还会重新上架,“要等公司总部安排”。
4月28日,乐乐茶官方公众号4月23日的联名推文已经删除。乐乐茶相关负责人表示,乐乐茶已经对相关文宣和周边作了下架处理。至于是否会重新上架,其表示,“关注我们后续官方动作,现在无法确定”。
沪语小说作家:
“老烟腔”让人联想到“老烟枪”
对于此事,沪语小说《弄堂》作者胡宝谈认为:
老烟枪,上海话也叫“老枪”。《清稗类钞·上海方言》(清末民国初年徐珂编著的笔记集):“老枪,老于吸鸦片烟者之称也。”枪,就是鸦片枪,吸鸦片烟的工具,形似枪。《上海俗语图说》(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里,第四十篇就是《老枪》,讲了人吃鸦片变成“老枪”的危害。香烟(纸烟)流行之后,老枪代指烟瘾大的人。这个词在上海日常生活里有时具有一点贬义,毕竟“老枪”对于不吃香烟的人来讲,肯定是觉着讨厌的。当然,“老枪鬼”基本上就是贬义了。 其表示,乐乐茶用了鲁迅和他的形象,让人不免联想到“老烟枪”的意思,毕竟大家对他抽烟的印象太深了。“新青年”应该学习和继承鲁迅的精神,而不是乐乐茶所说的“烟腔”。
相关话题下,有网友评论称,“昨天看到这个我就知道不用多久肯定会引起争议要下架”。
媒体评论:这是商业文化活动
触碰公共情感底线的反面案例
在商业推广和品牌建设中,企业常常寻求与文化符号的结合,以期达到更深层次的情感共鸣和品牌认同。这本无可厚非,只要合情合理合法,获得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商业与文化交汇融合在现代社会不仅常见,也可以共赢,未必是件不好的事情。
有媒体发表评论指,如果在商业营销中滥用文化符号,缺失最起码的文化理解与文化尊重,不仅可能引发公众反感,损害品牌形象,还可能引来法律上不必要的麻烦。
“烟腔乌龙”事件是一个典型的商业文化活动触碰公共情感底线的反面案例,它警示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务必兼顾社会责任和文化伦理,以更加成熟和负责任的态度面对公众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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