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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问我答 | 办理个税汇算时发现了非本人实际取得的收入怎么办?
我在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发现了一条没有见过的收入,该如何处理?
别担心,您可以发起异议申诉来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三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您在办理个税业务时,如果遇到以下三种情形:(一)被收入:指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数据中存在并未实际取得收入。(二)被任职:指系统显示您的任职受雇信息不属实。(三)被财务:指系统显示当前您作为财务负责人的企业关系不属实。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到办税服务厅对有异议的数据发起异议申诉。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审核:个人所得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