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双十一”来了!您有一个减税降费“大礼包”请签收
“双十一”是十一黄金周之后最大的消费“旺季”。今年三季度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已经转正,各大电商提前拉开“双十一”预售大幕,加长版“双十一”有望促进消费潜力加速释放。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影响较大,为此,国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今天是“双十一”,快递企业在忙碌的同时,也别忘收下这份减税降费“大礼包”。具体如何享受优惠,以下要点收藏学习↓
问答一
答: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哪些快递收派服务可免征增值税?
问答二
答: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
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
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
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问答三
答: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问答四
答: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纳税人享受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政策如何开具发票?
问答五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称“8号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你公司直接接受居民个人委托并实际为其提供收派服务,付款方为居民个人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你公司不直接接受居民个人委托,而是根据合作协议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委托提供收派服务,收派服务的收货方为居民个人的,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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