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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2017年度住房补贴申报开始啦!有房没房都可以~

2018-03-20 青岛12333热线 青岛12333

研究生住房补贴

申报季启动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你,准备好了吧!

[ 现场审核材料 ]

首次申报

更换工作的按首次申报办理

国内普通高校派遣期内毕业生:

①派遣到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增人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用人单位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青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需提交,在青岛以外地区缴纳的须提交);

⑥《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⑦《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⑧《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

①派遣到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增人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用人单位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青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需提交,在青岛以外地区缴纳的须提交);

⑥《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

⑦《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⑧《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非首次申报

没有更换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有关说明


1.在职研究生除外;

2.国内普通高校在青就业毕业生报到证须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3.留学归国人员须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证;

4.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补贴申报人员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5.已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文件要求,申领补贴但未申领结束的人员可按规定申领;

6..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贴,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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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住房补贴紧缺专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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